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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尋酒的戒酒人

    對於這句話,個人認為應該這樣來說更合適,當有一雙合適的鞋子的時候,你往往會忘記鞋子的存在。因為一雙合適的鞋子,它對你的腳的包裹會非常好,讓你感覺鞋子和腳是一體的,走路的時候就想光腳時一樣,不會有累贅感。

    而要有一雙這樣的鞋子,首先鞋碼要合適,其次鞋子的楦型要好,最好就是鞋子的材質。只有這三個最基本的要求達到了,才有可能會是一雙合適你的鞋子。

  • 2 # 福自福地來wjf

    其實,鞋子,只不過是一個人的外表,只不過是一件事件的外在因素。而腳就如一個人的內心世界,也如一件事情的內含因素。無論一個人,一件事,它的特性,它的行為,它的規律,它的事件的好壞,成功與失敗,它的結果的決定價值全在於內部原因主導。一個人的內心世界,心思慾望,理想價值,它會主導著一個人的語言和行動,突然出現的一個外部環境(干涉)會打破你的心思,理想和願望。但只要不是在特定的環境中,無法避免的,甚之是難以生存的外部干預中,決定你克服災難,求得永生的原因,來自你個人的信念,氣魄,膽識,志氣,恆心,和克服困難戰勝邪惡,不怕死的決心和鬥志。尤如兵法所云,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敵進我退,敵疲我打,奮鬥就有力量,堅守就是信念,集中一切能力,各個擊破敵軍。

    做為一個事件上,比如過去一個地下黨組織在某區活動,程度十分保密,可不幸有多名同志被敵人捕獲。這能說明什麼問題呢?原因有二,一是行動不慎,組織不夠細化嚴謹,行動被敵人發現而被捕。二是組織內部必有內奸通敵,讓叛徒掌握了內情而通敵報信,從時間上,位置上,數量上,行動目的地等,如沒內奸,敵人何以祥知?所以說,內因大於外因。即使外因成熟,想圍攻我們,只要沒有叛徒出賣,我何懼哉!你下誘餌,我只裝沒見,你若打我,我會分析形勢,有利我還擊,沒把握我退後,永遠不會讓你的鞋子錮住我的腳。

    還有一比,如兩個年輕男女談戀愛,如果兩人的心胸,認識,志向,情趣,性格等自認為與自己格格不入的話,永遠是走不到一起的。你做的那雙鞋再精緻,再好,儘管你付出了很多心血,但我認為,大小也可能合腳,但現在我在海中打魚,不需要穿鞋。你還是拿給一個合腳的願意穿你這雙鞋的男孩去吧!

  • 3 # 安東佚夫

    這個問題的關鍵詞:腳、鞋、合適、忘卻。

    表面看,是一件小事的兩個方面;仔細想,任何事物都有兩個方面;實質講,這件小事代表人世間矛盾事物對立統一的普遍關係。

    一雙赤腳,怕戳,怕硌,怕擦,怕刮……穿上鞋,小了怕勒腳,大了怕不跟腳,粗糙了怕墊腳。如果合適了,就什麼也不怕了,甚至就不再關注腳的感受,就是說,習慣了,自然就忘了腳的存在。鞋的功勞也同時被淡忘了。

    實際上,其他事物何嘗不是這樣呢?鄭人買履,有了尺碼,忘了腳;刻舟求劍,刻下記號,忘了劍掉在哪了。

    其實鞋只是腳追求的外部條件、環境。環境舒適了,腳的存在感也就淡薄了,當然同時也淡薄了對鞋的珍惜。

    人也一樣,窮困時,孩子想吃糖,饞的要命。糖吃的多了也就不覺得甜了。對送糖的人也就不以為然了。

    條件差點的人找個物件太難。找到了,有的對方條件很好,對他(她)也好,有的人便會逐漸忘了自己是誰,吃著碗裡的,望著鍋裡的。

    身在福中不知福,說的就是這個事實,這個道理。

    現在社會,安寧,和諧,物質豐富,氛圍溫馨,時代在飛速發展,社會生活正在日日趨向更好,大氣候是春和景明,連蜜蜂、候鳥都在奔忙不息。

    但是,在不經意的角落,我們還會不時的聽到“今不如昔”的嘆息。

    真是吃飽了,喝足了,玩夠了,還哪哪都不如意。不僅忘了兒時的理想,祖輩的希望,還不願談為國爭光。連他到這個世界上來幹什麼的,他本身是什麼,都忘得一乾二淨。家庭責任,社會責任,連他自己的責任都忘了,還三不足,四不足的……

    記得我小時候住在親戚家裡。大雪天讓我到附近窯場撿煤渣烤火。腳上的毛窩木屐崴壞了,一走一跌,我乾脆扔了,光腳跑回家。腳凍壞了,不能穿鞋。習慣了,倒練成了鐵腳板。光腳上山,爬樹,比誰都歡。現在還是我的驕傲,很有成就感。

    某些人是不是這鞋太舒適了?是不是也讓他脫了鞋到荒山野嶺過幾年試試?

    不知道感恩的人,其實已經迷失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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