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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長青醫生

    那些願意花高價購買年輕人血液給自己輸的人,有一點是比較肯定的,那就是非常相信這種方法可以改善自己的健康和記憶力,甚至能夠延長壽命。之所以相信,大致是兩個原因,一個是自己太容易上當受騙,一個是騙子比較高明。一般是兩者兼而有之。

    可以想象宣傳這種所謂療法的人,一定會舉出一些某某人輸了年輕人的血有多好多好的例子,找幾個人來現身說法也不是什麼難事。找來的這些人,有可能是騙子的託,也有可能是真的覺得確實有效。不管怎樣,這樣的“證據”是非常不可靠的。在涉及健康醫療的決策上,一定要摒棄和遠離這樣的宣傳。

    保健和醫療屬於醫學範疇,這個範疇是講證據的。證據只能是醫學證據。什麼是醫學證據,首先是在正式刊物上發表的證據,也就是各種各樣的醫學期刊。真要是可靠的醫學成果,無論如何都會找到刊物發表的,哪怕就一個病例也是可能的。其次還有證據的等級。真正有價值的醫學發現,在符合條件的病人身上都會有效。要是隻在一個人身上有效,在其他人就沒效果了,那這樣的醫學發現也是沒有價值的。那一個人很可能是碰巧了。所以最高等級的證據是大樣本可重複的隨機對照結果。類似證人證言一類的,哪怕是最頂級的專家的意見,也是最低階的證據。商業宣傳那種完全不入流,不會被當成醫學事實。

    輸血是一種醫學手段,但是有著嚴格適應症的醫學手段,僅限於某些嚴重貧血、血細胞減少等疾病的病人。不可能有延年益壽和改善記憶力的功能。而且輸血也是有一定風險的,醫院裡面對於輸血有著嚴格的管理和流程,即便如此,也還是會有輸血反應的發生,嚴重的會出現生命危險。如果是沒有醫學指徵的亂輸血,毫無好處,壞處就會凸顯。

  • 2 # 李青大夫

    對於美國FDA針對目前的“換血療法”釋出宣告,你怎麼看?

    我是天津市泰達醫院的李青,關於“換血療法”,我完全支援FDA(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決定,在獲批前應嚴格禁止實施。

    FDA稱,這種治療方法不僅沒有實際的臨床效果,而且還伴隨潛在的嚴重風險。FDA更是將提供輸入年輕人血漿療法的實施者稱為“行為不端者”。

    一、什麼是血漿?

    血漿是血細胞的載體,是血液的重要組成部分,正常情況下為淡黃色的透明液體。

    血漿不含血細胞。血漿的主要成分是水分,約佔90%,血漿蛋白、電解質、營養素、各種酶類、各種激素類、膽固醇等其他部分約佔10%。血漿蛋白又分為白蛋白、球蛋白和纖維蛋白原三類。

    二、什麼情況下需要輸注血漿治療?

    輸注血漿的適應症包括;

    1、嚴重肝臟病:許多凝血因子和纖維蛋白原等是在肝臟合成的,嚴重肝病,凝血因子缺乏可以導致出血,這種情況可輸注血漿以補充凝血因子和纖維蛋白原等。

    2、凝血因子缺乏:比如,一種遺傳病叫血友病,先天性缺乏某種凝血因子,面板一旦有破口便流血不止,必須輸注健康人血漿才能止血。

    3、瀰漫性血管內凝血(DIC):一種危重症。

    4、燒傷:大量蛋白滲出丟失,輸注血漿可補充血漿蛋白及其他有效成分。

    5、血漿置換:對急性嚴重的自身免疫性疾病進行血漿置換治療。

    6、其他。

    三、輸注血漿有許多風險

    血漿是外來的蛋白質,輸注血漿可引起過敏反應等變態反應;輸注過快還會引起心衰、肺水腫等。但輸注血漿最大的風險還是傳播乙肝、丙肝、艾滋病等血液傳染病。

    國家提出無償獻血,嚴厲打擊賣血,限制自助獻血等措施,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控制傳染病的傳播。

    儘管採血前對獻血者進行嚴格的檢驗,但遇到傳染病的“視窗期”(感染了病毒,但還沒有複製,無法檢測出來)等特殊情況仍可能出現檢驗的遺漏,即使正規的採血渠道也不能保證血漿百分之百的安全。

    所以,臨床上對輸血的指證掌握得非常嚴格,能不輸就不輸。

    這種“換血療法”的療效還沒有得到肯定,而且風險很高。對這樣沒有經過審批的“治療措施”進行大範圍推廣是違法的和有悖於醫學倫理的,應該被禁止。

    目前,FDA尚未批准有目的性輸血治療的臨床試驗,如果要進行該項試驗,必須向FDA提出“新藥臨床試驗申請”。等FDA評審透過,確認它的安全性後方可推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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