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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強叔說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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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房了不起
您在購房時肯定與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如果開發商不按期交房的話,可以到法院起訴開發商的,法院會根據你們之間的購房合同來判定是誰的責任,如果開發商的責任,會判定開發商按時交房,並賠償你的相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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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Option1
在房地產市場這麼火熱的情況下,那麼多人即恐慌有焦慮的排隊搖號,有的恐怕連合同都沒看清就簽了吧,而且這種行情下購房者根本沒有合同的協商能力,開發商都有專業法律顧問,各種坑很容易挖,購房者分散,維權力量弱,資訊不對稱。而且開發商拖延交房,可以從工期上下文章,各種合法理由,拖延交房,其惡意目的隱蔽性強,合同當事人根本無法判斷!還是要監管部門要主動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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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律師說
首先我們要看開放商的延期,屬於哪種情況,根據中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可以分為正常延期交房和非正常延期交房。
1、正常延期交付
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是指經由於施工延遲,相關政府辦理手續延遲、市政配套延遲而導致的房屋逾期交房。
這種屬於延後交房時間,購房者給開發商一定的寬限時間,經過一段時間的等待就可以收房的的情況。
2、非正常延期交付
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是指由於開發商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導致開發商不能或者短期內不能交付房屋的情況。
這種情況就需要我們進行維權。
非正常延期交付怎麼處理1、保留相關證據材料
當發生延期交房的情況時,購房者一方面應當收集開發商延期交房的相關證據,另一方面也應當保留有關延期交房造成的額外損失的證據。
購房者需要收集和保留購房認購書、購房合同、開發商書面通知、銷售廣告、等相關的房屋材料,以備在維權需要時多用。
2、協商解決
購房者(或委託律師)應與開發商當面交涉,將有關的事實依據直接向開發商提出,並提出和解的要求。如果購房者與開發商能達成一致,這是比較快捷,經濟的解決方法。雙方應該以書面形式確認和解內容,以免一方事後反悔。
3、可申請退房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也就是說,在未能按期交付房子的情況下,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仍然未履行合同義務,那麼購房者可以依法解除購房合同,並要求開發商進行賠償。
4、向法院起訴
開發商延期交房時,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開發商賠償自己的損失,支付延期交房的違約金。
由於購房合同中延期交房賠償金太少(全房價萬分之0.1元每日),導致開發商對交房一拖再拖。面對合同中的霸王條款和開發商肆意延期交房,我們廣大業主該怎麼辦呢?
回覆列表
現象比較普遍
開發商延期交房太普遍,按照約定時間交房的微乎其微。
所以為了避免延期交房引起的紛爭,很多開發商開始在延期交房設定門檻。
有的開發商設定的有半年的免責期,也有的類似題主所說的違約金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例如每天萬分之0.1,也就是說100萬的房子,每天只有10元的違約金。
違約成本過低
按此計算
1天=10元
1個月=300元
1年=3650元
70年=25.55萬
延期交房意味著業主還有在租房生活中過渡,而如此低的違約金根本無法支付房租。
每月300元能做什麼?1年的違約金也就是1個月的房租錢吧。
而100萬每年的增值是多少?按照餘額寶的年利化率也在3.36%,也就是說這100萬存餘額寶每年的首要也在3.36萬元。
如此低的違約成本也造成了開發商肆無忌憚的延期,這個成本較融資成本來說可以忽略掉。
面對已經簽過的合同則麼辦?
這個違約金合理不合理是雙方合同約定的,雙方簽字了就是認可的,具有法律效應的,無論合理不合理只能以合同約定為準。
另外關於逾期交房,國家也沒有相關的法律政策!
當然未交房給你帶來的損失,例如未入住的租房支出,或者未出租的租金損失,可以請求法院增加違約金標準,但是需要你舉證實際損失主張違約金的證據,例如周邊同樣面積的房子月租金多少之類的,建議委託律師辦理,如果最終法院認同你主張的損失,你的違約金會大於每天的萬分之0.1的標準。
結尾
原則上是可以的,但是難度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