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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神情關注

    所有反對安樂死的人,都是沒到時候。我三十多歲的時候聽說有安樂死感覺真多餘,自己晚年得病不能治療時怎麼也想辦法自己了斷!可是眼下轉眼就到了自己晚年重病時,16年搶救和做支架(一共做三次,四個)花了17.5萬由於進口不報銷和在異地省做的,自己花近十一萬,這還沒完前前後後腦梗發做又花不到三萬,現在也不提自己怎麼了斷了深怕兒女、老伴不給治。可是平民百姓有多少錢?我此時此刻非常想有安樂死的幾會,不怕大家笑話我幾次在網上尋求賣麻藥的小販,真不想這麼痛苦的活著還浪費家裡的錢,最後一定還是一死而且臨終之時那難以忍受和走投無路的掙扎實實在在不是人能挺住的!我被搶救過來我最恨的是老伴,我好容易熬過去幹嘛讓我重著二遍罪?我告訴你們為了自己的末日時分一定要爭取安樂死,除了猝死的人,最後都是疼死的,都是身體挺不住死去的!這些痛苦只有死人知道,他們無法告訴活著人,活著的所有大事,不如安樂死重要!不過他們說不出話了!

  • 2 # 9253405892571三人行

    我們無法選擇自已怎麼到來這個世界,但完全可以選擇有尊嚴地離開這個世界。

    安樂死是一個沉重而繞不開的話題,因為它關乎到每個家庭,每一個人。

    我們先弄清安樂死的定義。

    安樂死,指對無法救治的病人停止冶療,讓病人無痛苦地死去。它包含了兩個意思,一是無痛苦死亡,二是無痛致死術。

    安樂死的實施目前可分兩類:

    1 積極(主動)安樂死。釆取促使病人死亡的措施,結束其生命。

    2 消極(被動)對那些垂危頻死病人停止搶救和治療,任其自然死亡。

    後者接近於自然,而前者卻接近於故意死人。這也是目前中國對安樂死沒有立法的重要原因之一。

    比如患者自殺不會影響到他人,但家屬或醫生協助患者自殺,就構成了《刑法》中規定的幫助他人自殺的行為,這涉嫌了故意殺人罪。還有一點就是安樂死立法後會被一些人利用,用以非法剝奪他人生命。

    現實中對安樂死的態度分反對者和支持者兩方。

    反對者理由如下:中國文化傳承以仁孝為主,若對親人實施了安樂死,將會落入不仁不義不忠不孝的指責中,精神壓力可想而知,所以很多人傾家蕩產也會搶救親人的生命,哪怕延續生命一天兩天一月兩月,哪怕人財兩空,哪怕債臺高築也只求心安,不留遺憾。

    支持者理由如下:

    明知病痛不可治癒,無非是延續一段生存時間,一要忍受難言的巨痛,二要消耗大量金錢,三是活的沒有尊嚴,肉體痛苦,精神愈加痛苦。還不如主動選擇結束生命。

    據報道,每年人代會都有委員提議關於安樂死的立法討論,這也是民意的呼聲。有關部門對北京,上海,廣東做了民意調查,贊成安樂死的比例很高,在隨機抽取200位居民問卷中,上海73%支援安樂死,北京85%的人認為安樂死符合人道主義的定義,80%的人認為目前國內可以實施安樂死。

    生與死,如何決擇,這的確是個問題。

    死亡有成千上萬種方式,安樂死也只是其中的一種而已,我個人觀點是支援,希望國家儘快立法。

    通往幸福的途徑有很多,安樂而死也不失為一種無奈之中理性地選擇。還是用開篇那句話做為結束語:

    我們無法選擇自已怎麼到來這個世界,但完全可以選擇有尊嚴地離開這個世界。

  • 3 # 別來無恙Young

    作為一個曾在醫院實習過的人,我強烈支援。

    大家總覺得安樂死冷漠,不盡人情。但是你不知道重病患者的感受。

    記得實習的時候,在重症監護室有一個老爺爺,高血壓、肝膽疾病以及神經疾病患一身。

    胳膊上全是針眼與淤青。消化道插管、尿道插管。不能吃不能喝不能活動,全靠護士來翻身。拉撒都在床上,為了方便護士把褲子給老爺爺脫下,老爺爺死活不讓,覺得沒尊嚴。

    但是,說真的,在醫院所有的羞恥都幾乎為零。

    兒子都50近60歲的人了,熬了一夜又一夜,幾乎支援不住了。換洗、耐心的安慰,打針換藥的時候還要控制好老人。

    他一直很疲憊,黑眼圈很重的問我們:人這一輩子,到底是生命重要還是尊嚴重要?

