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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純鈞LHGR

    首先,尚方寶劍沒有“上斬昏君”這一說法。尚方寶劍象徵的是君王的權力代理,只對君王一下的臣屬有用,卻不能“犯上”。

    尚方寶劍,僅僅是作為一個名稱的話,尚方寶劍應該是從秦朝開始算起。如果要帶上生殺大權的色彩則是自北宋時才開始。

    歷史上也有真正的尚方寶劍。尚方,本就是製造皇家刀槍劍和好玩物件的場所和管理部門。做出來的寶劍,顧名思義叫尚方寶劍。持尚方寶劍之人,就握有皇帝賜予的先斬後奏的權力。

    一直到了唐朝,尚方寶劍都沒有專殺的權力。直到宋朝,尚方寶劍才有先斬後奏的權力。

    宋朝是以文治武,重文輕武的問題很嚴重,所以大將出徵前皇上往往派文官監軍。這些文官的級別雖然都比武將高,但是害怕武將不受指揮,所以皇上就賜尚方寶劍,有先斬後奏之權。北宋時期,這個現象是最嚴重的,一個六品文官與一個四品武官平級。

    明繼承宋的制度也保留了這個特權,明朝也是文官點兵。所以我們現在留下的尚方寶劍有先斬後奏的權力是宋、明這兩個朝代這樣。

    在明朝尚方寶劍得以風行,賜給極少數重臣,尤其是掌管監察的御史使用,表示“如朕親臨”,以示威嚴,以正法紀。

    明朝時期,寧夏當時的首領哱拜起兵造反,當時的萬曆皇帝見此事嚴重,若處理不好就會危及到自己身下的龍椅。於是萬曆皇帝賜尚方寶劍給當時的一個將軍魏學,讓他帶著尚方寶劍出征,去平復寧夏的叛亂。魏學手持尚方寶劍,到邊境督戰,邊境的將領一看尚方寶劍都來了,要去不玩命表現一下自己的盡職盡責,到時候被尚方寶劍一刀砍死了都不知道去找誰說去。後來魏學果然不負皇帝的重望,去了沒兩個月,果真平息了寧夏的叛亂。

    也就是說,除了宋朝和明朝的尚方寶劍有一定的斬殺權力之外,其他朝代根本沒這回事。

    到了清朝就根本沒有尚方寶劍,從大清開朝以來就沒有設定尚方寶劍,所以清朝時期大將出徵皇上一般都賜“遏必隆刀”但是絕無專殺之權。

    尚方寶劍最多可以“下斬佞臣”,對皇帝,則是完全不可以的,那自然就談不到什麼“震懾昏君”了。

    歷史上,真正有過的可以“震懾昏君”的兵器,有權宰了皇帝的東西,只有一件,卻不是中原的,而是遼朝的。是遼朝的攝政王韓德讓擁有。

    韓德讓官至大丞相,總知南北院樞密使府事,集軍、政大權於一身。蕭太后利用攝政地位,先賜韓德讓名德昌,再賜皇族姓氏,取消奴隸身份,成為契丹貴族。後遼聖宗賜名耶律隆運,對其“至父事之”,賜鐵券几杖,入朝不拜,上殿不趨。韓德讓的身份在那擺著,相當於皇帝的乾爹。

    所以他這柄几杖,是真正擁有“打王”的權力的。

    不過,遼聖宗又沒什麼毛病,而且韓德讓7年之後就去世了。這柄足以“打王”的几杖,從來也沒被用過就是了。

    ——補一句,我發現有人說佘太君龍頭拐的。可惜,那是假的。不要拿民間故事當歷史啊。歷史上的佘太君原名折賽花,不過是個府州團練使,她沒有資格使用龍形器具,哪怕是個耳挖勺,也足夠讓她被滿門抄斬,三族盡夷。

  • 2 # 這些歷史要讀

    我是皇帝會賜一把劍來殺自己或是自己的子孫嗎?所以,“上斬昏君”是不存在滴!但是,尚方寶劍倒是真的存在,而且持有此劍,就象徵皇權,對其他大臣將帥確實具有相當巨大的震懾作用。

    尚方寶劍其實就是皇帝為了給某位大臣或將帥有更大的實權,所臨時賦予的私人武器,目的就是便於他們完成工作。不過,在明代以前,尚方寶劍還沒太大的權力,不過是一個皇帝的象徵信物而已。

    不過,真正賜予尚方劍,以專殺和便宜行事的做法,並開始常態化使用的,其實始於明代“萬曆三大徵”時開始的。

    萬曆二十年(1592年),寧夏哱拜叛亂,萬曆皇帝“用尚書(石)星言,賜(總督陝西、延、寧、甘肅軍務)魏學曾尚方劍督戰”。而魏學曾調兵包圍寧夏鎮卻“惑於招撫”。

    咱們這位宅男皇帝萬曆的為人,大家是清楚的。為了避免麻煩,他乾脆便以甘肅巡撫葉夢熊替代魏學曾,還賜尚方劍一把,給予葉夢熊更大的生殺大權。

    到任後,葉夢熊決河灌城,並乘哱拜內亂之際,攻破城池,“盡誅拜黨及降人二千”,哱拜之子哱承恩等被綁赴京師,皆被處死。 此戰的獲勝,讓萬曆嚐到了甜頭,於是賜尚方劍也就開始頻繁的使用起來。到明末,幾乎動不動就賜尚方寶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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