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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峨風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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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小米在紐西蘭
掌握體罰的度
本人就是從小不服從管教的那類人,所以沒少捱過打,所幸我遇到的老師比較好,即使被打了,但是我不恨她,我想的是自己做錯了,下次不會犯同樣的錯,這就是老師的成功之處,我的這位老師,在外人看來是一位嚴厲,威嚴的老師,他從來不會因為學生成績而體罰學生,不像有的教師,在高等中學,你的成績影響著老師的提成和她的前程,如果你成績沒有達到她的要求,她會體罰你, 我覺得生而為人,你的存在就有你存在的道理,不是說你成績怎麼樣,以後就會怎麼樣,這個體罰的度,不是體罰的凶狠程度,
一位好的教師應該深入學生群體,從家庭環境、學生性格、學生愛好等多角度的瞭解學生,再進行相應的方法,而不是你為了體罰而體罰,如今不理解教師的家長也多,做教師難,做一個好教師更難,做一個稱職又好的教師真是難上加難,不當的體罰不僅會起反作用,還會讓他記恨著你,
希望天下教師都是為了教書育人而當教師,希望理解教師的家長也越來多,教師越來越正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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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初中中考數學
這個問題的目的是很明確的,為了更好的教育。
在當下的環境下,其實絕大多數老師是明哲保身的,不去思考如何通過種種教育途徑以獲得更好的教育效果。僅僅教授知識,忽視了德育,這是不完整的教育。
現在就需要明確什麼叫做適當的體罰。
有些老師,看到學生犯錯,或者屢教不改,頭腦一熱,上來就是一通“教育”,雖然沒有動手,但是也是起不到很好的效果的。
實際上我們的目的很明確,想借著學生犯錯的機會對他進行教育,當學生犯錯之後,其自身也是有內疚感的,我們只是想放大這種內疚,讓他幡然醒悟,能夠在思想上獲得進步。
但是很多老師的手段比較簡單粗暴,適當的懲罰,相當於我們最大的底牌,使用的好的話,是可以讓學生一生銘記的,不能輕易使用,或者在使用之前需要一系列的鋪墊,真正使用時,也要注意“高高抬起,輕輕落下”。
那鋪墊是什麼呢,是你早已經注意到這個孩子的問題,已經反覆對他進行談話,談心,和他做了一些約定,如果再犯怎麼辦,讓學生真正感受到老師的關懷,關心。甚至當他犯錯時,主動按照約定來找老師,讓老師給予懲罰。
我認為,這才是適當的體罰,才會有積極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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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英語學習ing
教書育人,以德服人。
老師教學生,教的是什麼?除了知識,還有道理。那麼知識和道理,哪一個能用體罰教會學生呢。而且,學生時代的孩子,大多數都有逆反心理。你罵他兩句,他會在心裡罵老師兩句。你體罰他,他在心裡肯定不服。既然他在心裡就不服你的管教,你又如何能管教得了這個孩子呢。要想管教別人,首先先以身作則。學生是什麼樣的,除了和家長有關,和老師有關,還和社會有關。要想管教學生,我們得找到學生犯錯的根源在哪裡。如果問題出在家長身上,老師需要和家長溝通。如果問題出在社會的不良影響,那麼應該檢查這個學生的交際圈子,做出一定限制。體罰,起不到任何作用,反而會引起反彈。
我也舉個真實的例子:在我上小學時,隔壁村有一個私立小學。那個小學體罰學生到什麼程度?說出來可能要嚇大家一跳。私立學校的規矩是:那個學生得了倒數第一或者不遵守紀律,或者是沒有完成作業,就往臉上抹屎,更有棍棒來打。結果,他們學校的學生,要麼轉學,要麼輟學,但是剩下的成績都很好。小升初,考得好的學生有很多,全縣聞名,當時都覺得那個學校很厲害。但是以上初中,管理模式沒有那麼嚴,這些學生,很大一部分都墊底了。那麼,你說,體罰有用嗎?體罰,只管一時,不管一世。
教書育人,以德服人,還是更長久些。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孩子都是父母的寶。母親懷胎十月,經歷分娩之痛生下孩子。父親辛苦工作養育孩子。在學校,若是就因為一次作業沒有完成,就要被體罰,想一下學生家長的心理,是不是很淒涼。不體罰學生,是尊重生命,尊重家長。
如果是對高中生,容易傷害孩子的面子。高中生,是最要面子的時候。這時候當眾讓孩子站在外面,或者踢一腳。孩子的面子承受不住,可能會產生輟學的心理。有多少學生,是受不了體罰輟學的。看看高一升高三的學生升級率就可以知道。通常是高一一個班100多人,到高三就變成一個60/70多人了。當然,這一部分學生還可能有其他原因,但是因為體罰的絕對不在少數。
教育方法千萬種,體罰是最笨最沒有效果的一種。堅決抵制體罰學生。站在一個曾經上小學被私立老師體罰過的學生角度回答的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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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心月如鉤123
這是在當下這個大的環境下,必須要進行的,給老師一定的懲戒權已經急不可待!