    他說老人一直以來都是一體面的人,反而老了,遭這麼大的罪,如果有安樂死多好。也不用這麼痛苦。

    其實,當時覺得特別難受,但是如果這麼痛苦的離開,真的不如安樂死。

  • 4 # 駢邑山人a

    安樂死之後就真的安樂了嗎?

    中國自古就有好死不如賴活著的說法。

    安樂死是建立在人死後,一了百了,萬事皆休的認知之上。

    要不要安樂死,首先要對死亡有正確的認識,對任何事物的錯誤認識都會導致錯誤的行為和後果。

    人是有靈魂的,每個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有無數次見證靈魂的體會,但社會的偏見使我們屢屢視而不見。

    人臨終時為什麼如此痛苦,那是因為我們一生中殺生、吃肉無數,臨死時被殺、被吃的眾生終於逮到機會,來向你尋仇。你不要覺得你非常痛苦,那些來尋仇的可不這麼認為,他們覺得整得你還不夠慘。

    知道了痛苦的原因,你就知道安樂死管不管用了,那隻會給自己,給醫生造成更大的麻煩。要想不痛苦,只在於自己平時的努力,想依賴醫生或醫學,獲得安逸,無異於緣木求魚!

    我們常說,個人的相貌,四十之前是父母給的,四十之後就是自己修的。而臨終時的痛苦基本上也是這輩子自己現修的。恣意食啖其他眾生,把痛苦強加於其他眾生身上,而沒有認識到這樣做的危害,是世人悲劇的根源!若想依靠安樂死來擺脫痛苦,更是無有絲毫的幫助!

    你給別人造成痛苦的既定事實沒有改變的情況下,想依靠安樂死來避免痛苦是不合理的,不可能的!

  • 5 # 彼岸安27398163

    我支援,非常支援!

    安樂死,是人類進步的文明,對自然規律的深刻認識,當人得了絕症,或腦死亡,一是完全喪失了意識,一是撕心裂肺的哭喊,異常痛苦,關鍵是無法醫治,主要是無藥緩解,這種痛苦,病人家屬都情願儘快擺脫,在此前提條件,雖然是病人也要嚴肅,嚴格,人道立法,畢竟是人命關天,儘量不留後續問題。

    我更希望發展,臨終關懷,或是安寧病房,報道說石家莊第一醫院就建立了這樣的雛形病房,服務方式是對病入膏肓,無醫可治,痛苦,又多年臥床的病人,在家屬配合下,給與醫療加人性的安撫,照顧,止痛,止燥,儘量讓有意識病人絕症病人感覺到人間的溫情,親人的挽留,可能耗時,耗財,力,但讓病人人帶著溫暖,很有自尊安詳的離開人世,這樣家屬病人更容易接受,畢竟人都本能的有求生慾望,親人更希望儘量多陪伴自己的至愛。新生事物必然還有不完善,或不實際的問題,但我們的初衷是讓病人,無病苦無精神苦,安詳,安靜尊嚴的離開。

  • 6 # 七貓愛生活

    我是比較支援,對那些無法治癒的癌症晚期病人,為了減輕他們身體上的疼痛和心靈的的折磨,讓他們有尊嚴的去選擇安樂死的。

    安樂死在中國並不是合法的,但是在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瑞士和美國的俄勒岡州、華盛頓州和蒙大拿州等地安樂死已經立法合法化了。

    我相信隨著國家立法的不斷完善,對人文關懷的不斷提高,會允許實施安樂死的。

    因為對一些晚期癌症病人來說,他們活著“生不如死,”每一天都在與病痛苦苦抗爭,失去了人生的樂趣,活著的意義,所以說還不如讓他們選擇有尊嚴的安詳離世,這對他們來說是一種快樂的解脫。

    就像前不久來自臺灣的85歲籃球名嘴:傅達仁遠赴瑞士,由他的老婆、女兒、兒子一同前往執行了安樂死。這對於傅老來說,能在家人的陪伴下離世,是一種有尊嚴又幸福的解脫,這也是他的又一種重生。他告訴我們用正面的態度面對,人生的抉擇就不會有遺憾!”

    所以說能執行安樂死,對於一些癌症晚期病人來說,是一種福音、更是一種有尊嚴的解脫。

  • 7 # 雲吉祥6666

    安樂這種叫法好,把殘酷的死亡人性化了,愉快的面對死亡,本身就是豁達的事情!

    人生在世,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國家有法人人要遵守,可是,法律也需要人情味,多點人情味是不是更好。

    說說我爺吧!

    爺爺活了九十二歲,他從門口的涯上跳了下去!兩天後他就去世了!

