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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公儀閱

    不用說服,也不必說服!因為舊樓加裝電梯是黨和政府的一項惠民政策!黨和國家制定政策不需要徵的誰的同意,更不需要舉手表決通過!只要是政策性的都必須無條件的服從和執行!政策就是政策,法令就是法令,沒有討價還價協調商量的餘地。打個比方:高考是決定考生前途和命運至關重要的大事,但高考錄取分數線全國各個省和地區是不同的,特別是偏遠不發達的省份和地區錄取分數線與北上廣等發達省市相差很多,其實這對考生來講是不公平的,但國家制定這項政策是從全國巨集觀發展角度考慮而制定,那麼制定和執行這項政策還必須徵的北上廣等考生和家長們的同意嗎?不可能吧,你就是喊破嗓子反對也是沒用的,因為這是國家政策!再比方:從2004年開始國家對企業退休職工連續14年上調養老金,上調比例為原養老金的10%,你說這公平合理嗎?肯定不合理!因為方方面面的原因導致退休職工的養老金有高有低懸殊很大,養老金若是1萬元,增長10%就是1千元,而養老金是1千元,增長10%才增加1百元,增長的差距相差巨大,難道在上調養金時還得徵求退休金低的人員同意嗎,不同意還得去說服他嗎?豈不是笑話!所以貫徹執行政策不需要如此民主婆婆媽媽的,是無條件的!我們再回過頭來說說舊改問題,老舊樓改造是黨和國家的一項惠民政策,舊樓加裝電梯國家還需要拿出相當比例的財政補貼,這說明黨和國家的重視程度,即然是政策無須徵的誰的同意!因為這不是私人搞違建必須徵得四鄰的同意並簽字!再說舊樓加裝電梯對一,二樓沒有影響:一,樓道,樓外牆,單元門前及樓前後場地,樓頂均是所有業主共用,不是私人領地不存在侵權一說;二,一般舊樓加裝的電梯材料是透明半透明的,且電梯是安裝在單元門上下垂直位置,根本遮擋不住一,二樓的窗戶,所以影響釆光一說是無理取鬧;即然舊樓加裝電梯對一,二樓毫無損害何來的說服和補償?如果妨礙貫徹執行政策就如同暴力抗法,無需去哄勸說服,更不用補償!就如同自已任性搞違建又拒不拆除一樣,應該以法嚴懲!

  • 2 # 海洋白菜

    舊樓強裝電梯合法嗎?

    一,既有住宅增建電梯不能由“兩個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而決定,也不能按樓棟的單元梯號“兩個三分之二同意”來決定。理由如下:

    1,新建電梯佔地是建築區域內全體業主法定的共有物權,不是建築區域內其中一棟建築物的一個單元梯號的部分業主的共有物權。物權的排他性決定了電梯建設人,在沒有經電梯佔地的全體權利人(即建築區域內全體業主)依法作出決定,並依法辦理電梯佔地的轉移手續之前,電梯建設人是沒有電梯佔地使用權的,這也不是“兩個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就可以決定的。

    2,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是新建的建築物,不是《中華人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六條(六)中所述: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兩個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即可。

    3,根據《中華人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電梯佔用的建設用地屬建築區域內全體業主共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建築物的外牆、建築區劃內的建設用地等屬本棟全體業主共有。建築物的共有部分多屬於區分所有建築物發揮正常功能不可或缺的設施,或者其存在是為了保障建築物區域內全體業主的生活品質。因此建築物的共有部分屬於全體業主共有,在建築物所有權持續期間,不可主張分割。據此電梯的建設不能由“兩個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決定。

    4,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釋義》中對建設工程新建、改建的定義,所謂新建,是指從基礎開始建造的建設專案。而所謂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築物或建設專案體量,在原有基礎上,為提高生產效率改進產品質量或改變產品方向,或改善建築物使用功能,改變使用目的對原有工程進行改造的建設專案。而舊樓加建電梯,首先需要建設電梯井,那麼在沒有預留電梯井,而又需要在原樓之外加建的電梯井是要從基礎開始建造的,電梯井原來是不存在的,那麼要新建,必然增加了建築物的體量。因此舊樓加建電梯屬於新建建築物而非改進,故不能適用《中華人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六條“兩個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的規定,而應適用於《中華人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七條原則;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必須得到共同共有人同意。

