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無載,不外乎兩大可能,一是無嗣,二是由於某種原因而不能為史書所記載。對於第一種可能性,基本是持否定態度的。原因有六:
一、崔浩作為當時北朝士族領袖,大士族清河崔氏的代表人物,經學傳家的大儒家,北魏太祖、太宗、世祖三朝重臣,他的事業、名望、家學、財富及封建倫理要求他必須為崔氏一族留有血脈。
二、中國古代也有兄終弟及的傳統,但崔浩的兩個弟弟,一個早逝,另一個也高官封爵,另立門庭,自然不必死等著白馬公這個爵位。而崔浩與其幾個堂兄弟崔頤、崔模的關係又不和睦,當然不會把爵位傳給他們。因此,崔浩要使家族的門第得到傳承,必須要有自己的子嗣才行,哪怕只有個女兒。
三、崔浩信奉道教,而道教不像佛教有色戒一說,而且道教有些派別還研究房中之術,所以崔浩在宗教思想層面上也沒有不要子嗣的道理。而且崔浩歷經北魏太祖、太宗、世祖三朝不下四五十年,在其族滅之時,五六十歲也是應該有的,這在那個歷史時代也算是長壽,自然有充足的時間來生產下一代了。
四、崔浩的兩任妻子,皆為太原大族郭逸之女。太原郭氏同樣也是門第高深的世家大族,他調教出來的女兒,自然也應該知道為夫家生兒育女的重要性,儘管大郭早卒,可能沒有生育,但小郭卻伴隨崔浩終了,應該有為其夫生子的可能性。即便是小郭信佛,自己不願生育,但從封建禮教和妻子的義務出發,她也會為崔浩納妾,代替自己為崔氏傳宗接代。因此,從女方來看,為崔家生育也不是問題。
五、正史中載,因國史案而與崔浩一門一起被族滅的有范陽盧氏、太原郭氏、河東柳氏。這三家皆是崔浩家的姻親。崔浩的母親出自范陽盧氏,崔浩的妻子出自太原郭氏,那河東柳氏則很有可能是 崔浩兒媳的孃家。因此,可以判定崔浩有子。
六、從最壞的方面講,假設崔浩本人沒有生育能力。他也完全可以從宗親中過繼一人為自己的子嗣,這在倫理上也是講得通的,而且也有先例可引,如王敦收繼了族子王應為自己的繼承人。
因此,崔浩無子嗣的假設基本可以排除。
那麼,為什麼正史中會沒有崔浩子嗣任何記載呢?按理說,憑著清河崔氏的門第,崔浩本人的名望,崔浩之子應該早早進入官場、少年成名才對,怎麼會在正史中寂寂無聞?有如下幾個可能性:
一是崔浩可能只有女兒,那麼女子在正史出現的可能性自然大大降低,默默無聞也是合理的。不過這種可能性成立的機會不大,即便只有女兒,自然也會有宗子過繼給崔浩來繼承家業,如果出現這種情況,這個繼子也可以憑藉崔浩的地位取得名望,最起碼在崔浩傳中留名。
二是崔浩之子尚小,未及出仕就趕上國史案而隨崔氏無遠近被誅殺,來不及博得聲譽。不過根據上面的判斷,崔浩之子娶婦於河東柳氏,那麼崔浩之子應該不是稚嫩孩童,而是青春少年了,那麼自然可以憑藉父親的地位而外放為官,或者到皇帝或諸王身邊做侍從之官,走其父發跡老路,所以因少無名的可能性也不大。
三是崔浩之子因為某種機緣,在國史案時成功從朝廷對諸崔的抓捕中逃脫,從此“逍遙法外”,朝廷因為沒能抓到他,惱羞成怒,索性讓有司將其名字從各種檔案中抹去,世上從此再無此人。
其二,崔浩是國史案的主要打擊物件,夷滅其親族應該主要是其政敵的發洩方式而已,既然首犯伏法,逃脫之人也沒有對他們構成威脅的能力,那麼追逃自然不需太緊。何況曾為崔浩說情的高允,與崔浩主要政敵太子晃之間的關係很不錯,對太子晃很有影響力,當然可以勸說太子不要趕盡殺絕,況且清河崔氏是河北士族的一面旗幟,太子晃要爭取河北士族的支援,自然也不能把事情做得太絕。從直接促成國史案的太武帝方面來說,崔浩畢竟是他從小看到大的恩師,他一統北方的首功之臣,因此君臣情誼還是有的,既然崔浩之子逃脫,太武帝自然有可能念在往日情分上,在盛怒消退之後網開一面,不會督促太緊。這點也有史料可以作為參考:魏主既誅崔浩而悔之,會北部尚書宣城公李孝伯病篤,或傳已卒,魏主悼之曰:“李宣城可惜!”既而曰:“朕失言,崔司徒可惜,李宣城可哀!”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太武帝后悔殺崔浩了,自然有可能對崔浩之子手下留情。
