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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雅青兒

    我以我鄰居張大爺的親身經歷告訴你:結婚有風險,謹防老年婚騙。

    七十多歲的人找老伴是可以的,但是我不建議你結婚,很多老人以為的“黃昏戀”,卻是滿滿的套路。自己辛辛苦苦掙了一輩子的養老錢,卻被“有心之人”捲走。

    我鄰居張大爺75歲了,國企退休老員工,有兩個一個兒子兩個女兒,老伴在五年前生了場大病走了。兒子女兒不想看到張大爺孤零零一個人,經常把他接到自己家裡住,雖然孩子們都挺孝順的,但是張大爺總覺得渾身不自愛,他喂孫子吃飯,經常被兒媳說這說那,這也不對那也不對。

    三天不洗澡兒子就提醒他,張大爺忍受不了了,搬到了原來的房子裡一個人住。一個人生活倒是自在了不少,省的看別人臉色,但是房子裡總覺得空落落的,有好幾次半夜生病了還得自己爬起來下地找藥,口渴的時候連個遞水的人都沒有。每餐飯不是做的太鹹了,要麼就是太淡了。

    張大爺經常回憶老伴在的日子,後來他在公園裡結識了一位60歲的王阿姨,兩人情投意合,王阿姨對張大爺噓寒問暖,細心地給他準備一日三餐,準時提醒他吃藥。偶爾張大爺給王阿姨送點禮物。王阿姨總是埋怨張大爺亂花錢。王阿姨比張大爺小15歲還願意嫁給張大爺,這讓張大爺十分感動。

    他要找個日子跟王阿姨領結婚證,兩人成為名正言順地夫妻,這樣也就不用拖累兒女了。

    但是他的要求卻遭到了兒女們的強烈反對,她們不反對張大爺找老伴,但就是不同意領證。其中的原因自然不必多說,張大爺是國企退休員工,每個月的工資就8000多,還有兒女給的孝敬費,還有一處門面房的租金,張大爺每個月的收入將近20000了。兒女們斷定王阿姨是看上他爸的財產。

    王阿姨倒也是個聰明人,一聽兒女們不同意掉頭就走,好長一段時間沒跟張大爺聯絡。看著張大爺整天悶悶不樂,像丟了魂似的,兒女們也覺得好像是錯怪了王阿姨,充滿愧疚的促成了這段婚事,王阿姨和張大爺領證結婚了。

    王阿姨是那種特別會來事的人,像哄小孩一樣對張大爺呵護備至,張大爺是幾十年的老菸民了,王阿姨都能給把煙戒掉。對張大爺的兒女們也是大方得體,嘴巴特別甜,張口閉口阿姨長,阿姨短的。

    兒女們看到張大爺被照顧的好也很放心。買禮物都是雙份的買,對王阿姨很尊敬。王阿姨總是告訴孩子們她們賺錢不容易,別破費錢,這讓兒女們很寬慰。

    等到全家人放鬆戒備的時候,王阿姨說張大爺不知道節約,就知道亂花錢,這麼下去等老了還得拖累兒女。提出要替張大爺保管工資卡和銀行開卡。張大爺喜滋滋地沉浸在幸福中,把卡的密碼都告訴了王阿姨。

    王阿姨實在太狡猾了,他給張大爺灌輸了一套理論:等到老了兒女是最靠不住的,她們都顧自己的家庭了,哪裡還能顧得上他。張大爺覺得王阿姨才是他後半輩子的依靠,兒女們也就是嘴上孝順,真正陪伴照顧他的還不是王阿姨。

    張大爺把自己的工資卡讓王阿姨保管著,每個月開口向三個孩子要生活費。兒女們覺得不對勁啊,他爸爸退休工資不少啊,還有房租,怎麼主動向她們要錢呢。本來也沒怎麼懷疑,但是她們發現王阿姨的兒子只是經營著一家水果攤,竟然在市中心剛買了一套新房子,而且是一次性付清。

    她們跟老爸提出給他管理工資卡,兒女們話還沒說完一邊的王阿姨大聲哭起來了,她一邊哭一邊說著自己的委屈:自己辛辛苦苦照顧一家人,卻從來沒被當成一家人,還被懷疑......沒等兒女開口,張大爺發火了,罵兒女不孝順,好不容易有個老伴對她好,兒女們卻只惦記那點錢。張大爺更加堅信了王阿姨說的是真的,兒女們只是惦記他的錢。

