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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常想一二喲

    目前在市以下的地方政府一般會設定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屬於一級政府的工作部門。這個部門的工作職責一般是: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相關城市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市容環衛、市政、綠化方面的政策法規,結合實際擬定所在行政區域的城市管理條例及方案並監督執行;2、制訂所在行政區域的城市管理工作的總體規劃、年度計劃,提出各個階段城市管理工作的任務,並組織落實;3、負責所在行政區域的市容環境衛生、市政道路維護、城區綠化的行政管理;協助上級城管局對城區佔道、佔綠和在城區道路設定臨時停車場、臨時市場進行管理;4、對所在行政區域的各街道的城市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協調、檢查、監督;5、制定城管系統的改革措施,開展城市管理研究,加快城市管理現代化的程序;6、負責指導、協調區環衛、市政、園林部門的工作;7、接受上一級城管局的業務指導;8、完成所在地方黨委、地方人民政府及上級各部門交代的其他事項。另外,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在設定城市管理和行政執行局的同時,一般還會設定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大隊,作為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的直接力量。其工作職責就是依據城市管理條例行使行政執法權。同時,為加強屬地管理,各街道辦事處在內設機構中均會設定城管辦、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中隊,這是直接面向基層、面向屬地、面向群眾的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力量。

  • 2 # 公職人員那些事兒

    城管到底管什麼?以前有句俗話說城管“上管天、下管地,中間還要管空氣”,你說管的多不多?城管確實管的比較多,而且大多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比如以後大家買房子的時候不知道房產開發商有沒有銷售資質和銷售許可證的時候,可以給城管打電話諮詢;遇到你家附近道路破損了、路燈不亮了、井蓋缺失了、有違法建築佔用你家宅基地了、有噪音汙染耽誤你家孩子寫作業了、夏天暴雨你家附近積水了等等問題,都可以找城管。

    2018年年底,鄭州市政府釋出了《鄭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辦法》,為鄭州城市綜合執法提供了法律依據,《辦法》從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這可是市政府下的紅標頭檔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這就是鄭州市城管執法的依據,下面我們就以鄭州市下發的《辦法》簡單說一下城管到底都管哪些方面?

    首先,是綜合執法的職責範圍:

    1.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這句話什麼意思呢?也就是說以前建委、規劃局、房管局、園林局和城建監察支隊等部門的行政執法權都給城管了。

    2.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汙染、露天燒烤汙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汙染(以前由環保局負責),建築施工噪聲汙染、建築施工揚塵汙染(以前由建委負責),露天焚燒秸稈落葉(以前由農業口的單位負責)。大家最近可能都或多或少的知道一點,建築工地都要有噴水淋雨,修路也沒有以前那麼快了,因為瀝青管控,不能大量使用瀝青。

    3.公共場所無照經營(就是商戶經營要有營業執照,以前由工商局負責)、違法停放車輛(以前由公安局負責)。這個違法停放車輛,據我瞭解,現在大部分城市這一塊職能還是在公安局,只有極少數城市交給了城管局,杭州市好像違法停車這一項職能都交給了城管,而且公共停車位的規劃和收取費用都由城管局負責。

    4.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以前由水務局負責)。以後遇到這些現象,大家可以向城管部門舉報的。

    5.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收販賣藥品(以前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這類指的就是無照經營遊商。

    其次是,城管執法大隊行使以下事項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強制措施: 1.市級管理的建築市場、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建築節能、勞務用工和企業、人員資質等方面的;

    2.市區國有土地上(既有建築區除外)違反城鄉規劃法律、法規、規章的; 3.商品房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等方面的;

    4.城市供水、供熱、管道燃氣、排水與汙水處理(有些地市汙水處理這一塊職能還是在環保局);

    5.市級管理的道路、橋樑、隧道、河道、照明及附屬設施等方面的;

    6.承擔跨區域和重大複雜違法案件的查處。

    7.有些地市還有園林綠化方面也歸城管局管,如果有毀綠佔綠的行為,城管可以執法的。

    這只是鄭州市的城管管理單位,可能全國各地都不太一樣,但是應該是大同小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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