    5, 《中華人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總之少數人的財產權不能靠投票決定,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不能用於生命權,財產權,受教育權等基本權利的決斷。

    二,強裝電梯涉嫌違法

    1,《中華人共和國建築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建築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裝置的安裝活動。這一規定將加裝電梯認定為建築活動。《中華人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向城市、縣人民政府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檔案,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

    2,《中華人共和國憲法》第十三條: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強裝電梯侵犯了低層住戶的財產權、通行權、生存權。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 【相鄰關係】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物權法第八十九條 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有法不依,卻要按地方的條例強行安裝電梯!法理何在?公理何在?

    舊樓加裝電梯就是違法!

    舊樓加裝電梯就是對一,二樓的道德挷架!

    舊樓加裝電梯就是引發和增加人民矛盾的萬惡之源!

  • 3 # 滄海一粟之釀酒翁

    老小區改造加裝電梯,要想解決低層業主不配合的問題,首先,我們得了解原因。

    原因之一,我們都知道,老舊小區,低層最大的優勢就是不用爬樓,出入方便。所以老舊小區的低層的價格要比高樓層要貴很多的。也非常好出手變現。但是一旦加裝電梯,低層就什麼優勢也沒有了。就會大幅貶值,而且還很難出手變現。人家好好的房子,因為加裝電梯,一下子貶值幾十萬,關鍵是還賣不出去。任誰也不會同意加裝電梯的。

    原因之二,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後,物業費一般都會大幅上漲。人家低層業主無緣無故的每個月多掏這麼多物業費。任誰也不會同意加裝電梯的。

    原因之三,還有電梯的維保修理費,按照慣例,有可能需要從所有業主的物業基金裡出。人家低層業主的物業基金無緣無故的多花,任誰也不會同意的。

    還有,加裝電梯佔用公共用地問題,噪音問題,影響採光問題。

    所以,老舊小區加裝電梯,首先必須要解決低層業主的這些損失問題。不解決低層業主的損失,就硬逼著人家同意,既不合法,也不合情,更不合理。更會製造鄰里矛盾,造成社會的不和諧。

  • 4 # 本心我願

    老樓加電梯,多少對一樓二樓有些影響,怎麼說服他們答應安裝電梯呢?

    第一:原則一,沒有說服以前絕對不動工,讓不同意的鄰居感到非常尊重他們的意見。不能盲目開始安裝,不能半路他們提出反對意見再停工,那樣反而會增加說服的難度。

    第二:派出平時有威望,鄰里關係比較好的代表,買一些禮品,去家裡親自面談,代表整個樓層想安裝電梯的住戶,以示誠意和歉意。

    第三:如果暫時說不通,也不要變臉,也不要著急,還是保持跟平時一樣良好的態度。

    第四:過幾天,再買上禮物,再上門拜訪,一定要誠懇,說出樓層高,不安裝電梯的不方便,老年人更是行動不便,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去上三次,

    基本就可以說服了。

    基本要領就是,對方有不同的意見,首先要肯定性的認同,讓對方排除戒備,產生信任,說出原因,為什麼不讓安裝,然後找出問題,解決問題,最後達成一致,只要善於從對方的角度看問題,合情合理的要求都會得到解決。

  • 5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老樓改造,加裝電梯,所處的樓層不同,站的角度就不一樣,有人高興,也有人反對。對一層和二層的住戶來說,他們上下樓梯,根本就不費什麼勁,加裝電梯,必要性不大。就是不讓他們出錢,因為要侵佔他們的公共場所,所以也就不會同意加裝了。

    而對於三層以上的住戶,上下樓梯很不方便。尤其是上了歲數的人,還有病人和殘疾人,上下樓就會更難,難於上青天。上一回家裡,不知道要站幾站,歇幾歇呢?對於這些住戶,對於加裝電梯,當然是求之不得啦!