    為了表達對老太太的信任,張大爺把自己的房子上加了老太太的名字。在之後的一年的日子裡,王阿姨用各種理由把存摺裡的錢花的差不多了。

    這時候,王阿姨提出了離婚。在毫無徵兆的情況下,給了陳大爺一個沉重的打擊,這才反應過來,當時沒有聽從兒女的勸解。也後悔自己當時誰的話都聽不進去。

    近年來,中老年人再婚呈現出不斷上升的趨勢,一些外地中老年婦女出於改善生活狀況,或是為了子女未來發展等各種目的選擇嫁給經濟條件較好,生活不能自理的老頭,這些老頭因為迫切地需要一個依靠,就急促地與女方領證結婚了。

    我們在感嘆“黃昏戀”偉大的同時,卻忽略了以婚姻為誘餌騙人錢財的人。

    大部分老年人對這種包裝得很嚴實得詐騙手段難以區分,當自己兒女提醒時,還誤以為是兒女只是因為私利,阻止自己奔向幸福生活。

    所以提醒各位老年人,尋找幸福是每個人的權利,即使年紀大也可以尋找老伴。但是最好不要領結婚證了,如果對方看上的是你這個人,並不會太在意那一紙結婚證。

    搭夥過日子也挺好的,期間發現雙方性格不合或者其它原因沒法繼續,可以很靈活地解除關係。如果對方經常把財產掛在嘴邊,那就一定要小心了,防止被騙。

  • 2 # 藝海歸雁

    人生七十古來稀,70多歲的人找個老伴,讓自己的晚年生活過得更舒服,更快樂這是非常愉悅的事情;但是這樣的老人找老伴是結婚好還是不結婚好,也是眾說紛紜;我認為:

    第一,滿足生存需求的婚姻首先是合法。

    滿足生存需求,能共處一室是婚姻的最低境界,然而它是建立在合法的前提下;這樣的夫妻也許不一定相愛,他們只是維持著婚姻的狀態,就像我們生活中眾多搭夥過日子的伴;然而生活中的伴卻不合法,找個伴是同在一起能互助的人,只是兩個人都健康的情況下還能維持,儼然一幅冠冕堂皇的生活,沒有絲毫的情感糾葛,所以最低境界的婚姻必須是合法的。

    第二,滿足安全需求的婚姻是互相信任。

    老伴,就是老年夫妻相互的稱謂,少年夫妻老來伴,結婚不是年輕人的專利;有老伴的地方才是家,老伴是愛,是相伴一生的人;半路夫妻也是老伴,如果想晚年幸福,就要相互信任,夫妻共同創造溫馨的家庭,給對方安全感,相濡以沫生活到底。

    第三,如果老人是真心願意在一起,兒女還是鼓勵他們結婚為好。

    兩個老人在一起,想結婚卻不能如願,這是生活中經常能聽說的事情,換句話說就是兒女不同意他們結婚;特別是女方的條件不如男方的時候,兒女們怕家產被分走,影響自己的利益;其實結婚前處理好一切,財產糾紛是可以避免的,其實家產怎麼能和父或母的幸福相提並論;做兒女的也要改變觀念,老人有人疼愛有人管心情愉快是作為兒女的福分,求之不得。

    總之,70多歲的人找老伴還是應該結婚,首先受法律保護,然後是有安全感,最後是能夠相互照顧共同走到底;至於兒女們關心的家產外流問題,在結婚前處理好都不是問題,老人的生活是否幸福是我們應該關心的;經常前去探望,幫助解決一些問題,這是老人所祈盼的!

  • 3 # 射手座羊仔

    這種事情真不好說,我的遠房親戚也就是這樣子陷入了困擾之中。

    我的遠房親戚就在香港,很早以前就移民到那邊去生活。大家都知道,香港的階層分化懸殊,富裕的人生活在最頂端,而貧窮的人卻很卑微。

    我的遠房親戚,他從小在香港裡幫人家打工,做散工賺點零錢,不富裕,現在還是住廉價房,接受政府的救援。

    他今年已經70歲,白髮蒼蒼,也是擠在一個不足20㎡的房子裡生活,吃穿拉住都在這20平方米的房子裡。

    早年的時候,在他60歲的時候就找了一個後伴。她也是從大陸移民過去的,那時候,這個後伴才40多歲,十分年輕。

    她也是隨著孩子來到香港居住的,兩個人經過別人的介紹就樹立了情侶關係,最後還領了證結婚,成為了真正的夫妻。

    我們都說他福氣好,娶了年輕的老婆,生活肯定無憂,因為有人照顧自己嘛,所以也覺得他很福大命大的。

    結婚後,他和老婆的關係並不好,經常吵架,老婆還騙他的救援金,每個月只留下500元給他。

    但是後來卻發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他的老婆在50多歲的時候,身體不舒服,去醫院檢查,最後確診為癌症。

