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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陳先生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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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歡的小城生活
首先還是雙方協商解決吧,因為進入司法程式解決基本也得半年時間,費時費力。如果真無法協商就找個好點的律師解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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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十年地產老王說房
房東耍賴:
1.是買房,還是租房
2.看金額的大小,如果是幾百元,你跟他搞,有點浪費時間,搞這幾百元,你都可以去其他方便賺回來了
3.如果金額比較大,根據合同辦事,該起訴起訴,打官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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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房價城市圈
出來混了,謹記一件事情:沒寫在合同上的事情,甚至寫在合同上但是與法律違背的事情,都是不算數的。
【男女平均】【提前搬走】這種事情,就應該在商量好之後立馬寫在原來合同上,並且雙方在改動的地方簽字,最好印指紋。
沒有寫在合同上的事情,人家做到了,是情分;沒做到是本分。
人家口頭承諾啥啥啥變卦了,最多是人品不咋地。
如果你白紙黑字並簽上名字寫到合同上的租期要變卦,這叫違約,這才叫耍賴。
要打官司,也要提供證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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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怎麼名都重複那你說吧
所謂防人之心不可無 第一簽訂合同時切記把協議內容白紙黑字寫下,口頭協議-口說無憑。第二約定好租金租期用途。第三要學會保護自己約定好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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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家城中環房產
在房產買賣交易中,違約現象其實也很常見,其中,房東違約所佔的比例應該在七成以上,也就是說大多數的違約發生,都是房東不賣了,而發生買方不買的機率還是相對較低的。那麼,作為購房者,遭遇違約該怎麼應對?下邊挑選幾個典型情況,分享給大家。
一、沒有任何理,房東單方面不履行合同。
這種情況常見於房價上漲時期,即便籤訂了買賣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間,房價發生了大幅上漲的情況,房東覺得賣虧了,拒絕履行合同。
出現這種情況,購房者首先要保留好房東不履約的證據,比如:書面的告知書、催辦手續的簡訊、催告時候的談話影片等等,作為購房者,最好還是先禮後兵,進行勸導;
勸導無效的情況,可以依據簽訂的買賣合同,到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按約定賠償違約金。這種事實清楚的案子,一般誰是誰非都很明白,即便起訴,購房者也不會吃虧,要勇於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如果嫌麻煩,那就只能吃啞巴虧了。
二、以支付房款逾期為由,房東拒絕履行合同。
購房人因為某種原因,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房款給房東。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正好趕上房東不想賣房了,那麼房東一定會以此為藉口,並且理直氣壯認為是購房者違約在先;
其實,出現這種情況後,房東並沒有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合同也不會自動解除(單獨約定的情況除外);作為購房者,應該積極與房東溝通,說明緣由求得諒解,並儘快將房款交齊;作為房東,如果遇到購房者不按時支付房款的情況,應該積極履行催告義務,催告購房人儘快支付房款,並保留好催告證據。也就是說,購房人在合理期限內補齊房款的,合同應該繼續履行;經房東多次催告,仍不能支付房款的,可以起訴解除合同。但是無論哪種情況,任何一方都無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三、房款已經付清,房屋已經交付,但未過戶,多年後房價上漲,房東要求解約。
通常,因為某種原因(比如等待房產證滿5年後辦理過戶手續),買賣雙方同意延期辦理過戶手續,購房人已經付清房款並實際佔有該房產的情況下,多年後因為房價上漲,房東要求按照合同賠償違約金後解除合同。這種情況下怎麼辦?看上去房東也是按照合同履行的,挑不出什麼毛病,實際上,購房者作為房產的實際佔有者,房東又無正當合理的理由,一般情況,會要求房東繼續履行合同的,因為房東違背了誠信原則,且權利應在合理期限內使用,多年後再申請權利,已不在合理期限內。
結後語:
遭遇到合同違約,作為守約方,首先應該沉著冷靜,分析對方的違約動機,透過各種渠道對違約方進行勸導,並保留相關證據;在合理的範圍內,適當做出讓步;協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其實,透過法律維權的時間成本、金錢成本往往偏高,這也是很多守約方選擇吃虧了事的原因,無形中增加違約人的氣焰,其實,我們的合法權益,就應該據理力爭,你首先要去爭取,才有可能有收穫,如果連爭取都不敢,那就只有啞巴吃黃連的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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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難題,畢竟你這邊有合同,根本走不了,那邊你自己定下來,也得交房租,遇上缺德房東確實很無奈,即便是報警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