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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山之戀山之戀

    顯然,這個問題老夫很有見解!

    回答這個問題前,老夫舉一個實實在在的例子。我村裡有一個人,比較老實,聽老婆的話

    ,是一位漆匠工,手藝不錯。幹活實在。但不知何故,他老婆執意要離婚,我記得我們都勸他老婆能回心轉意,但一點用都沒有!從此,我目睹了那幼小的孩子獨自好幾公里的路,放學回來。

    你怎麼捨得狠心地離去?老夫不由得感慨萬千!

    可是老天還是沒有放過這個可憐的男人。也許是由於太多的傷感 ,在無錫打工時不幸車禍死亡。

    如此也就算了,他老婆居然回來要賠償款!

    此時,你怎能如此厚著臉皮回來要這麼點生命的錢?!

    鑑於此,如果老公是一個大好人,而老婆是那種蛇毒心腸的女人,離婚,不但不給房子,還要信用拉黑!

    人,在任何時候,都要講點公德,講點良心。

  • 2 # 易新小語

    講良心的說,按房產現有價值,按媳婦所出錢的比例還給媳婦。如果沒有現錢,爭取把房子買了,然後按比例分錢。

    如果媳婦有證據證明自己付了多少錢,也可上法院起訴,等待法院的判決。

    如果媳婦沒有證據證明自己付了錢,法院判的有點不合理,就看男方的良心。

    如果男方無法證明父母出了錢,可以認為婚後夫妻共同出資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聽從法院判決。

    如果媳婦認為公婆出錢買房是為了心疼兒子,自願的,可以視同兒子出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其實法律講究證據,有時和心裡預期比並不是太公正。

    既然緣散,就和和氣氣的分開,當事人心裡最清楚,憑良心做事不會有問題。

  • 3 # 祥雲瑞璟166

    父母與媳婦共同掙錢買的房子,他們都為房子出過力,出過錢,肯定都有維護自己利益的權利,至於要怎麼分割房子,最好的方法,當然是憑良心協商解決,畢竟愛過、在一起過過,認可付出,多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一下,給他人留條活路,別逼太急,針過得去,線過得來就行了,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嘛。更何況還有過一起掙錢買房的曾經…………既然夫妻緣已盡,註定只能天各一方,夫妻情已了,公婆情、婆媳情沒必要付之流水吧,所以站在對方的角度,懷一顆彼此感恩的心,一切才能圓滿,“續不了夫妻,是熟人,成不了家人,是一起生活、奮鬥過的人…………”

    然而,現實生活中卻是:好公婆、好兒媳是別人家的,能站在對方角度協商處理分割問題,只是一種幻想,甚至連想都不會想。付出過、苦過、累過、難過…………最後卻無法好好一起過,心裡的天平就會崩塌,自然都會力爭自己利益最大化,都恨不得參與者淨身出局,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媳婦說的更有理,這種情況就只能訴諸法律,讓法律來做一個相對來說,公平一點的決斷。蒐集準備好對自己有利的證據,總之,法律層面的分割,分割掉的不僅僅是房子、是財物,更是陌路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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