    生活一下子變成讓人措手不及,要知道在香港,是病不起的,連去排隊檢查身體都要排期到三個月後,對於一個患癌症的病人來說,相當於等死。

    我的親戚年紀大,又找照顧她,又要掏錢給她治病。加上她的孩子結婚成家了,還有孩子,她不想給孩子添麻煩。而孩子們也對她有所誤會,因為她那麼年輕就嫁給一個老頭,在別人看起來,她就是貪錢的,老頭也是貪圖她的美色。

    所以,孩子們對她不問不管,她的孩子還讓老頭掏錢給她治病。

    這下子就難倒了我那個親戚,要知道,他也是靠政府救濟而活的人,哪裡有積蓄呢?

    無奈之下,他要打官司,要求他老婆的孩子肩負起藥費,不能全部擔子落在自己身上。

    這些年,白髮蒼蒼的他奔跑於法院和醫院之間,心神疲倦,用他的話來說自找麻煩。

    現在,70多歲的他更加憔悴,他說如果能選擇,就不會結婚,扯上關係。老年人同居比結婚要好,對大家都安全!

    因為結婚牽涉太多太多了,尤其晚年,病痛纏身,花錢的地方增多,一旦沒有理順金錢的協議,就只會留下不斷的爭吵和矛盾。

    老人都想把積蓄,物業都留給自己的子女,但一旦結婚了,這些事情就說不清了。拎不清,只會讓自陷入漩渦了,老來生活都不得安寧。

    老人結婚問題更多,更要慎重,除非結婚前把一切的財產等寫入協議書,白紙黑字說清楚,就比較保障。如果是明白你的人,總會理解你的做法,不理解的人,也未必能長久。

  • 4 # 伊春美食美客

    70多歲的老人找個老伴兒是結婚好還是不結婚好?其實這樣的年紀,還是穩穩當當的過好日子,最好兩個人也就是搭夥過日子,相互有個陪伴,所以用不著有一種儀式感,這個歲數的老人無非也就是臨時搭個伴兒。所以我說沒必要結婚,也沒有必要舉行這種儀式,如果說想讓親戚朋友都知道這件事情,認識一下雙方的親戚朋友,那麼就簡單的辦一些宴席就好了。剩餘的完全沒有必要辦這個婚禮。

  • 5 # 豐碩緣野

    還是結婚好呀!人到七十古來稀,七十歲還有下陽春,為什麼不結婚呢?

    您的題目中沒有說明這個老人是男性還是女性,不管什麼性別,七十歲的老人找另一伴,不要盲目,更不能不與家人商量,能得到家人的支援和祝福,婚姻才能美滿!如果家人們不支援,兒女們反對,你就要通過各種渠道,託人與家人說明您要找老伴的目的,說明白了家人們不會反對的。

    一、七十歲的老人對於城裡的老年人來說不管是男性還是女性,都是退休多年了,都稱之為富爺和富奶,都有錢,有住房,找另一伴很容易,所以,要找年齡相仿,情投意合,都是過日子,相互陪伴後半生的人,最好不過。

    二、找老伴,能自己去相處更好,不要害羞,也不要太封建,看好了就交流,直接說出自己的意願。如果有人給介紹,也要雙方知情,相互瞭解一下雙方的家庭情況,各自的自然情況等。對方一定要有好身體,有了健康的體魄才能過好後半生。

    三、兩個人看好了就要磨合,把雙方的家產,以及兩個人的子女都要安排好,不能在兩個人再婚上有意見和分歧,導致後續生活麻煩。

    四、兩個人沒意見,就登記結婚,婚前財產公證,把前後的所有一切,都進行公證,這樣過日子安心,就是走到人生最後,也有法律依據來保障。

    七十歲的老人單身了,自己想找老伴就要積極努力,不要糾結,不努力爭取,糾結幾年就老了。所以,家有老人單身的兒女們,你們不要干涉老人再婚,老人的幸福權利不能剝奪,人沒有來世,我們都有老的時候,不要因為老人的家產,家業就百般阻撓干涉,這就不對了,如果,過於干涉老人再婚,造成嚴重後果的,上升到違法犯罪的,就要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所以,我們每一個人都來關心老人們的婚姻,讓他們幸福快樂,也是在幫助我們自己。

    最後祝全天下單身的老人們:都能找到幸福!共度夕陽,無限快樂!

