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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玥40209513

    一、《父母離婚後子女跟母親,父親不給子女撫養費,子女以後有贍養他的義務嗎?》孰是孰非?生父和子女先予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立案、審判與執行工作協調執行的意見(法發〔2018〕9號)2018年5月28日施行》第11條:“法律文書主文應當明確具體:(1)給付金錢的,應當明確數額。需要計算利息、違約金數額的,應當有明確的計算基數、標準、起止時間等;……(9)當事人【生父與子女】之間互負給付【撫養費與贍養費】義務的,應當明確履行順序。”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三款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證實:

    【生父先付清子女撫養費,子女後付生父贍養費】。

    二、【追查[遺棄罪]責任人】

    父親和子女先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立案、審判與執行工作協調執行的意見(法發〔2018〕9號)2018年5月28日施行》第十二條:“審判部門在民事調解中,應當審查【父親和子女】雙方意思的真實性、合法性,注重調解書的可執行性。能即時履行的,應要求當事人【父親和子女】即時履行完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遺棄罪】對於年老、年幼、……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管制。”和第三十八條:“【管制的期限】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證實:

    (一)【能即時履行的,應要求當事人[父親]即時履行完畢】

    18年前,父親有經濟支付能力,每月拒付子女撫養費1次,父親犯下【遺棄罪】,子女正當防衛:判處父親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有期限管制1次。

    第2個月,父親重犯每月拒付子女撫養費1次,父親重犯【遺棄罪】,子女正當防衛:判處父親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有期限管制1次。

    第3個月,父親累犯每月拒付子女撫養費1次,父親累犯【遺棄罪】,子女正當防衛:判處父親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有期限管制1次。

    第4至12個月,父親9次累犯每月拒付子女撫養費,父親9次累犯【遺棄罪】,子女正當防衛:判處父親9次x二年有期限管制=18年。

    第2至18年,父親17年X12次累犯每月拒付子女撫養費,父親17年X12次累犯【遺棄罪】,子女正當防衛:判處父親17年x12次x二年有期限管制=17年x24倍=408年。

    因此,子女18週歲後,父親繼續在監獄服刑408年期間伙食費,由監獄支付,子女不負責父親在監獄服刑的伙食費。但父親壽命有限,活不到100年,死後由監獄埋葬。

    (二)【能即時履行的,應要求當事人[子女]即時履行完畢】。

    1、現在,子女18週歲長大成人沒有經濟,父親未滿60週歲無權索要贍養費。子女不負【遺棄罪】。

    2、將來,子女成家立業有經濟,父親60週歲後要贍養費。子女稱:父親欠子女的撫養費,就是子女付清父親的贍養費。子女一次性履行完畢支付父親贍養費義務,子女不負【遺棄罪】刑事責任。

    不支付子女撫養費的人,不享有問子女要贍養費的權利。

  • 2 # 藦蘿花

    這個問題於法,很簡單,要給。

    於情,一個子兒也不想給。太可恨了!

    奈何血緣關係的撫養、贍養不是必然對等關係!

    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可以起訴要求屬履行撫養義務。

    喪失勞動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可以要求成年子女盡贍養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八條 【強制執行】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所以,只要法院判了,這個錢就得給!

    你總不希望這個無賴父親鬧到單位、鬧到街道。

    還因為,別人沒有經歷你的不容易,總是會充當和事佬,反過來勸你要大度、包容,然後你還要一遍遍自己去扒深入骨髓的傷,不痛麼?還要去拷問良心,扣問靈魂,不痛麼?

    很多事,於身在其中,經歷過來的人,重提,也是錐心刺骨的痛!

    沒有相似經歷的人是很難理解的。他們甚至會扯出道德的大旗,要你遵照執行。因為這些事,是你的,不是他們的。他們,只是吃瓜的。

    現在唯一能做的,是淡化旁人對這件的議論熱情。

    既然法院判了,可以協商將錢交到法院中轉,避免雙方見面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每個人都是自己的救世主。

    祝好。

  • 3 # 綰秋落

    法律是結合很多實際情況從弱勢群體方面出發制定的。人老了沒人養就成為弱勢群體了。孩子是有贍養義務的。但從人情上講,從來沒有養過孩子沒有給孩子付出一點,老了卻要求孩子贍養他,太不合理了。是誰都會生氣。這個問題要解決,就看當事人了,有些人覺得再怎麼說也是自己生父,不忍他老了沒人管,多少看人情。有些人覺得人應該是相互的,你不養我我也不會養你。這就看當事人自己了。其實當初的事誰也判定不了對錯,誰也不想搞成那樣,所以個人偏重人情一點。多少盡心就好。

  • 4 # 皇金瓶

    已失去一個人做父親資格的人,

    你年輕是,孩子在幼小時需要呵護,而呢卻理他而去 ,為自己的錯誤幸福(^o^)o。拼命掙錢扶養別人的孩子,別人的孩子長大懂事了,你自己無靠(* ̄m ̄),只有灰灰溜溜的出走了 。

    你想沒想過,你自己的孩子,是在什麼環境下成長呢?