無論城鎮還是農村,由於社會的發展人們的生活節奏越來越快,對孩子成長的關注越來越少!農村百分之八十的都是留守兒童,城鎮裡周託、午託比比皆是。這和我十多歲八幾年的時候那種狀況有很大的區別,那時候人們沒有這樣的忙碌,和孩子在一起的時間比較多,無形中自己的人生觀、價值觀都傳輸到了孩子的觀念中,從根本上杜絕了他變壞的可能!
隨著社會多元化的發展,許多文化程度不高等我家長給孩子灌輸等我觀念也是錯誤的,什麼讀書無用論、金錢至上等等錯誤的觀念灌輸到了廣大中小學生的腦海裡,更有家長讓孩子上學的目的不是考大學而是找一個物件從而剩下大筆的彩禮!
這樣一來,更大的壓力就放在學校這一方,不但要督促他們學習,還要糾正在家裡養成的不正確的一些觀念。於是就出現了和老師對罵,打老師等現象。
糾正一個人的觀念是最難的,所以適當的體罰是一種最有效的方法!
人們一直嘗試體罰之外的方法,誰家都有孩子,你的孩子只講道理管用嗎?在你那裡不管用的方式為啥要在老師這裡非要有效果呢?千百年來,戒尺在我們國家的教育歷史中扮演著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所以國家應該立法給老師一定的懲戒權!
再有,呼籲廣大負責人的老師在進行懲戒權的時候注意保護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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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陸滿庭
一般來說,教師是不應該體罰或辱罵孩子的,這其中主要還是一個“度”的問題。但現實中確實存在一些不遵守紀律、難以管教的孩子,有些孩子家長並不善於教育,這些家長也希望學校老師能夠更有效地管好孩子,因此國家前一陣也逐步放開了一些“適當的懲罰手段”給教師。
但無論如何,教師首先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有對學生侮辱的行為,無論是口頭上還是行為上都不允許。其次,不應以非教育孩子的目的(例如逞一時之快、僅為了維護教師尊嚴等)來對孩子進行懲罰,尤其是在公眾場合。第三,教師的懲罰也應該靈活與適度,不一定非打即罵才是懲罰,讓孩子在其他同學面前難堪也未必會有好的效果。
可以考慮用一些不傷自尊(抄作業、做公益活動、在全班同學面前每天播報新聞等有意義的事兒也可以的)的方法,只起到提醒孩子做過錯事,改正了就好了,另外也隱含著告訴孩子已經做錯了事兒可以用做好事來進行補救的人生哲理。
最後,和孩子多做心靈上的溝通是最被鼓勵的做法,教師和家長都應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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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教育未來說
完整的教育是一個系統工程,教育從古到今,體罰一直存在,那麼體罰到底需不需,到底該不該存在,我們該怎麼理解體罰,體罰的程度應該怎麼樣?
