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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津龍哥1966

    小說中沒有寫出賈母贊成寶玉和黛玉的婚事,認為寶玉不適合早點結婚,在那個年代,林黛玉的病體,賈母也不會同意或認可他倆的愛情。個人認為寶玉母親王夫人喜歡並主張薛寶釵做兒媳婦!

  • 2 # 方哲健康生活

    《紅樓夢》賈母是支援木石前盟的,一個是親孫子、一個是外孫女,兩個都是賈母的心肝寶貝,處處呵護他們,這“兩個玉”確實讓賈母揪心,他倆一鬧彆扭,賈母擔心到催鳳姐去勸和。賈母不提早定下寶二奶奶人選,主要有幾個原因:

    一、兩人年紀太小,思想未成熟,且經常鬧彆扭,萬一一早訂了婚事,兩人鬧翻了,豈不毀了黛玉的名節?

    二、元春省親後賜禮物,寶玉與寶釵的一模一樣,分明就是暗示“賜婚”,明拒絕對不可能,那是“抗旨”、“欺君之罪”,聰明如賈母只能託詞兩人尚小的理由,並安排寶玉入宮,讓元春與寶玉當面溝通。

    三、自古婚姻“父母之命、媒灼之言”,賈母雖然是賈府最大家長,但寶玉的父母賈政、王夫人才是父母之命,兩人稟報母親大人賈母,賈母才好“審批”,越過其父母,是為不妥。所以需要時間,賈政、王夫都認可黛玉,賈母才能“批准”。因為畢竟百年之後,黛玉面對的是公公、婆婆的相處。賈母心知道王夫人是傾向寶釵的,若王夫人不能真正接受黛玉,那等於將來為難黛玉了。

    四、賈母雖然看得出寶黛自幼兩小無猜、青梅竹馬,但寶玉性格“痴呆”、“風流”並存,而且已不可能“襲官”,如果科舉不高中,仕途是沒希望的。所以賈母也是希望寶玉能認真讀書科舉高中,那樣賈家才有希望,黛玉才能衣食無憂、生兒育女。

    五、黛玉自幼多病,賈母希望她長大了身體康復,才能談婚論嫁。

    所以,賈母一心只等兩個小冤家長大,而不急於定下其終身大事。

  • 3 # 一家人吃吃吃

    1 黛玉方面,古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黛玉的父母在她年紀還小的時候便雙雙故去,並未到考慮女兒終身大事的時候。剩得黛玉一人在這世間,寄居於外祖母籬下。時時看人眼色,體己的話也沒有人可以訴說,就連自己的婚姻大事,也只得等待賈母的意下。

    2 寶玉方面,因寶玉身體一直有些許羸弱,又有和尚道士來家中說,不可早日成親,因此也就沒有提上日程,意為再等兩年看看。況且從王夫人的態度來看,她對黛玉也並沒有那麼中意。

    所以,兒女的婚姻大事,決定權並不在兒女手中,而是在父母手裡,在賈母手裡。為什麼並沒有為二人定下婚約,既是因為要等寶玉大幾年再說,而且父母們可能覺得婚姻並不是一件需要培養感情的事情,婚姻是門當戶對後的合作,不必急於一時。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人的命天註定和人定勝天應該相信哪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