正史無載,不外乎兩大可能,一是無嗣,二是由於某種原因而不能為史書所記載。對於第一種可能性,基本是持否定態度的。原因有六:
一、崔浩作為當時北朝士族領袖,大士族清河崔氏的代表人物,經學傳家的大儒家,北魏太祖、太宗、世祖三朝重臣,他的事業、名望、家學、財富及封建倫理要求他必須為崔氏一族留有血脈。
二、中國古代也有兄終弟及的傳統,但崔浩的兩個弟弟,一個早逝,另一個也高官封爵,另立門庭,自然不必死等著白馬公這個爵位。而崔浩與其幾個堂兄弟崔頤、崔模的關係又不和睦,當然不會把爵位傳給他們。因此,崔浩要使家族的門第得到傳承,必須要有自己的子嗣才行,哪怕只有個女兒。
三、崔浩信奉道教,而道教不像佛教有色戒一說,而且道教有些派別還研究房中之術,所以崔浩在宗教思想層面上也沒有不要子嗣的道理。而且崔浩歷經北魏太祖、太宗、世祖三朝不下四五十年,在其族滅之時,五六十歲也是應該有的,這在那個歷史時代也算是長壽,自然有充足的時間來生產下一代了。
四、崔浩的兩任妻子,皆為太原大族郭逸之女。太原郭氏同樣也是門第高深的世家大族,他調教出來的女兒,自然也應該知道為夫家生兒育女的重要性,儘管大郭早卒,可能沒有生育,但小郭卻伴隨崔浩終了,應該有為其夫生子的可能性。即便是小郭信佛,自己不願生育,但從封建禮教和妻子的義務出發,她也會為崔浩納妾,代替自己為崔氏傳宗接代。因此,從女方來看,為崔家生育也不是問題。
五、正史中載,因國史案而與崔浩一門一起被族滅的有范陽盧氏、太原郭氏、河東柳氏。這三家皆是崔浩家的姻親。崔浩的母親出自范陽盧氏,崔浩的妻子出自太原郭氏,那河東柳氏則很有可能是 崔浩兒媳的孃家。因此,可以判定崔浩有子。
六、從最壞的方面講,假設崔浩本人沒有生育能力。他也完全可以從宗親中過繼一人為自己的子嗣,這在倫理上也是講得通的,而且也有先例可引,如王敦收繼了族子王應為自己的繼承人。
因此,崔浩無子嗣的假設基本可以排除。
那麼,為什麼正史中會沒有崔浩子嗣任何記載呢?按理說,憑著清河崔氏的門第,崔浩本人的名望,崔浩之子應該早早進入官場、少年成名才對,怎麼會在正史中寂寂無聞?有如下幾個可能性:
一是崔浩可能只有女兒,那麼女子在正史出現的可能性自然大大降低,默默無聞也是合理的。不過這種可能性成立的機會不大,即便只有女兒,自然也會有宗子過繼給崔浩來繼承家業,如果出現這種情況,這個繼子也可以憑藉崔浩的地位取得名望,最起碼在崔浩傳中留名。
二是崔浩之子尚小,未及出仕就趕上國史案而隨崔氏無遠近被誅殺,來不及博得聲譽。不過根據上面的判斷,崔浩之子娶婦於河東柳氏,那麼崔浩之子應該不是稚嫩孩童,而是青春少年了,那麼自然可以憑藉父親的地位而外放為官,或者到皇帝或諸王身邊做侍從之官,走其父發跡老路,所以因少無名的可能性也不大。
三是崔浩之子因為某種機緣,在國史案時成功從朝廷對諸崔的抓捕中逃脫,從此“逍遙法外”,朝廷因為沒能抓到他,惱羞成怒,索性讓有司將其名字從各種檔案中抹去,世上從此再無此人。
其二,崔浩是國史案的主要打擊物件,夷滅其親族應該主要是其政敵的發洩方式而已,既然首犯伏法,逃脫之人也沒有對他們構成威脅的能力,那麼追逃自然不需太緊。何況曾為崔浩說情的高允,與崔浩主要政敵太子晃之間的關係很不錯,對太子晃很有影響力,當然可以勸說太子不要趕盡殺絕,況且清河崔氏是河北士族的一面旗幟,太子晃要爭取河北士族的支援,自然也不能把事情做得太絕。從直接促成國史案的太武帝方面來說,崔浩畢竟是他從小看到大的恩師,他一統北方的首功之臣,因此君臣情誼還是有的,既然崔浩之子逃脫,太武帝自然有可能念在往日情分上,在盛怒消退之後網開一面,不會督促太緊。這點也有史料可以作為參考:魏主既誅崔浩而悔之,會北部尚書宣城公李孝伯病篤,或傳已卒,魏主悼之曰:“李宣城可惜!”既而曰:“朕失言,崔司徒可惜,李宣城可哀!”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太武帝后悔殺崔浩了,自然有可能對崔浩之子手下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