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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瑞華春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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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閒言碎語不逾矩
“孝順”與“理解和尊重”比較,也並不“低階”。“理解和尊重”父母,是做人子者對父母應持有的基本態度。“理解和尊重”是“孝順”的基礎、前提。“理解和尊重”側重思想,不是行動,但可以指導行動,不妨謂之“坐而言”;“孝順”則必須行動,可謂之“起而行”。你僅僅懂自己的父母,僅僅尊敬或重視父母的意見、權利等遠遠不夠。“孝順”是指“盡心奉養父母,順從父母的意志。”必須要用具體行動來表現。如封建時代極端的“孝順”行為就是“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
貧孩子不能給父母頓頓供給雞鴨魚肉,有點豆子煮水同飲,就是所謂“承菽水之歡”;富孩子現在則可以偕父母周遊列國,遊山玩水,住五星級飯店的總統套間,讓其開洋葷,廣識見。
“孝順”強調持之以恆的行動,“理解和尊重”可能會變成耍滑頭式的“耍嘴皮子”,以之敷衍或欺騙其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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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湖城小李哥
不能說是“高階”,對待父母沒有高階不高階,只有用心不用心。而用心的真正表現,是對父母的“理解和尊重”,不是禁固式的“次孝順”。
為什麼說是“次孝順”?就是本意也是想要孝順,但只做自己認為的孝順,不顧父母的感受和想法,這就是“次孝順”。雖然老祖人教育我們要“百善孝為先”,但現在許多人都扭曲了“孝”的真諦。想當然的先入為主,以自己主觀認為代替父母內心所想,覺得自己想這樣孝,應該這樣孝,父母就要接受這種孝才對。
誰真正想過,父母真正需要的“孝”是什麼?
就說我媽吧,她今年71歲了,一個人在農村老家生活,行動和自理自食倒是沒問題,三個子女全在城裡。而我們的生活已經定格生根在城裡,不能不掙錢養家而回去守著他。按照正常邏輯,那應該是把她接來城裡和我們同住,生活和健康照顧能更方便和及時,確實也是這麼想這麼做的。但她無論如何都不願來,經不住我們說,終於來跟我住了,可來了一週,天天在家不出門,我說帶她到樓下花園走走去公園逛逛也不去,感覺不到她有“挨著兒子住”的那種天倫之樂。沒法,又送他回去,經常打電話時她都是說剛吃完飯,馬上出去逛街竄門找她的老夥伴們擺龍門陣去了,要不就是去村委門口跳鄉村廣場舞。我這才明白,她要的不一定是“守在身邊”。城裡路不熟,人不熟,沒話說。而在老家,熟門熟路,還有熟悉了一輩子的老夥伴一起聊一起玩,這樣她才開心,才是她要的生活,也才是她真正想要的孝順——自由!
我們就商量,只要她高興,不來就不來吧,理解她的想法,尊重她的選擇。雖然多了份擔心,也比讓她愁悶的好,常回家看看就行。
所以,對待父母,理解和尊重比自以為的“孝順”更加重要,千萬不能以孝順的名義無意中禁固了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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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順父母有兩個方面:即物質和精神。一是從物資層面上講給父母提供足夠的、合適的衣食住行條件,儘可能的滿足父母的物質生活要求,同時還要考慮父母年老後,常拌有慢性病或常常犯病,要及時診療和陪伴,使他們能夠安度晚年;二是從精神層面上講有一顆恭敬父母的心和一種關心父母的態度,這裡面就有“尊重”和“理解”的內容,從感情上多溝通、多交流,聽聽他們講些什麼有什麼要求,與之拉拉家常、嘮叨嘮叨日常鎖事,經常的、及時的愛撫父母的心靈,這方面的任務可能比物質滿足更重要。《論語》裡: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 用今天的話來說:子夏問什麼是孝。孔子說:“保持敬愛和悅的容態最難。遇有事情,年輕人替長者們效勞;遇有酒食,讓給長者享用,僅僅是這樣就算是孝了嗎?”看來能“尊重”和“理解”父母是比較難的,這要發自內心,有敬愛和悅的態度。孝順父母既要物質滿足,更要滿足“尊重”和“理解”的精神需求。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