    一個想安,一個不想安。一個支援,一個反對。要想達成一致的意見,把電梯裝上,就要說服一二層的住戶,犧牲一些個人的利益,為高層的住戶做出一定的奉獻。

    一是,不要採取諷刺打擊的方式,讓他們就範。這樣的話,弄不好,就會適得其反,把問題搞僵,不可收拾了。

    二是要從鄰居之間的親情去打動他們,在理解他們的同時,再對他們進行勸說。讓他們為了大傢伙的利益,犧牲一下個人的利益。我想你能理解了他們的難處,他們也就肯會理解你們的難處,兩好隔一好,把事情辦成。

    三是適當的給一樓二樓做一些補償,把他們的損失降到最小。讓他們積極配合高層的住戶,把電梯按上,滿足高層羅互的心願。

  • 6 # 路路小區

    已經施行兩年的2/3同意就通過的加裝電梯辦法並不是那麼美好,1/3利益被侵害的業主往往被黑廚黑廁!廣州加裝電梯辦法只規定不能正面6米遮擋客廳房間窗戶,不能佔用業主專有面積,就簡單粗暴放開2/3。

    結果出現變態加梯方案,打拆橫樑平臺承重牆破壞樓宇結構,任意遮擋廚房廁所導致黑廚黑廁。並不是所有樓都是長方形!還有U型、蝴蝶型、裙樓,這些樓建電梯亂建嚴重遮擋,甚至貼窗而建,假如你就是1/3被遮擋的住戶,你怎麼辦?2/3繞過你強裝!這樣裝電梯中高層都不想裝,接盤俠都不要!

    可惜2/3就可以強裝,無視被遮擋住戶利益,美其名曰沒違反加裝電梯辦法照批!

    加裝電梯必須有前置條件不能遮擋房屋的窗戶,不能打拆橫樑承重牆破壞樓宇結構安全,有這些前置條件才能2/3通過建電梯,才是相對公平公正!1/3住戶利益也要顧及呀!

    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高於一切的經濟利益!

    另外加建電梯真的是為方便老人出入嗎?是為了升值,看看加建電梯後維修費半年收不齊。都放盤賣屋就知道了

  • 7 # 月亮灣拉布拉多犬舍

    很難說服,因為假裝電梯是長久的事情,原本一樓因為採光和潮溼以及下水的關係,價格同六樓基本一樣,甚至說價格還要比六樓便宜一點,選擇一樓的人,圖的就是不用上樓梯,而一旦加裝電梯了,頂樓反而成了最合適的,一樓基本都沒人要了,這種心裡落差很少有人能承受,所以,想要安裝電梯,估計得給一二樓都補償一些。

    購買房子的時候,有一個廣告形容採光,就是南北通透,後面被擋死了,不僅影響這棟樓低層的採光,連帶著對面的樓也會被電梯遮擋起來,光線很難穿透加裝電梯的玻璃,所以勢必會對樓房的採光有一些影響。

    但如果安裝了電梯,勢必要佔用一些土地或者草坪。老舊的小區,草坪都變成了停車場了,地方被佔用了以後,停車都成問題,這也是居民反對安裝電梯的一個重要原因。

    那麼,安裝電梯真的百害而無一利麼?

    而且,安裝電梯了以後,爬樓梯的人不多了,一樓的隱私和產生的噪音也會多,不然二半夜回家,關防盜門的聲音也會吵醒低層樓住戶。

    所以,按照我個人的想法,安裝電梯,不僅低層樓的使用者不拿錢,多少給人家一點補助,這樣才會真的推動樓房改造專案的進行。

  • 8 # 微爾269

    2019年7月1日

    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情況

    發言人黃豔

    (發言擇錄)

    1、關於老舊小區的定義

    黃豔:老舊小區指的是建造時間比較長,市政配套設施老化,公共服務缺項等問題比較突出的居住小區。

    小區20年以上,由於原來設計標準比較低,再加上維護、養護不到位,所以有幾個特別突出的問題:

    一是管網破舊,上下水、電網、煤氣,還有光纖,這些設施要麼缺失,要麼老化非常嚴重。

    二是這些小區建造時間較早,它的很多公共服務是缺失的,比如養老、撫幼、物業,再進一步說還有文化娛樂、健身、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存放等。

    2、關於加裝電梯

    黃豔:把裝電梯也放在保基本里面,但是不強制,居民如果都同意,可以支援加裝。

    黃豔發言釋義

    第一:老舊小區指的是20年以上,市政基礎設施不全或老舊失修的小區。

    第二:政府支援加裝電梯的前提是,居民都同意。“都”就是全部,不是三分之二以上。黃豔講的既明確也合法。所以任何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加裝電梯的說法不但不合法也不符合國家政策。

  • 9 # 風從東方來163590821

    國家住建部允許老樓補裝電梯,其實也是應社會廣泛呼聲才出臺了這個政策。隨著老年社會的到來,住在二樓以上的老人上下樓更不方便,尤其是70歲以上的老人和有需要坐輪椅出入的老人家庭更是迫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可以肯定這是一項利民的人性化政策。但為什麼在實施過程中受到居民的阻滯呢?這主要來自於一樓居民,人家根本用不上電梯,二樓居民由於樓層矮,如果家裡無需坐輪椅上下樓的,人家也不願出這個錢。因此,這一二樓的居民,只要有一戶人不簽字,都安裝不了電梯。

    這兩個是鐵的理由,不是怎麼說服的問題,而是怎麼來靈活處理的問題。你讓沒有實際需要的人購買商品,這起碼是不合理的強買強賣行為。

    因此,有關部門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參照《物業管理條例辦法》,象購買商品房時約定交納電梯費那樣,一樓免交,二樓交一半份子錢,三樓以上交全額份子錢。這樣應該可以在政策辦法的定性下,較為合理地平衡解決大部分問題。既有民主又有集中地才能有效解決問題。否則,象印度那樣,建一座大橋也要爭論個幾十年,什麼事情都難以落實。

    既有政策的引導性,規定性,又有政策執行的維護性。這才是使政策高效落到實處的好政策。

  • 10 # 你說我是火那就是水

    很多的老房子之前是沒有裝電梯的,最近幾年隨著人們思想觀念的不斷轉變,越來越多的人們喜歡生活更加的舒適,於是有不少小區考慮給老房子裝電梯,但對於一樓的住戶來講,卻覺得沒有這個必要。老房子改造裝電梯不讓一樓出錢,一樓住戶竟然還死活不同意,處於以下幾點:

    住在一樓的戶主太不願意了:在舊樓外新裝電梯這個事情我們不反對,但是最好別從我們一樓開始,那為什麼一樓住戶會這麼排斥在自家門口裝電梯呢,這不是很好的便利的事情嘛?原來原因有這些...

    1、新裝電梯影響一樓採光

    採光條件對所有住戶來說應該是最重要的東西,尤其是對於一樓住戶來說。而新裝了電梯之後,原本就沒有充足光照條件的一樓,這下變得更加暗無天日了

    2、 新裝電梯人流量變大,噪音大

    一樓的住戶門口平日裡本就是所有住戶的"必經之處",裝上電梯之後,住戶們在一樓停留的時間和次數就會更多,對一樓的住戶來說這可不是一個好跡象,到時候噪音大到會讓一樓住戶受不了。

    3、 新裝電梯存在安全隱患

    本來就是舊樓,在外部增加一個電梯,無疑就會對舊樓的外牆體造成相應的破壞,一樓的住戶由於在樓底層,承重自然就越大,這些潛在的安全隱患都是一樓住戶擔憂的問題。

    舊樓的住戶多,能裝上一部電梯,對大家的出行都會有幫助,但是什麼事情都有兩面性,方便出行的同時一樓住戶也要忍受新裝電梯帶來的"傷害",這樣造福他人,損害自己利益的事情,一樓的住戶可是不會同意的,所以現在考慮在舊樓加裝電梯的小區,要往以上3點想到解決的方式才能說服一樓住戶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人說親戚到了第三代就不應該來往了,這似乎已經成為了某些地方不成文的規矩,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