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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鵝叫十八

    剩下的五十萬還在保險公司哪裡,當然您就別想著提現給你,又或者虧本下盤再撞二個就夠一百萬,呵呵!這個想法有點不道德!

    拋開交強險不談,因為是法律規定必須買。

    還有很多人對三者商業險有點不是很明白。

    說白點:就是賠對方,也叫第三者。

    第三者可以是一個人,許多人,機動車,電動車,自行車,護欄,房屋… …凡是有需要賠償經濟損失的都是三者方。

    明白了第三者範疇,就可以確定自己應該購買多少錢保額的三者商業險。

    您所處地區經濟發達,人命值錢,就買高點。

    反之就買低點。

    當然你有錢不願意接受風險轉移也可以不買。

    很多朋友對三者險賠付限額有不明白的一點是:三者險在一個保險年度內是多次賠償還是累計賠償?

    三者商業險的賠付是限額內可以多次賠償

    打個比方:我買的100萬三者險,3月份撞了一輛豪車,後來保險公司賠償了六十萬。

    七月份,倒黴催的又撞死二個行人,合計賠償98萬。

    九月底又不小心把別人房子撞垮了,又賠了三十萬。

    這一個保險年度合計賠償了多少?

    188萬。多吉利的數!

    保險公司全都賠付?我只有100萬的商業三者險啊。

    沒錯,保險公司一樣賠!因為一個保險年度不論出多少次險,只要不超保額限度,都賠。

    當然你一起事故就要賠一百六十萬,保險公司出一百萬,剩下的六十萬您掏腰包吧。

    而不是有些朋友認為的累計金額!以為年度內累計到保額就不會賠了。

    不過有一點要注意:雖然一個保險年度多次事故累計遠遠超出保額的賠償限度,而且得到了賠付。

    但是你頻繁出險會被保險公司列入黑名單,同時保費也會大幅增加,甚至可能會被拒絕承保商業險!

  • 2 # 生活中的漫步者

    可以明確的說,沒有剩下的50萬,第三者險賠償物件是被撞受傷的人,而且,也不是大家理解的這種說法。

      一、首先要明白保險的涵義,投保的100萬三者險是發生事故的最高賠付額,超過100萬則不會再陪了。不是說,出事了保險就出100萬,賠完傷者剩下的都給投保人,那所有人都去買車買保險了,天天有人撞車了!保險公司也早就倒閉了。

      二、發生交通事故,還要劃分事故責任,第三者險是要根據責任來賠付的,根據你所承擔的責任賠償,最高額是100萬;一般保險還會有免責條款,還需要你掏錢呢,就不要惦記剩下的50萬了。

      購買第三者責任險,是為了在出現事故時賠償傷者的,即便是保險沒有用完也不會將多餘的部分給車主的。

      隨著人們收入水平的上升與物價的上漲,交通事故涉及的修理費、治療費、各種補償金、各種費用都在逐年上漲。真心的勸你不要因為某次事故賠付少就降低保險額度,降低幾十萬元三者險保額只能節省100、200元錢,你不會缺這一點的。更不能因為一年或幾年沒賠款就不賣第三者責任保險,那樣做只會將自己置於沒有退路的危險之中,行駛在路上誰能肯定不出事呢?

    隨著人們生活條件的提高,買車已經成了很多家庭必要的事情,那麼在買車要想安全有保障的上路行駛,就需要購買相應的保險,因為交強險是必須要購買的,但是保額是比較低的,於是很多車主就會選擇性的購買商業保險,最常見的就是第三責任險,因為其賠償的範圍比較大,賠償數額也是根據投保金額來的,所以這是大部分車主的一個選擇,可是在選擇保額的時候車主就要糾結了,畢竟保額越大,賠償也就越多了,於是很多車主就有這樣的疑問了,那就是買一百萬的三者險實用嗎?“第三者責任險”買100萬的還是50萬?記住這個標準,不要白花錢。

      首先要明白保險的涵義,你投保的100萬三者險是發生事故的最高賠付額,超過100萬則不會再陪了。不是說,你出事了保險就出100萬,賠完傷者剩下的都給你,那所有人都去買車買保險了,天天有人撞車了!保險公司也早就倒閉了。

      貧窮的小編假設了一下,如果我的經濟實力挺充足的話,我是會做出最壞的打算的。我願意多付500塊去獲得更大的賠付額度,以免在倒黴的時候能有更高的賠償。有這麼一例事故,車主發生的事故需要賠付75萬,而他只買了50的三者險,所以自己還要承擔25萬的額外賠償,相當於賠了一輛高配的日本轎車,該車主只能心疼,心疼之餘還後悔沒有買100萬的三者險,表示自己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所以歸結起來,像一線城市,北上廣這些地方都超過百萬了,像我們這裡都算不上二線城市,應該算2.5線城市,這都已經七八十萬了,加上雜七雜八的一些處理費用,估計搞個近百萬那是完全有可能的,所以你要在這些一二線城市開車,你還只買50萬,那是完全不夠的。而且一二線城市豪車也是相對比較多,你稍微跟豪車碰一下,甚至最極端的,像我的一個親戚前些年車子停在樓下,大年三十晚上一個騎電動車的喝了酒,撞在他車上,結果當場就不省人事了,最後以他停車沒有停在框框裡面,停出來一點為由,還是賠了一大筆錢,非常不划算。