通過一些案例,我們分析一下:
案例一:
這件事曝光以後,當地教育局已釋出通報,初步調查結果面向社會公開:
1、對河西鎮新莊小學予以全市通報批評
2、對涉事教師停課處理,責令其寫深刻檢查,並在全鎮師生大會上做檢查!
3、責成河西鎮新莊小學立即召開事件所涉及班級家長會,通報相關情況,並向學生家長道歉。
先不發表該打還是不該打,我們在看下一個案例:
案例二:
打人學生是城北實驗初級中學初三年級學生,今年15歲,被打者是其班主任,30餘歲。起因是該學生在學校內違規騎自行車載人,被班主任批評教育,招致該學生不滿。“被打的時候那個老師沒有防備,發生這樣的事令人痛心。”
目前,被打教師因顱內損傷,正在醫院接受治療。而打人學生正接受警方調查。
經查,當日中午,仁壽縣某中學學生顏某(男,15歲)因對老師日常管理不滿,在教室內用磚頭將老師黃某頭部打傷。目前,黃某正接收治療,顏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因為老師日常管理不滿意,就下狠手毆打老師,造成嚴重後果。那學生對老師的敬畏之心在哪裡,是什麼讓一個學生對老師都沒有一點尊敬呢!
這樣的案例很多,發生在我們身邊這樣的事情都存在,一個老師打學生,一個學生打老師,我在說說我們身上經歷的事情。
當我們還是學生的時候,我想很多人都受到過體罰,尤其是80後,90後的這些人,當時的體罰我個人認為其實挺重的,尤其是男老師體罰學生,那是真打,而且下手特別重,我現在都是中年人了,一提到體罰這個話題,我就能想起,小學的班主任是怎麼打我們的,雖然我是班裡的乖孩子,好學生,依然沒有逃脫捱打的時候,我們班裡基本上男孩子都被打過,當時是4年級,開學第一天,我們換了一個男性班主任,在開學一次班會上,這名班主任給所有同學安排了一個任務,每人從家裡拿一個竹竿到學校,我們班裡50人,就拿50根,就是那種很細很短的竹竿,當時我們一頭霧水,拿這個幹嘛,是要做什麼東西麼,當第二天拿來之後,當天下午就使用了竹竿,那就是打人,一頓操作,竹竿折了,完成體罰教育,我們都傻眼了,原來竹竿是幹這個的,可那50根竹竿不到一個學期就用完了,最粗的那個有1米多長,3釐米寬,依然被打折了,可想體罰力度有多大,打學生就是常態。
當我們成年之後,我身邊的同學當了老師,卻變了一個樣子,提起體罰學生,都是說“現在還敢打學生,能不讓學生打就不錯了,快省省心吧,掙那幾個錢,惹那麻煩幹嘛,可不像咱們小時候,經常捱打”我說,遇到特別難管的學生怎麼辦?同學說“上次我們學校有個老師踢了學生一腳,學生舉報到教育局,那個老師被通報批評”感覺到老師這個職業變得那麼難。
我們經常說因材施教,我非常贊同,在管理學生上面,也應該因材施教,古代老師懲罰學生的戒尺,並不是為了打學生,不能像小竹竿一樣,打斷一根又一根,它更像是一種警示,在學生嚴重犯錯的時候,並屢教不改的時候,作為震懾之用,怎麼教育好學生,尊師愛幼才是根本,這樣,老師也不會以打作為管理學生的方法,學生也不會對老師不滿,就動手打老師。
體罰可以有,但不是主要管理學生的方式,體罰應該適度,這個度量怎麼去平衡,怎麼去使用,真的讓人深思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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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悠悠媽的快樂生活
其實並不是讓老師適當體罰學生,而是讓老師可以有更多的自主權來教育學生。
一直以來所說的“教育懲戒權”,指的是在教育過程中,老師可以有這樣的權利,但並是單純的是㧈讓教師可以體罰學生。
其實在教育過程中,對於孩子的教育,可以有教導的方式,引導的方式,同時對於孩子需要引導的方面,則可以採用說教、批評等方式,對於體罰,則是儘量避免的。
所以,很多人覺得教師需要懲戒權,是因為過去的時候,家長經常會對老師說:孩子有什麼不聽話的,您該打打,該罵罵。
而現在, 老師在教育孩子過程中,孩子只能誇,不能批評,一批評就說是傷害孩子的自尊心,因而老師在教育時,方法比較單一。
孩子的教育就像樹木的成長,在這一過程中需要Sunny,雨露,施肥,同時,也需要修剪枝葉。所以,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尤其是在學校教育階段,是孩子重要的成長階段,因此,教育更應該有多種方法。
家校配合是孩子成長的重要基礎,家長和老師的目標都是為了好,在此基礎之上,各自的方式方法可能不同,但應該彼此信任,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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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妙視界
曾經我是學生,我不同意;如今我是老師,更不同意!
