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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汗水為血而流

    謝謝邀請!個人覺得美國的槍是不可能禁的,第一就是美步槍協會勢力太大,這都不算壓力,關鍵是美國已經把槍枝文化可以說是發展到美華人的骨髓(就像中國的水墨畫或書法),所以要禁槍,必須得革命加改革!推翻美國好多“固體”,這對現在的美國家體質或體制來說都是難以辦到的事,公民擁槍,表面上是權利,但什麼是權利,有錢有權有實力的才是,呵呵!我想看似拿槍突突的人也是絕望到沒絲毫辦法後為了爭取自己的最後權利,美國表面上是權利,實際上是利權,美利堅合眾國嘛,本來就是一群烏合之眾建立的,表面上君子,實際上是的偽君子,所以君子的遮羞布一但被拿走了,就露出本來面目,一但失去了原本(如步槍文化之類的東西)料定美國遲早要散夥

  • 2 # 真實星球

    1791年12月美國國會透過《權利法案》,而該法案中的《第二修正案》規定了美國公民擁有持槍的權力,在政治語境下給出的解釋理由是“保障公民擁有持槍反對暴力的權力”。

    事實是,此時距離美國獨立相去不遠,英國亡美之心不死,再加美國建國初期奉行“小政府主義”,聯邦軍隊既小且弱,同時基於獨立戰爭時的“民兵經驗”以及事實上槍支已經在獨立戰爭後在社會流通的現實,這便是“公民擁槍權”的歷史背景。

    所以該權力的初衷,其實是既出於聯邦減少軍備開支,又為了戒備英國捲土重來,能在戰時快速聚集出武力,同時也是聯邦政府對當時槍械氾濫的現實的一個補救措施——當人人都擁有持槍權力時,槍械就不再是特權。

    可以說這是一個“三全”選擇。

    現代美國其實不存在“禁槍”一說,只有所謂的“控槍”,因為全球如今民間槍械大概是6.5億支,而美國民間佔據了其中的42%,百人擁槍比率高達90%以上,由此可見美國禁槍並不現實。

    而如果真的實行所謂的“禁槍”,能禁的也只是守法公民的槍,到時候不僅不能強化治安,還會導致犯罪分子有恃無恐。

    為什麼這麼說呢?

    由於美國採取的是地方層層分治的結構,這就往往使得各區警局的警察數量與該地區的繳納稅收成正比,稅收越豐沛,警力越充足。但哪怕如此,由於美國居住社群較為分散,而且往往地廣人稀的地區(尤其是中南部),所以警察力量的抵達往往在報警後,也需要十分鐘到十五分鐘之間。

    甚至因為個人宅院稍大,導致個人庭院較為封閉,在被犯罪分子突入後,如果無法及時報警,在缺乏自衛力量時,很可能在相當長的時間裡,都無法獲得救助——因為鄰居很可能因為相隔較遠,而無法及時獲知你家已經生變。

    更別提許多警力不足的社群,在案情頻發下,更不能太過指望報警後,警方能夠及時到達。

    (北美郊區的住宅距離,可參見上圖)

    在這種的居住環境下,現代美國公民其實有很強的持槍必要。

    而一旦禁槍,富人和中產階級可能會承受一定的損失,但在警力充足的情況下,其實安全還是很有保證的,反倒是支援民主黨控槍的低收入美國選民將承受“禁槍”之後的大部分惡果。

    但不管怎麼說,如果真的禁槍,美國治安將大幅惡化。

    舉一個例子,美國社群可以看做一個“單元”,而一個社群的擁槍率的高低於治安情況成正比。

    因為犯罪分子也不清楚社群裡每一戶的狀況,就算踩點後,找到“無槍戶”,也要承擔一旦被近鄰發現後,被社群持槍居民包圍的風險——而低持槍率的社群,犯罪分子就有恃無恐了。

    - END -

    看見我們,發現世界

  • 3 # 8910俯視天地

    美國的國情與中國不一樣,地廣人稀野生動物 氾濫。美華人持槍,一些野豬還有其它動物還要侵入人類地盤,如果不持槍,如何打獵會成問題。公民人人持槍就形成一個平衡的局面,那些愛欺負人的一類人就會收斂,主要還是害怕遭到槍擊。美國憲法賦予公民持槍的權利,那是美華人的一種精神追求。雖然槍枝可以造成一些無辜的傷亡,畢競是少數。如果不持有槍枝,該出現傷亡時,用其他東西代替不也照樣出事,只不過使用槍枝簡單省事。都持槍了,美國也沒出現武裝起義,沒有出現大規模暴亂,美華人活得開心自在。如果禁槍美國社會就會出現混亂,持槍習慣了,再不讓持槍,一些美國的軍火商肯定不樂意。還有一些民眾,持槍能保護自己的的人身及財產安全,不讓持槍,這豈不是給他們添亂。禁槍美國的冶安會更亂,一些不法之徒會挺而走險,沒有槍擊的危險,盜竊搶劫事件會大幅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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