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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江曉01

    最好辦法就是無為而治,對丈夫好點。作為父親,他最不放心的就是小兒子,他最不信任的可能就是老婆;"子少母壯",對快死的男人來說,女兒靠不住,老婆一樣靠不住。作為老婆,首要任務就是取得丈夫的信任,利用父子親情,爭取最有利的分割丈夫遺產方案。可分上、中、下三策:

    上策,是丈夫立遺囑。這個方案對小兒子最為有利,因為,立遺囑的前提是你必須取得丈夫的完全信任。要取得丈夫信任,你必須放棄自己的財產份額,特別是房地產,一起打包,夫妻雙方透過遺囑共同確定,把全部財產由兒子繼承,房產直接轉到兒子名下。丈夫可能還會提一些附帶條件,比如兒子成人前,對房產的處置(如買賣、抵押、信託等),必須得丈夫的兄弟姐妹或女兒的同意,也就是說,丈夫安排人對兒子財產進行監督管理。如果你再嫁人,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證兒子的權益。對你有利有弊:利,財產歸你兒子,還在你掌控之中,再嫁人,也不擔心別人打你房產的主意;弊就是你一無所有,財產你只是替兒子管著。

    中策,什麼都不幹,儘量好好照顧丈夫,丈夫對財產不作任何處置,根據法律來繼承。根據《繼承法》:首先,房產屬夫妻共有財產,妻子佔一半;第二,第一順序繼承人有父母、配偶、子女,如果丈夫沒有父母,女兒擁有六分之一房產,如果丈夫有父母,女兒只有十分之一房產;鑑於女兒已經出嫁,根據中國國情,找個長輩做工作,說服繼女放棄財產並不是什麼難事;第三,兒子尚小,未成年,要撫養費(如生活費、讀書等),在分割財產前,還要優先保障。

    下策,丈夫寫公證遺囑,直接分割遺產:父母多少,妻子多少,女兒多少,兒子多少,弄得你很被動。正常情況下,父母會主動放棄,不會與孫子爭;至於女兒,多做工作,拍馬屁,戴高帽,大多女兒也會高恣態。所以,千萬不要讓做這種事,否則,你內外不是人,還虧大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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