體罰的定義:指對未成年人身體的責罰,特別是造成疼痛,來進行懲罰或教育的行為,可以表現為打屁股、打手心、罰站、罰跪等。而隨著時代的發展,體罰的形式又演變了更多新的套路,比如罰幹體力活、鼓勵他人孤立學生、安排角落座位等也變成了變相的體罰。作為教師,進行更好的教育、追求更有效的使之進步的方法有很多,體罰恰恰是最不聰明的做法。非但起不到“更好的教育”效果,有時候反而會變成眾矢之的和圍攻物件。
個人觀點:絕不同意體罰,下面結合典型案例來分享體罰的因素、體罰非必要原因、體罰的影響、體罰的替代方式:
一、體罰的深層因素1. 孩子不聽話導致教師體罰
各個年齡段的孩子有其特點,低年級比較單純,需要循循善誘,耐心引導孩子見解世界的美好;五六年級開始就有些孩子表現出了叛逆,更有甚者在初中階段愈演愈烈;高中階段已經有比較獨立的人格和個性,不是隨便輕易能夠改變他們的想法,更多的心事他們不善於表現出來,往往埋在心裡越積越多。這些內心的潛在情緒是惡劣表現的根源之一,另外就是破壞他人的平衡和平靜使得有些孩子得到心靈上的快感和滿足。
為什麼會這樣?我們需要多對孩子進行了解。
作為教師的我們可以進行定期的談心,多瞭解孩子內心的動向,及時將“搗蛋大王”類的孩子心裡的想法做到心中有數,每個孩子絕不會無緣無故搗亂或進行破壞,一定有背後深層次的原因。可以進行不定期的微信、電話、視訊等方式的家校溝通,走進孩子的生活,瞭解孩子,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讓孩子對教師有信任感而不是站在對立面。還可以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家訪結合,真正的走進家門,深入瞭解家庭內部情況,尋得孩子表現“特殊”的真正原因。
2. 教師情緒失控導致體罰
教師是崇高的職業,也是受人尊敬的職業。師德素養是教師擺在做前列的評判標準之一。但不是每一名教師都是聖賢,不是每一名教師都是大師級別,他們也可能犯錯,也可能情緒化。孩子特別的對抗,破壞紀律,都使得本身壓力大且心情不好的老師爆發了自己的情緒。但肉體的痛苦,並不能根除孩子內心的躁動,往往會在某些時機變本加厲往更壞的地方發展。
在我的中學時代,我的班主任是學校出了名的“嚴厲”,她三令五申要求中午不能出校門買東西吃。沒有人敢買東西吃,但小李子同學為首的幾個孩子偷偷通過圍牆的欄杆與小商販進行交易,小李子還偷溜出校門偷拿攤販的瓜子和糖。一天小李子和兩個小跟班中午進教室自習遲到了,被班主任抓個正著,一頓盤問加搜身(變相體罰)使得他們供出了事實,兩個跟班被罰站到放學(直接體罰)。小李子當著全班的面,被老師打了幾個耳光(直接體罰)。由於當時沒有體罰的概念,三個同學本身就是學渣和差生行列,自己並沒有回家告訴父母。
然而,老師的這次體罰並沒有讓他們真心悔改,照樣進行違反各種規定的活動。抄作業、溜出校門快速進出、付錢買別人作業參考、霸凌等層出不窮。最終也沒有變成一個好學生。課件體罰不是方便更好的教育,只是暫時剋制住孩子不當的行為,思想並不能因此而淨化。