  • 6 # 使用者名稱一蘭心蕙質

    老人找老伴絕大多數是搭夥過日孑,互相解寂寞。到不能動時各.自迴歸家庭這種現象居多,婚前寫協議的也見過,不過那是二婚雙方各有一子尚未成年。

    我有個熟人三十七歲喪夫,之後兩個兒子不幸早亡,接二連三的打擊讓她一度十分消沉。後來四十多歲遇見一位合的來的精幹喪偶男士,兩個苦命人便走到一起生活,但他們沒結婚。

    他們在一起生活了十二年,男方突然中風,女方趕快叫來男方的兒子,把十幾年給男方存的錢交待給男方兒子帶父看病,至此女人至今獨自生活。

    前年她唯一的女兒久病不治去世了,她的親人就一個孫女和一個外孫子,是兩個優秀的大學生。也許是在磨難中練出了剛強的性格,如今她年界八旬活的自在安靜。她告訴我二次結合根夲和自己的丈夫感情不一樣。

    情況不同結果各異,有的老頭喜歡年青女人,可哪個年青女人喜歡一個糟老頭呀!結婚另有所求的不在少數,千萬不要和子女翻臉,否則後果很不理想。

  • 7 # 情感書生談感情

    朋友你好,書生為你解答。

    那麼,七十多歲的人找老伴,到底是結婚好還是不結婚好?個人認為,如果在對方同意的前提下,當然是不結婚好了。雖說結婚證就那麼小小的一張紙,但那是賦予了法律許可權的,其中牽扯到好多東西。假如老人是個怕麻煩的人,保持這種情人關係最好不過了,既能照顧老人的飲食起居,又能在身邊陪著解解悶,還不用擔心去世以後會引起財產糾紛。

    接下來,咱們再來細說下不結婚的好處。

    一、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說句不近人情的話,情人關係覺得不合適了可以隨時中斷,夫妻關係你能說斷就斷嗎?七十多歲的人了,身體狀況不比年輕人,各方面都需要有人照顧。不是所有人都是善良之輩,假如你找的這個老伴沒過幾天就對你厭煩了,你總不想在自己家裡還要看人臉色行事吧。沒結婚的話你可以把她看成保姆,隨時叫她走人;一旦結婚,你也只有忍氣吞聲了。

    二、節省資金。

    好多七十多歲老人找的另一半,兒孫都一大群了,你們要是合法夫妻關係的話,她會纏著你為她的兒孫買車買房,你要是不願意,她還會使勁跟你鬧。情人關係就不同了,你沒有義務負擔她家人的生活,你只需要對她一個人負責就可以了。這話雖然說的有點自私,但現實就是這樣子,實話實說而已。

    三、去世以後不會引起財產糾紛。

  • 8 # 大鵬4308188

    老夫妻只要生活價值觀相同就可以百年好合!年輕夫婦結婚才幾年就鬧著分手就是雙方價值觀差異太大,令對方都很難接受之故。當然這裡指的價值觀不是指政見方面的,而是特指生活的理念問題。它包括:財富,節儉,禮數,習慣,責任,臉面,性慾等等。

    所以年輕人找物件雖然明裡講究個物質硬體,暗地裡都在交往中瞭解對方的性情,愛好,健康,責任,交際和自尊等方面的軟體。而老年人找老伴照常情應該首先關注軟體方面的,把圖財放在首位的老伴都不會長久!所以,市面上先合後婚的老年夫妻都是理性的,真誠的。而一上來就要領證的就值得警覺。

    老來伴相比一個人孤單地入住養老院更容易被老人接受。因為畢竟依然有那麼一點“家”的味道。環境熟悉,生活依舊,不寂寞。老來伴相處出“情”來,那麼更有味道了!所以,政府從解決中國老年人超多的情況,加上老年人手中資金不多離家難捨的情況,就應該對這種孤單老人自願結伴的社會現象正面引導,加於推動!這種事例正規普遍了,成為一種風尚,就是一種“新型的養老模式”!

