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之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電氣工程,給排水管道,裝修工程最低質保兩年。第四十一條,建設工程的質保期從竣工驗收之日算起。由建設施工單位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第六十條,施工單位不履行保修義務的,責令改正,處十萬以上二十萬以下罰款,並對因質量缺陷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建議處理方式:
1.向房屋建設單位(開發商)提出保修要求,並要求賠償損失。如果開發商拒不承擔保修責任,可向其主管單位,當地縣級房屋質量主管部門(房管局),建設局進行投訴。前提房子是開發商通知你交房的兩年內發生質量問題,如果開發商通知交房,你沒有及時去辦理入住手續,以開發商通知你那一天算起,不以你辦理入住手續為準。
2.如果聯絡不到開發商,可以由小區物業進行協調處理,聯絡開發商。物業有義務幫助業主聯絡開發商。如果下水管是共用部分,超出質保期,由物業進行維修檢查,管理,因漏水造成的維修,損失,由物業負責。如果物業拒不負責,可以到當地物業管理部門投訴,房產管理局物業管理處。
3.如果是隻有自己家使用的下水管,已經超過質保期兩年的,由業主自行維修,自己負責。或者業主裝修時,造成的下水管破損導致的漏水,由業主負責。
如果開發商拒不維修,到當地房管局投訴後,在監管部門要求下,依然拒絕維修的,可以收集證據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損失。在此過程業主可以自己維修,留存照片,影片,錄音等證據,保留維修花費清單,票據。
建議
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之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電氣工程,給排水管道,裝修工程最低質保兩年。第四十一條,建設工程的質保期從竣工驗收之日算起。由建設施工單位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第六十條,施工單位不履行保修義務的,責令改正,處十萬以上二十萬以下罰款,並對因質量缺陷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建議處理方式:
1.向房屋建設單位(開發商)提出保修要求,並要求賠償損失。如果開發商拒不承擔保修責任,可向其主管單位,當地縣級房屋質量主管部門(房管局),建設局進行投訴。前提房子是開發商通知你交房的兩年內發生質量問題,如果開發商通知交房,你沒有及時去辦理入住手續,以開發商通知你那一天算起,不以你辦理入住手續為準。
2.如果聯絡不到開發商,可以由小區物業進行協調處理,聯絡開發商。物業有義務幫助業主聯絡開發商。如果下水管是共用部分,超出質保期,由物業進行維修檢查,管理,因漏水造成的維修,損失,由物業負責。如果物業拒不負責,可以到當地物業管理部門投訴,房產管理局物業管理處。
3.如果是隻有自己家使用的下水管,已經超過質保期兩年的,由業主自行維修,自己負責。或者業主裝修時,造成的下水管破損導致的漏水,由業主負責。
如果開發商拒不維修,到當地房管局投訴後,在監管部門要求下,依然拒絕維修的,可以收集證據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損失。在此過程業主可以自己維修,留存照片,影片,錄音等證據,保留維修花費清單,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