多年過去,我回想起這件事,也許我的班主任應該這麼做:(1)個體擊破,江湖氣對江湖氣。比如:你們三個遲到了,相信原因你們心裡清楚,你們分別在下課後到我辦公室來。然後老師告訴他為了給他點顏面,不在全班面前揭穿,也不告訴家長,但是問他學校和老師的規定被公然挑釁和打破了,這個面子老師怎麼找回來?如果有下次將請家長到校領回家或全校面前做檢查。(2)同理心切入。比如:老師也喜歡出去溜一圈,心裡舒服,但是你和我都在學校,必須聽學校的,否則就送去管教所,因為別的地方管不住你的腿。如果你像吃零食,可以到我這裡拿,我也喜歡吃,願意跟你分享。(3)聯絡家長問清原因。是因為想吃沒得吃,還是沒有零花錢;還是就是喜歡溜達,違反規定獲得快感。(4)責任制。比如:你改正以後,就讓你做檢察員或衛生員,所有的進出、零食問題由你監督負責,沒有問題老師寫信或家長會點名表揚你,有類似問題你要負責解決。
二、適當體罰沒有必要1. 沒有“適當”界定
2019年7月9日,《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的提出,將保障教師依法享有教育懲戒權。反對體罰,不是反對教育懲戒。教育懲戒是教師依據一定的規範,以不損害學生身心健康為前提,以制止和消除學生的不當行為,幫助學生改正錯誤為目的,以懲罰為特徵的一種教育方式。但是具體方式方法沒有規定,體罰絕不在內。“適當”只能是懲戒,不是體罰。比如:今天語文課交頭接耳影響別人,罰你背誦兩遍古詩,以後不可以違反紀律,想說話可以下課說。這應當不算做體罰,而是懲戒。
2. 不利於教育
教師進行體罰的時候,自己帶著情緒,孩子也對你有了抵抗情緒,哪怕表面或暫時沒有顯露出來,但已經在內心萌發。有空子可鑽的時候,依然會以其它方式表現出來。只是,他們採取更隱蔽,更安全不讓老師發現的方法,進行其他的搗亂行為。
初中有一個同學,成績不算差,是個中庸的孩子。她本身不算漂亮,但是迷上了化妝,不知從哪裡弄的化妝品,畫眉、口紅、各種髮飾。被老師發現後叫到辦公室狠狠的批了一頓,親子動手擦掉了她的眉毛顏色和口紅。這讓她非常生氣,但是第一次她沒有做過多的反抗,因為除了暫時的恐懼害怕老師責怪,她認為老師擦掉,批評,還對動手,非常討人厭,她並沒有多餘的感觸,更認為老師和同學是羨慕她的美麗。於是她開始偷偷改變化妝的方式,早上離開家門進校之前畫一點妝,班主任老師上課之前輕輕擦拭或掩蓋劉海遮住,還跟同學分享這種快了和刺激。但天真的想法,最後還是被老師發現,在班級內頂撞老師大吵了一架。最終她的這個心理需求和愛美需求仍然沒有解決,還刺激她參加課外活動或週末時更明顯的化妝打扮不符合中學生形象的行為。
如果老師能夠將她愛美的心態,引導只乾淨整潔、引導至女生自安於氣質,高圓圓、劉亦菲等氣質美女根本無需過多的修飾,有才華有氣質才會真的受人愛戴。在深入一些,引導至學識與才華、文字的優美、歌聲的動人、列隊的英姿、考卷的出類拔萃,更是中學生之美。這樣,可能比動手體罰學生更合適。
三、體罰的影響1. 對學生的影響
毋庸置疑會造成幾種影響:(1)害怕、恐懼,但不徹底改變。(2)短時間的規範。(3)懷恨在心,尋求報復。(4)變相隱藏違規行為。
想徹底改頭換面是不可能的,有壓迫就有反抗,有暴力終究會被更暴力的事件取代。前些天一則新聞傳遍網路:河南欒川,“男子20年後打老師”案一審宣判,因尋釁滋事罪,常某獲刑一年六個月,當庭表示上訴。
雖然情節不足以惡劣到人神共憤,但是打人始終是不對的,量刑由法院的裁決為最終解釋。那麼我倒想問問,多年前老師“削”這個學生的時候就是可以原諒的行為了嗎?