    現實中女性比男性多活五年以上,所女性比男性年輕更被大家看好。操持家務,理財購物,都是女性的長項。談天說地,愛好顯擺應該都是男性的長項。相互敬重,相互欣賞,應該是正常交流的基礎。這種老來伴才是真正走向領證的典範。

    表面敬重,內心不屑,還是“拜拜”為妙!老伴間沒有真誠,什麼價值也沒有,什麼情趣都沒有,與化錢請保姆有啥不同?所以,快樂是老人相伴的唯一基本條件,也是兩人互敬互愛的唯一正帶結果!離開這一點,其他都是虛的!

  • 9 # 黃衣谷茂堅韌不拔

    還過二十年,我也七十多,只有到那時,我有找老伴需求,才知是結婚好,還是同居好,否則任何分析回答都是想當然,紙上談兵,隔靴騷癢,站著說話不腰疼。

    如果現在非要我表明一種觀點,我只能說領證與不領證也就是說結婚與不結婚各有利弊,這種利弊在男女關係中始終存在,與年齡沒有關糸。

    如果是同居關係,好處在彼此都輕鬆,合則聚,合不來則散,少了經濟財產的分割和糾紛,雙方子女後代也只是友好鄰邦,彼此客氣禮貌相待即可。但有利則有弊,恰恰因為這種分手乾淨利落不拖泥帶水的灑脫,會使人少了一種責任,容易義氣用事,一段情緣並沒有走到分手的地步而拜拜了,而且也給一些喜歡露水情緣的人提供了方便。

    結婚的好處顯然是都有安全感,有家的感覺,彼此也會用情用力經營婚姻。壞處則是一旦出現變故,因為投入太多,弱勢一方就會痛不欲生,有幻滅感,甚至終生都走不出離婚的陰影,懷疑人生否認愛情存在。諸不知,人性是複雜的,彼時愛,不一定此時也愛,將來也會愛。

    兩個互不相干的男女因愛而結婚,自然也會因愛消失而離婚。婚姻是現代文明的產物,其法定義務恰恰說明了婚姻也是一種假以愛的名義下的契約關係,一旦某方違約,就得依法辦事,財產分割時,法律也會偏向受害一方,如果證據確鑿。

    七十多歲了找老伴,是結婚好,還是同居好,跟青年和中年時代一樣權衡選擇。而且愛情永不老,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

  • 10 # 幸福作坊

    (談情說愛、談婚論嫁,在情感天地與你分享快樂、分擔憂愁)

    1、老年人找老伴,往往會遭遇來自子女的阻力。

    這是中國家庭的一大特色,也是令人深思的文化心理悲哀。

    子女限制老人再婚,不僅因為觀念(認為你都這麼老了還找老伴,讓人笑話;),還有經濟利益和其他利益的考慮。

    一種是不願意家裡多一個陌生人進來,他們不喜歡。子女完全從他們自己的利益和願望出發考慮問題,根本不顧及老人的需要和感受。

    一種是經濟利益考慮。老人再婚,可能會在遺產繼承方面讓他們受到損失。中國的子女,認為完完全全繼承父母的遺產是他們天經地義的權利,不願意被任何人切去一塊。中國的老人也大多會自覺地迎合子女的這種自私自利的慾望。

    2、老人再婚是不可剝奪的權利。

    人人享有平等的婚配權,干涉老人再婚是違法行為。

    3、老人自己會受到子女和社會愚弄的約束而不敢大聲發出自己的聲音。

    其實失獨老人內心很孤獨,他們可能更需要異性的陪伴。生命對於他們已經所剩不多,本應該更加遵從自己的內心需要,度過一個美好的晚年。

    4、老人找老伴是現實需要。

    老人不僅精神會孤獨,他們的日常生活也需要一個更符合身份的女人照料。老伴的照料可以延伸到子女無法到達的領域,是子女無法替代的。

    老人更需要精神陪伴。夕陽西下,一對老夫妻牽手度步,這是子女無法做到的精神滿足。子女再孝順,也沒有辦法代替那種只有夫妻之間才可能感受到的精神慰藉。

    有些子女根本無視老人的精神需求,他們認為有子女照顧就夠了,甚至會抱怨父母多此一舉:都這麼大年紀了,還要找個老伴噁心人。

    中國的有些子女,自私到了無法理喻的地步,卻從來不會覺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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