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初學針灸看到兩個理論,裘沛然提出“用針莫忘灸,熒熒焰火起沉痾。”倪海廈提出“針而勿灸灸勿針,針灸並施徒增患者炮烙刑。”應該取哪家的?
16
回覆列表
  • 1 # 掙脫枷鎖的囚徒
    針灸能並用還是針灸必須分用?

    在很多人看來,“針灸”是一種療法。事實上,“針”與“灸”是兩種不完全相同療法。

    “針”是指標刺,就是現在通常說的針灸。

    而所謂“灸”,是用熱(偶爾也用冷),或用(刺激性)藥物作用於穴位。最經典的就是用火燻烤,因此,“灸”字從火。最常使用的是艾(葉)卷,稱“艾灸”。

    使用藥物直接伏貼在穴位上,由於不使用火烤,因而也稱“天(自然)灸”。

    三伏天將至,每年都會熱鬧一時的“三伏貼”即將再次粉墨登場。而“三伏貼”就是“藥物灸”的一種。

    “針”“灸”能否同時用?

    關於這個問題,古代的醫家們似乎還沒吵出個分曉。

    大多數人都認為可以同時使用。

    事實上,“針法”本身就分為“白針”和“溫針”。

    “白針”就是單純針刺;“溫針”就是在針刺入穴位後灸烤針尾,或點燃針尾的灸,實施針刺和灸的雙重刺激。

    當代中醫的電針灸也是“溫針”的一種。

    至於,是使用白針還是溫針,唐代孫真人思邈的《千金要方》認為,只要適合針就可下白針,根據情況或可以配伍以灸法,也就成了溫針——“但其孔穴與針無忌,即下白針;若溫針,訖,乃灸之。”

    宋代王執中的《針灸資生經》強調“針”“灸”“藥”之相須(協同)。認為,“ 若針而不灸.灸而不針.非良醫也;針灸而藥.藥不針灸.亦非良醫也。”

    並痛心疾首指斥“下里”不知用針,或只用針而不配合用灸法,強調“學人”必須學會用針,與灸和藥相互配合,才是真正的良醫。次不良風氣必須加以糾正:

    “但恨下里間知針者鮮爾.所以學人須解用針.燔針白針皆須妙解.知針知藥.固是良醫.此言針灸與藥之相須也.今人或但知針而不灸.灸而不針.或惟用藥而不知針灸者.皆犯孫真人所戒也.而世所謂醫者.則但知有藥而已.針灸則未嘗過而問焉.人或誥之.則曰、是外科也.業貴精不貴雜也.否則曰、富貴之家.未必肯針灸也.皆自文其過爾.吾故詳著千金之說以示人云.”

    然而,明代楊繼洲的《針灸大成》“禁灸穴歌”卻指出:“灸而勿針針勿灸,針經為此嘗叮嚀,庸醫針灸一齊用,徒施患者炮烙刑。”

    或許他說的只是某些穴位,不宜同時施以“針“和”灸”。

    但是,《針灸大成》又引用同是明代醫家,同時又是官吏,最高為正三品右副都御史的王綸的說法,稱“針”“灸”同時使用是不登大雅之堂的民間土法:

    “王節齋曰:近有為溫針者,乃楚人之法。其法,針穴上,以香白芷作圓餅,套針上,以艾灸之,多以取效。……此法行於山野貧賤之人”。

    當代針灸,無所禁忌

    不同於古代醫家的窮講究,當代,在國家政策指引下,“針灸”,與其他所有“適宜中醫療法”一起,可以毫無禁忌的一起使用。

    比如,2010年官方下發的指導性規範檔案《中醫養生保健技術操作規範(II) 穴位貼敷》就提倡藥物灸(穴位敷貼)與其他“針”或“灸”,甚至拔罐相互配合使用:

    “5.2.2其他貼敷方法

    5.2.2.1穴位貼敷配合灸法

    5.2.2.2穴位貼敷配合針刺

    5.2.2.3穴位貼敷配合梅花針

    5.2.2.4穴位貼敷配合拔罐”

    宣告

    答主本問答僅僅是就事論事,不代表答主對針灸是否有臨床療效的看法。

    基於科學研究證據,答主認為,針灸除有統計學意義而不是臨床效驗的、可能的止痛作用外,宣稱的其他用途都缺乏證據支援。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兩個人之間沒有支援,只有一味的埋怨及打擊,這樣的夫妻怎麼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