2. 對老師的影響
影響也不難挖掘:(1)因自己的衝動懊悔,可能無法在挽回學生的心。(2)宣洩情緒再昧著良心磨平真相。(3)養成動不動就準備體罰的習慣。(4)墮落了自己深入研究孩子行為和心理的教育態度。(5)被舉報後學校通報批評或區內通報。(6)被學生或家長伺機報復。(7)曝光後被學校開除。
我們可以看到,除了一時痛快,暫時性壓制學生,用體罰根本無法對教育產生什麼“方便”。而不利影響確實一大堆。所以真心奉勸教師們,要控制自己的情緒,找到真正解決問題的辦法。如果實在氣不過,建議先冷靜自己以後,再做對學生的處理。
四、 替代體罰的方式無論什麼方式,都是充滿愛的,充滿教育的智慧和藝術。
(1)保持嚴格但卻友好的對話。如果你平和,孩子也會平和,大家冷靜思考和交流,是最好的探討方式。
(2)記憶存檔。像《愛情公寓》中的關谷和悠悠一樣,暫停現場的尷尬,防止矛盾激化,先繼續該做的事,等冷靜後處理。
(3)正確示範與引導。如果要體罰他記住錯誤,不如讓學生再做一遍正確的過程,比如:把“你太過分了,你憑什麼弄花黑板報?罰你站在門口一節課!”改成“板報你弄花了,這是老師和同學們討厭的行為,因為你沒有尊重別人的勞動,我喜歡你要弄就好好畫一個圖案上去,需要幫助可以告訴我。”可以示範畫一朵花。
(4)正面表達。比如:“你怎麼還沒有做出來?罰你抄20遍!”改成“你再試試,只要有思路了就告訴我,我會幫助你的,也會表揚你的努力。”
(5)動之以理。用學生感興趣的存在去說明原理,讓學生說出利弊。比如:你弄髒了別人的新課本?是故意的嗎?如果是的話放學來告訴我理由。但我告訴你,如果你喜歡破壞,你想當奧特曼裡的哪隻怪獸?
(6)給予機會。比如:把“你不要再說話了,罰你站到前面聽課!”改成“我們該認真挺好了,下面的內容考試很容易出現,再讓你跟同學說一句話,老師給你時間,但說完,請把時間還給老師,好嗎?”
(7)自我提升。想要改變孩子覺得困難,那是因為教師本身沒想過改變和提升自己的方式方法。改變自己是不是更容易,查過資料嗎?看過處理方式的建議嗎?