      像你說的這種情況,撞死了人,賠償了50萬。那麼該保單年度裡就還剩下50萬的第三者責任險賠償額度。如果你又發生了對第三者的傷害事件,則動用剩下的50萬進行賠償。如果賠償超過了50萬,那麼就要你自己掏腰包。如果沒有再發生第三者傷害事故,這50萬自然是不會拿出來賠償的哦!所以不要想著套現的事情哦!

  • 3 # 法律諮詢喬也

    撞死人才用賠50萬,真的好便宜。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規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受害人家屬可以獲得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這些費用當中數額最大的當屬死亡賠償金,以上海為例,2019年交通肇事致一個8歲的孩子死亡,單死亡賠償金就高達136萬,再加上其他費用,加起來可想而知,所以你應該慶幸才50萬。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事故責任進行分攤。

  • 4 # 理賠加

    五十萬,等著下次撞唄。

    開個玩笑,不要想多。

    100萬是保額,是最高賠付限額,

    舉例子1:

    撞了人,要賠150萬,你保了100萬,

    則保險公司賠100萬,你賠50萬

    責任險是轉嫁你的責任風險,你沒責任,保險不觸發

    舉例子2:撞了人,你不用賠,保險保險公司同樣不用賠

    總結:保險公司賠責任險以你要賠為前提,你掙不了

  • 5 # 乾巽艮

    首先你要搞清楚,你花了1000多元錢買的100萬的第三者責任險,這個裡面的100萬是賠付上限,而不是說,你撞死了人,保險公司就得拿出來100萬元現金,給50萬受害者,50萬留給你。沒這麼好的事情好不。

    一般來說,發生了重大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後,交警會根據車禍現場開具交通事故認定書(具體名字忘了,反正就這意思),然後保險公司介入,先按照保險條款上的免賠條款一條條核對你有沒有免賠事項,然後才會計算賠付額度(如果造成人員死亡的情況下,往往對方會請一個律師跟你慢慢算),如果賠付額度大於100萬的話,先會按照交強險扣除11萬,再按照100萬額度扣除,剩下的就是你個人支付了;如果賠付額度小於100萬,扣除交強險的11萬以後,剩下的錢會在100萬額度裡面直接抵扣,你也就不會出多餘的錢。

  • 6 # 笑對人生178879040

    這個問題不是第一次見人問了,你這意思剩下50萬還要給你?那我不買他個幾百萬的三責,出事故你還賺大發了,不用上班了天天出事故天天賺錢。

  • 7 # 泥巴歐巴

    不能這麼理解,三者險100萬,只是說,100萬是個最大限額的賠付,發生撞死人情況,最終只要賠50萬,是在100萬這個範圍裡,那麼自己就不用花一分錢,有保險公司替你出這個50萬就行了。就好比如你生病了,你買的保險是100萬的,實際花銷50萬,那就可以報銷50萬,那麼也不可能再給你另外50萬,一樣的道理。

    畢竟這不是信用卡,信用卡你可以用掉50萬,然後再套現50萬,但是三者險可不是哦!

  • 8 # 你在想什麼呀

    我覺得我找到致富之路了,兄弟我們合夥吧,先買個最便宜的二手車,買個300萬三者(我記得是最高了)然後我開車撞你,爭取1000內夠賠,剩下299.9萬就是我們的了,再買車再買保險………………

  • 9 # 濤哥101114606

    這個問題很奇怪!100萬起最高上線!超過100萬自己負責!低於100萬保險公司負責!你的意思是陪了50萬剩下50萬萬陪給你了!還有如果購買了保險100萬沒有發生風險難道還要還你100萬?

  • 10 # 石家莊市管建濤律師

    可以明確的告訴你,沒有剩下的50萬,第三者險賠償物件是被你撞受傷的人,而且,也不是你理解的這種說法。

    一、首先要明白保險的涵義,你投保的100萬三者險是發生事故的最高賠付額,超過100萬則不會再陪了。不是說,你出事了保險就出100萬,賠完傷者剩下的都給你,那所有人都去買車買保險了,天天有人撞車了!保險公司也早就倒閉了。

    二、發生交通事故,還要劃分事故責任,第三者險是要根據責任來賠付的,根據你所承擔的責任賠償,最高額是100萬;一般保險還會有免責條款,還需要你掏錢呢,就不要惦記剩下的50萬了。

    購買第三者責任險,是為了在出現事故時賠償傷者的,即便是保險沒有用完也不會將多餘的部分給車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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