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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919956674687

    記敘的人稱,表明作者站的什麼角度來記寫,使讀者讀起來有個明確的認識。

    第一人稱

    敘述人稱的方式之一。

    在記敘、抒情一類文章中,敘述人以作品中人物的身份出現,以“我”自稱的即第一人稱。

    文中的“我”可以是作者本人,或作品中的虛構人物;也可以是主要人物或次要人物。"我"必須和作品中其他人物發生種種關係,並對人物\事件等起說明和見證作用。這種敘述方式常給人以親切真實之感,但筆觸所至,只能限制在"我"所經歷或耳聞目見的範圍之內。

    第一人稱是一種直接表達的方式,不論作者是否真的是作品中的人物,所敘述的都像是作者親身的經歷或者是親眼看到、親耳聽到的事情。它的優點是能使讀者產生一種真實、親切的感覺;從作者方面來

    說,它更便於直接表達作者自己的思想感情。如《故鄉》是小說,文中的迅哥兒(我)有作者的影子,文章透過第一人稱手法,透過“我”的所見所聞,深刻反映了舊中國農村的衰敗和蕭條,表達了自己對新生活的渴望。由於採用第一人稱,給人的感覺是真實、親切的,因而也為作者直接表達(或宣洩或流露)感情提供了方便。

    可作為第一人稱的字詞

    有: 俄、我、俺、偶、孤、人家朕

    還有:餘、予、吾、在下、鄙人、灑家、不才、私

    第二人稱

    在言語活動中,指稱與說話人相對的聽話人。

    如"你",在敘事性文學作品中運用第二人稱是較少見的敘述方式。

    古文中“爾”也為第二人稱,意為"你"。

    第三人稱

    言語活動中,指稱說話人與聽話人以外第三方的,為第三人稱。如"他"、"她"、"它"、"他們"等,在敘事性文學作品中運用第三人稱是最常見的敘述方式。

    一般所有文體都可以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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