    爺爺去世前三年多,臥病床上,後來在醫院又住了一年多。

    他是胃癌,他吃不成,疼痛使他皮包骨頭。除了喊疼,嘴裡成天唸叨的就是要去死。他還打人罵人,只要能想出來,他就能罵出來,見誰罵誰。

    我們已經習慣了,也不計較他。可是他疼啊!

    大醫院該去的都去了,實在沒辦法!

    醫院要動手術,九十歲的人怎麼動?動了他就好了嗎?他的疼痛能減少嗎?

    無奈,繼續麻醉藥,他只好躺在床上,一天迷迷糊糊的,就是一個活著的死人。

    我們想過安樂死,他也說過安樂死,可是誰敢呢?

    終於在我們沒注意的時候,他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他跳了下去,兩米多高。

    他的去世讓我們揹負了不孝的罪名。

    我們沒法解釋他的去世是意外還是必然。但我是看夠了他痛苦不堪,我不願再看下去。

    如果有安樂死,我信爺爺不會受太多的苦。

    他會幸福的離開,像以前的時候一樣,我們尊重他,他也和我們其樂融融。

    但是,他卻走了一條使人難堪的不歸路,他怎麼會自殺了呢?

    爺爺,對不起!我們沒有看好你,讓你受了不該受的痛苦!

    但是,你走了,我們也盡力了!

    因為我們國家不允許安樂死的!

  • 8 # Luzhanxiao

    大力支援安樂死。安樂死被虛偽者用親情孝道丶仁義善終的假意給蓋掉。

    在絕症降臨時,身受常人難以想相的痛苦活著,其不是罪上加罪丶苦痛上加苦痛呢?人早晚都有一死,安樂死讓人生苦短的苦痛輕少其不是善義嗎?許多人對老人痛不欲聲滿身插管的活著就是盡孝,孝名自己落下確換來老人臨死也不得安寧的悽慘悲劇。名聲於老人的苦痛對比選擇,人為什麼這麼自私考慮不開呢?人們不仿換位思考一下自己會是什麼樣子選擇呢?難道老人臨終的要求就不能滿足就是仁義忠孝人倫嗎?

    什麼是人性化?就是盡到人心中的盡善盡美。什麼是自由?在任何環境下順從一個人的意願就是一種自由。安樂死也要人性化,減少臨終前的苦痛就是讓一個人自由。若傻傻看老人苦痛中慢慢的去世,錢花了、老人苦痛了就等於孝道禮儀,而自慰的心就是孝名,孝名的代價是什麼?人人都知道。這是為什麼?為的自私自名的傻。

    一個人連自殺結束苦痛的自由都被剝奪了,那才是真正“求生不能,求死不得”,難道安樂死的結果不好的結局丶善的人性嗎?從法律上從嚴管理安樂死沒有什麼不好的!

  • 9 # 桐奶奶談情說愛話憂愁

    我覺得安樂死應該合法化,讓那些在痛苦邊緣的病人死得有尊嚴,不再受病痛折磨,家人看著他難受也心疼。去醫院又看不好,最後人財兩空,花錢買罪受。但是,必須在出具不治之症的病歷情況下或遵醫囑才可以買此藥,或者經有關部門稽核後才可以選擇安樂死!

  • 10 # 王小力951

    謝邀清。安樂死的提法己多年在網路媒體多次提到過了,其實細想想,死難道真有其安樂?人即然來到了這個世界,沒有一個人願意因任何原因死去,都一味的在追求努力的活著,即使遇到天大的突難和諸多不順心不滿意,也都願意盡心盡力的活著。當前,很多人因傷因病過的很不自在,很煩惱,很憂慮,於是無形中因為日積月累的困惑對生活失去了信心和勇氣,希望自己早日解除生的痛苦或磨難,急於尋求一種"尊嚴"的死法結束自己被磨難的生命,"安樂死"就成了這些人的自我慰籍的一種說法或者說是一種想法吧!其實個人認為,生命的生與死是完全憑個人意識觀念主宰著,並不存在什麼"合法或不合法尊嚴與不尊嚴"的問題,如果您黨得只有所謂的"合法安樂死"那就保持了尊嚴的死的向徵,那只是一個人的個人認識問題可能是上升到了一個意識的層面,與安樂不安樂尊嚴不尊嚴沒有任何牽扯。"允許"或不允許自身失去生命完全是自己的事,那些久病成負擔又沒有任何餘地而考慮活下去的人,為了家庭兔受災難又能使自己擺脫長期苦痛而選擇自我結束生命的人,他(她)們的生命尊嚴依舊存於世上,而且那種長痛不如短痛的想法也不可說是不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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