    現在的一些人,不經營家庭,對家庭不負責任,一味看西方什麼都比中國好,吹捧離婚自由,不管孩子的未來,當你年邁時,你扶養的孩子大懂事 ,家庭沒有你地位 ,這時想起你還有自己的孩子,怕孩子接納你,厚著臉皮把法律拿來,法律是給你家自己開的????你應該去起訴,你撫養的孩子向他索要撫養費 祛疤。

    孩子不用管,不負責任的父親,這樣的父親不值得尊重。回報自己的母親。

  • 5 # 易梅俠

    我覺得這樣是不合理的,生了不養,丟給別人,沒有盡到做父母的責任,到不能動了,去找孩子,有沒有想過孩子的感受,是否能承擔的起,你年輕的時候養不起孩子嗎?為什麼不管不用,你好了,孩子怎麼就能養的起你了呢,你當年只養孩子一個人,因為你不管就把孩子丟給別人,別人撫養了你的兒子,兒子長大了要養對自己有恩的人,還有自己的家庭,還有能力去養丟棄自己的父母嗎?有的人站著說話不腰疼,拿生他當作理由,如果讓他選擇,他會要這樣的人生他嗎?拿道德綁架別人,自己心好,就當做好事,把那樣的人領回家養,才能算的上是個好的人,

  • 6 # 拉呱呢123

    我以前看過一個案例情況差不多也是從孩子嬰兒離婚無撫養費後來要贍養費。我記得法院判決父親沒有盡過撫養責任,所以兒子也不必承擔贍養義務。這個我贊成,不能讓他作了一輩子,最後還得善了。那些社會風氣就歪了。

  • 7 # 使用者黑4605098342099

    從法律法規上看兩者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就是說當初父親沒給兒子撫養費,那兒女就有理由不給贍養費,不能這樣說。

    從道德情感上看,可以理解。

    先說當初父親沒給撫養費,你沒有敘述因何離婚,判沒判父親應給兒子多少撫養費?當初父親的身體及經濟條件如何?

    然。而為什麼沒有起訴他?

    再說你,既然是父子關係,毫無疑問,你就有義務贍養老人。

    至於你的能力如何,令當別論。

  • 8 # 鐵肩擔道義4

    曾聽人說:法律無情人有情。

    今日得見:人無情誼法有情。

    想當年,若不是母親含辛茹苦,姥姥姥爺精心呵護,也許孩子早己沒有今天。

    當孩子生病住院時,做為親生父親你在哪?

    當孩子上學沒錢時,做為親生父親你在哪?

    當孩孑被人欺負時,做為親生父親你在哪?

    到如今,你老了,再也不能拈花惹草了,再也不能花天酒地了,再也不能逍遙快活了。

    拖著一身病,腆著一張臉。來找你的孩子來養你。

    說什麼親生父子,

    道什麼道德法律,

    呸!呸!你根本就不佩!

  • 9 # 江水滾滾悠悠我心

    這個問題從法律角度上,我確實不懂。

    但從情感上來講,如果一切為故意不給撫養費的話。那就是“你養我長大,我養你終老”。

    離婚沒問題,撫養費要付。

    如果連這個都沒有,“你既不撫養我,我憑嘛贍養你”。

    別說什麼“血緣血緣的”,我認為,養育之恩永遠大於生育之“恩”。

    個人觀點,永不會更改。

    就像是看新聞裡,福利院被收養的孩子長大成才了,只需要好好全心愛養父母就好了,什麼“親生父母”,死活跟你再無關係。

    人善良是好事,但是,善心不可氾濫,更不能用錯地方。

    我很幸運,生在長大一個溫情暖暖的家裡。

    也願天下好人一生平安,好報不斷

  • 10 # 全能幕僚

    如果母親還在就反訴要求支付撫養費,然後兩者抵扣(撫養費是需要一次性拿出的一大筆錢,而贍養費是按當地每月最低生活標準的百分比支付)

    做最壞的打算也可以有很多合理合法的方式讓對方不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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