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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股權觀察室

    典型案例

    王先生在五一假期,和家人約定了自駕遊。

    於是,在假期當天,一家人興高采烈地開車駕駛至西安旅遊。到達目的地後,王先生找了一家當地的酒店。

    王先生先是把車停在酒店的門口停車場,詢問此處停車是否安全,只有安全後才考慮入住。

    酒店方當然允諾停車安全,王先生一家於是辦理了入住。之後,王先生帶家人出去吃宵夜,回酒店後還是不放心,再次確認停車是否安全,酒店工作人員表示酒店24小時值班,不會有問題。

    誰知道,怕什麼就來什麼,在凌晨六點左右,酒店保安電話叫醒了王先生,告知車被砸,車內財物被盜。導致王先生一家五一的旅行計劃泡湯了。

    在一時找不到肇事人員的情況下,王先生打算找酒店賠償,那麼酒店是否又有責任賠償呢?

    律師說法

    毫無疑問,砸車的人,是首要責任人。砸車人需要為自己行為承擔責任,不僅需要賠償,而且甚至有刑事責任。

    那麼,酒店方呢?

    當客人入住酒店後,酒店有義務和責任保護客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雖然上述王先生在停車場停車時免費的,但是酒店方也應保護好客人的車輛安全。更何況王先生是在確認安全後才願意辦理入住的,這是酒店服務合同的附屬義務。

    因此,車輛被砸,酒店方有一定的賠償責任。

    至於但車輛內的物品被盜的損失,一方面由於顧客未隨身攜帶或者交於前臺保管,屬於顧客自己的過失造成損失,另一方面也很難證明損失的多少,因此向酒店方索要被盜損失有一定困難。具體可以雙方協商解決。

  • 2 # 江蘇賽諾

    記得剛剛五一小長假結束的時候,很多人都會選擇出去旅遊,有的是坐火車,有的是坐汽車,但是很多人會選擇自駕車來自駕遊。

    本來自駕遊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可是就在這個時候,在浙江的某位先生卻開心不起來,因為他5月的時候帶著家人出去旅遊,在酒店入住後,將車停在酒店的停車場內。

    雖然酒店人員表示會在24小時內值班,不會有問題,但是凌晨六點左右,周先生的汽車仍被砸了,然後毫無疑問,周先生的五一旅遊已經泡湯了,然後此類事件酒店是否進行賠償呢?

    那第一點我們要知道車是誰砸的,然後如果可以的話,就直接起訴砸車人的責任,其行為已經構成故意破壞財物罪,不止要承擔責任,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但是酒店是否有責任呢?

    其實酒店也是有責任的酒店在,主營業務是提供住宿或,住宿和餐飲服務,為了更好的服務,很多酒店都會有免費的停車場,其實本質上是為停車付費的。就好像我們買東西會有贈品一樣,你獲得贈品的前提是你買的東西。

    周先生入住酒店,酒店為其提供的服務,酒店就有義務保護顧客的財產安全。然後因為酒店未盡到其職責,然後導致這位先生的車被砸了,並且造成財物損失,79電視應該,承擔自己沒有盡到的責任而造成的損失。

    作為消費者,如果在酒店,發生此類事件,可以要求酒店進行財產損失賠償但這裡存在一個問題,那就是很難證明自己被盜的那些財物很難得到全額賠償,如果能夠協商賠償最好。

    【我司賽諾 專注酒店 】

  • 3 # 小胖醬子

    這個問題我認為應該看酒店對於停車方面是如何規定的,一般情況下,酒店入住會提供免費的停車位,正規酒店肯定是有的,既然是消費者,就是受法律保護的。就像是買東西帶贈品一樣,花了錢了,猜得到的贈品,理所應當的也在消費之內。

    正規酒店肯定會有正規的停車場,配備攝像頭等監控設施及人員,肯定不用擔心賠償問題;如果是一般的酒店賓館,那就需要詢問並且確認安全性了,畢竟入住的檔次和服務一般是成正比的。

    當然,如果發生問題中的情況的話,要求賠償是一定的,不論如何,消費了就是要受保護的,必要的要採取法律手段,畢竟法律還是有保障的。

    另外財物的話,這個不論從什麼角度講都需要賠償的,住進你家酒店是一種信任,這種最基本的安全就保護不了,那就是完全辜負了消費者。當然,如果貴重財物可以隨身攜帶必然是好的,畢竟就算有賠償,丟失一些東西還是挺麻煩的。

    端午佳節即將來臨,提醒出遊的朋友,安全第一,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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