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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4110312372061

    事情是分層次。

    首先,對方拿刀砍你,這個說明對方是侵害人,侵害了你的安全。這個時候對方就是罪犯,面對罪犯,你有自衛的權利。

    對方是未成年人,這個因素不能減免對方“侵害人,侵害了你的安全”這一行為,也就不能減免你自衛的權利。既,無論你面對的侵害人是未成年、精神病患者、老人、女性,他們在實施犯罪的時候,無區別的統一為侵害人。追究責任的時候,只按你利益受損的程度,既受傷程度來定。

    只不過在判刑結果上,受到的法律懲罰會較之成年人稍輕而已。

    在中國,一般人不存在無限自衛的權利。我們都是遵循有限自衛,既你自衛中產生對對方的傷害不能超過對方對你明顯的期望值。否則,判你自衛過當的風險極大。

    按照以往案例,被判正當防衛風險最小的情況是:

    1、在對方停止明顯侵害後,你不得反向侵害,比如,對方逃跑,你就不得有繼續明顯至傷至命的措施,如,對方刀被你奪走了,感覺打不過你了,轉身就跑,你這個時候拿刀砍對方,傷害不重倒算了,萬一砍傷砍死對方,判防衛過當的風險就很大了。

    2、對方沒有明顯要至你於死地的動作或者語言,你自衛的時候,儘量不要對著對方的要命之處下手。比如你搶到刀了,對方還不停手,你可以透過砍他手腳等部位來讓他停止傷害。而不要直接奔對方脖子,頭部,胸腹下手。否則,可能在A法官那裡算正當自衛,在B法官那裡算防衛過當。風險也大。

    反正面對這種事情的時候,不要想到自己要贏,不要想到讓對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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