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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空谷幽蘭666666666

    現在彩禮真是越來越高,許多人都結不成婚或不打算結婚,再者成本那麼高殘次品又那麼多,退貨又不退錢,這是把婚姻往生意上做。感情是婚姻的基礎,如果把錢看得太重,那你女兒的幸福呢,你女婿的人品呢,這不是為女兒的幸福著想,純粹是買賣婚姻。其實有的女兒也很無奈,因為婚姻是兩個家族的事,面子的事,有的是為了家裡蓋房子,給她弟弟取媳婦用。這也都是高彩禮惹的禍,本來嫁女兒受益卻又因取媳婦受害。我反對那些不顧男方家裡情況就漫天要價的女方家庭,也看不起打著愛情至上幌子而一毛不拔的男方家庭。總之,婚姻還是以感情為基礎,量力而行,不能把彩禮當做父母的養育錢,兩個人成為一家人過好自己的一輩子比什麼都好。

  • 2 # 史遠有

    您好:這個事兒分怎麼來看?首先說,我的孩子就是女兒。孩子在讀大學的時候,處了一個男朋友,而是就是個打工的,家也是居住在農村的,去年我和妻子到了他家看看,說實話,他是個單親家庭,只有個媽媽。家境在農村還算行,可是在城裡就不行了,看完之後,我就對男孩說,您對我的孩子到底能付出多少,答曰,我會付出一切。又說由於家境拿不出來過多的彩禮,我說,只要您對我孩子好,能讓她幸福,我就心滿意足了,隨即我就在我們這裡給他買處房子,有些小,但可以他住我這處,我到那裡去住,孩子後來說要到外地發現,我說,那我就幫不上什麼忙了。再說了,現在都是獨生子女,要那麼多錢幹嘛,早晚都是人家的。只要是孩子幸福就行了。別無他求。

  • 3 # 盧文衝BigGirl

    我覺得和地域有關係,而且農村特別盛行,彩禮如果不多的話,可以當成對父母的一個小小心意,算是出嫁前對父母的一種感恩和回報。古代,彩禮很大部分是門戶相當的門面,男方給多少彩禮,女方就給多少陪嫁,而這些陪嫁都會作為女孩子的家底錢,讓女兒在夫家不受欺負,不看人臉色。現在,高彩禮已經變性了,變成父母間攀比的一個手段了。

    我們那裡很多男方娶媳婦,就是因為女方要太高的彩禮,不得不舉債娶媳婦。好一點的女方家庭還可能把禮金給一部分給新人,作為小兩口的家庭基金,或者多給一些陪嫁,和夫家相當。而有的家庭純粹是嫁女兒圖彩禮,開口就是十萬二十萬的,還互相攀比,覺得彩禮要得越高,女兒嫁的越好。殊不知女兒過去,也會被夫家瞧不起,覺得父母太貪財。

    所以,從這方面講,我覺得高彩禮反而是一個陋習。造成新人的負擔,也造成父母的負擔。這種彩禮習慣在家鄉比較普遍,尤其是河南,湖北等等地方,但是在外面,讀書出來自由戀愛的年輕人,慢慢則沒有這種習慣了,父母即便要出錢,也都是雙方根據經濟能力給與一定的買房基金,其他的都是小兩口子過日子。

  • 4 # 實體店老王

    導致天價彩禮現象愈演愈烈的根本原因並不是所謂的“養育之恩”,雖然有有些關係,但真正的罪魁禍首其實不是這個,而是“攀比之風”,更有甚者把嫁女兒當作“發家致富”的手段。

    在農村,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彩禮不是女方索要,而是女方父母索要,與其說女方是為了報答養育之恩,不如說是父母認為“養了女人要送給別人虧很吃虧”,所以想要透過嫁女兒“回收一定的成本”,而作為當事人的女方,因為是自己的親生父母,大多也就默認了。

    但真正的原因其實是“攀比之風”,在農村因為文化水平差異較大, 且資訊比較閉塞,接受外界的資訊較少,導致人們的思想意識不夠超前。又因為地域侷限性,誰家有個風吹草動就會鬧得滿村風雨。正因為如此,攀比之風盛行,如果誰家的女兒嫁出去要了5萬彩禮,那麼他的死對頭家裡嫁女兒就會要到6萬,甚至是十萬,當有一天兩家坐在一起聊天時,這就成了炫耀的資本。

    更重要的一點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有很大一部分人把嫁女兒當作“發家致富”的手段,現實中我就見過一家。這個女孩長相還算不錯,但從22歲開始自己處物件、家裡介紹相親,現在已經28歲了,依然沒有找到適合的。在這個過程中,她也遇到情投意合的,也遇到適合自己的,但就因為父母所要的天價彩禮,最後都不了了之。

    據他們村裡的人說,他們家欠了外債大概15萬左右,每年支付的利息近2萬元,這對於一個農民家庭來說是龐大的負擔,而且這個女孩兒還有一個弟弟,而她嫁人的底線就是15萬彩禮。

  • 5 # 屈原同鄉

    不是,高彩禮是互相攀比的結果,女方利用女少男多的優勢地位,把彩禮當成發家致富的手段,不顧男方是否有這個能力,但是依然開出天價彩禮來敲詐勒索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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