總之,教師通過不能界定的“適當”的“體罰”,是不能最終解決問題的。教師的懲戒權不等於可以體罰,希望將來懲戒權有更明確的指示。但我始終認為,一個好的老師,一定能想辦法走進一個學生心裡,也一定能得到學生的尊重,更應該能用合適的方式引導學生,可以通過文中講到的各種貼近孩子的引導、特殊情景下的勸說、保持家校聯絡和家訪等方式,改變“體罰能幫我們方便教育”的想法,用教育的智慧,去影響、去引導、去感動、去帶動、去建設孩子的健康發展。而這一切,必須建立在教師真的認真去了解孩子了,不是僅僅知道孩子的名字、愛好。一味動粗不會便於教育,只會惹到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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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老郭說
看到這個標題的時候,我是內心有很大觸動的
第一,作為一個好老師,不一定要體罰學生,才能為他們提供更好的教育。
我們每個人都經歷過上學的不同的階段,每個人都或多或少的經歷過或者見到過不同的老師,當然,有些老師有體罰學生的習慣,並且美其名曰說,這樣以便更好的教育學生,關於這個觀點,我是不同意的。
第二,因為體罰學生,就如同父親體罰孩子,所謂棍棒之下出孝子,可能就是這麼來的。
我們先不說這個體罰的好處有多少,也不論現實生活中,體罰對孩子的成長到底能帶來什麼有益的作用,但是至少可以明確一點就是,體罰是不可取的,這是傳統習慣養成條件下的教育方法,所以在現在的教育體系中,何況我們的國家法律明確規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一條:禁止學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如果你是未成年人的話)還有教師法,裡邊也規定了體罰學生經過教育依然不改正的,教育局或學校應當予以辭退。其實你的這種情況,很多法律法規上都可以找到相關的條文。如果你是未成年人,那麼教師的行為更加惡劣。”
僅從體罰這一項,法律都是不允許的。
第三、雖然有很多人認同體罰才可以有好的教育效果。我們不反對這個方法帶來是實際效果,哪怕我們多人從下到大的成長過程中,都是經歷過體罰的過程,我們的父輩們都有過對我們的體罰成長,所以這是非常不好的方式,我們不贊成。
總之,教師體罰學生,哪怕是適當體罰學生,都是不對的,並不能達到更好的教育結果。
回覆列表
一、教師不能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
其一,《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都規定教師不能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葉就是說,教師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是非法的,是要受到法律懲罰的。
其二,現實是,教師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確實大量存在。其原因,一是確實有效果,二是部分家長認可,三是學校視而不見。
其三,為什麼有的教師明知道非法還要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一是僥倖心理,二是圖簡單,三是沒辦法只有冒險。這些教師一般是有責任心的,現實是許多教師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根本就不管,反正工資又不少一分錢。
其四,於是偶爾就會出現教師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的新聞事件,讓教師非常尷尬。現在網路發達,這樣的事件會迅速成為公眾事件,當事教師就會受到嚴厲的處罰。
二、應該賦予教師懲戒學生的權力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從小就應該讓學生明白什麼是規矩,不守規矩就應該收到懲罰。這也是普法教育的起點,從小守規矩,長大守法律。
本來,學校也是有規矩的,問題在於學生不守規矩了學校怎麼處理。筆者在初中工作了十幾年,當班主任、教導主任、校長,對違法學校紀律的學生實行處分制度,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開除留校察看幾個級別。義務教育階段一般是不能開除學生的。有的學生一個學期還沒有讀完,就到了“開除留校察看”的處罰級別了,再違紀怎麼處罰。學生也知道,這個處罰就是“搞起好玩的”。這樣,學生對於制度根本沒有敬畏之心。這樣成長起來的學生怎麼敬畏法律,遵守法律。
三、萬事開頭難,我們已經有了一個開始近日,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率先通過立法明確賦予教師教育懲戒權,並對教育懲戒內容作出詳細規範。這是一個很好的開端。但是,筆者認真看了其懲戒的內容,基本是不痛不癢,沒有什麼實質的變化。你覺得呢?
該《條例》規定,中小學校學生在校園內,有用硬物投擲他人、推搡、爭搶等違反學校安全管理規定行為的,教師應當予以制止和批評,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與其年齡、身心健康相適應的教育懲戒措施。教師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打罵、辱罵。
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的,該《條例》明確,學校應當批評教育,並可以約談學生監護人;情節嚴重的,應當給予紀律處分。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根據學生違紀的情節、後果和影響,可以給予直至開除學籍的處分。未成年學生有不良行為的,還可在其監護人陪同下,在學校進行專門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