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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層林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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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贇子曰
又領退耕還林款,又領糧食補貼,雙領合適嗎?隨著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機率提出,現在,農村裡越來越重視生態修復工程了。對於退耕還林的這個問題,它本質上跟農村徵地是一個性質問題,畢竟,農民沒有了耕地,他們靠什麼生活呢?
縱觀農村的徵地補償條例中,這裡面就包括徵地補償款,糧食補償款,失地低保補償款等等,其中的糧食補貼分為20年,每年每畝有2000元的糧食補貼錢,對於失地的農民而言,他們不僅是雙領,而且還是多領,並且,這是國家給農民的福利補助措施啊!
之所以說退耕還林跟徵地是一個性質,其原因就在於兩者都是使農民喪失了土地,農民以後的糧油全靠買。因此,國家考慮到這個現實情況,給予農民一次性補償退耕還林款,分期補償糧食補貼錢,這是合適的。
也許有些地方的退耕還林政策不一樣,其糧食補貼很有可能合併為其它補貼了。故而,對於退耕還林的農民而言,咱們該領的錢一定要領,不該領的錢最好分文不收,畢竟,現在的農村裡查補貼款的發放問題還是很嚴的。
又領退耕還林款,又領糧食補貼,雙領合適嗎?不僅不合適,而且還是違法行為,數額達到一定標準將會構成犯罪,會被依法處罰的。
為什麼這麼說呢?請您耐心看下去。
退耕還林的相關規定《退耕還林條例》第四十四條對退耕還林補助資金有明確說明,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弄虛作假、虛領、冒領、套取補助資金。
《退耕還林條例》第四十七、四十八條明確規定,實施退耕還林以後,將由林業主管部門核發林權證,承包期限延長至70年,同時登出變更其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退耕還林條例》第五十七條明確規定,弄虛作假冒領退耕還林補助的將依據刑法關於“詐騙罪”查處,不夠立案條件的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查處,追繳補助,並處5倍罰款。
糧食補貼的相關規定同樣糧食補貼是國家為促進糧食生產,提高農民種糧積極性的一項惠農政策,是按照一定的補助標準、根據農民實際種植的面積,給農戶的直接補貼。
糧食補貼有三個原則,即誰種糧補給誰,流轉的按照協議處理;拋荒地、非農地(退耕還林為非農地)不補貼;轉為設施農業常年不種糧的不補貼。
既領退耕還林款,又領糧食補貼涉嫌騙取國家補貼,是一種違法甚至是犯罪行為透過上面的政策不難看出,如果確實是退耕還林,可以依法領取退耕還林補助,再領取糧食補貼很明顯是違背糧補政策;如果是耕地種植了糧食可以享受糧食補貼,但再領取退耕還林就屬於弄虛作假騙取國家補貼了。
無論是退耕還林地還是耕地,都只能領取一項補貼,否則都會涉嫌騙取國家補貼資金,都會受到法律的嚴懲,農民朋友一定要注意,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
綜上所述,又領退耕還林款,又領糧食補貼,切莫為之!這是一種違法行為,達到一定的數額會構成犯罪,將依法受到刑事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