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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律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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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楊桃好吃
透過描述,已成事實婚姻,總在嫁與入聚這些問題上鬧不愉快,距離之間路上只是一百公里,這些其實藉口,雙方家屬思想距離一萬八千公里才是關鍵,沒乜好講,真正看年輕人的態度,事實婚姻,還把已過的閒事挖出來,看了有點悶了,想過日子就過,不想過就拉倒,年輕人的婚姻被父母干擾,重要還是兩個年輕的,是否心中有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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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紅裙有愛
有些時候你不得不相信“人隨時都是會變”的!以前他的條件不如意可以“屈從”於女方的各種條件甚至是可以當“上門女婿”,但隨著他“緩過勁”來事業有成他的自尊心就會膨脹就會有“時過境遷”的不同與想迫切的改變現狀讓自己回到當初的設想裡去。
相比於以前的時境不同自然內心就會發生很大的變化!譬如“感覺自己低人一等在人前抬不起頭”啦,只因為自己是上門女婿,譬如“老是疑神疑鬼的懷疑別人隨時在竊竊私語的嘲笑他”啦,就因為自己是個男人當初“迫不得已”的不是“娶親”而是把自己給嫁了,再譬如“男人一生求的是個`冠名權`而自己的一個孩子卻是跟女方姓感覺自己被不公平對待,憑什麼?”等等等等……
你有些時候不得不承認“現實生活中有些男人就是一個養不熟的白眼狼”!平時在與女方家人相處必定會有稍許的矛盾在裡面,女人嫁男方家庭能夠忍受的各種委屈而臨近男方被“招婿”到女方家庭的時候男人會更加的敏感與多疑,他會不相信“別人會真情實意地待他”,他會“認為別人曾經給過他的好都是假的”更會“疑心地認為別人會從他身上攉取好處”的等等等等……
有些時候“道不同不相為謀”!既然是心變了別的一切的付出都會是“零”,你再多的努力挽回在他看來都是“垂死掙扎”的醜陋,既然是“喚不回”的人兒還不如讓自己來個痛快來得有尊嚴的“放他走”,這個世上沒有誰是離開誰就活不了的,做到自尊,自強,自立,自愛是對自己人格的最好的證明,人要活得開心活得有尊嚴就是對自己對家人最好的回報與報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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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手機使用者28939527
你表達的商議那部分我沒看懂!我的理解是面子上是正常的嫁娶,裡子是上門女婿?我覺得你們雙方那種思想我是無法理解!爭那些虛頭巴腦的東西有什麼用!事實已經這樣了,男方去女方所在城市生活了,兩個孩子一個跟爸姓一個跟媽姓,就這麼點事!現在男方讓女方承認他家是娶媳婦的,那實質有哪些改變呢?除了小孩的姓都跟男方信還能改變什麼?個人覺得男方過份了一些,當初好處得了,現在反悔!為這點事離婚不值得,關鍵是男方能理解,不要改變現狀,女方父母的行為無非是形式上的,觀念到那裡去了,求個心理安慰,其實這也不算上門女婿!女方在生活中也要淡化男方“上門女婿”的問題,岳父岳母不要過多插手小夫妻的事,兩個小孩不要分厚薄彼此!既然你們眼裡所謂的裡子得到了,面子就看輕一點吧!在我看來那根本就不是事,除非男方依附於女方家庭生活,那才叫真正的上門女婿!就算是沒有結婚時的優惠條件,一個娃(女兒)跟老婆姓,我也覺得正常,都是形式上的,畢竟女的為家庭付出也不比男人少,前提是女方及父母對兩小孩不能差別對待,男的不依附於女方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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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戒和同修
彼此對婚姻,家庭、生活方式達成共識是結婚的基礎,這是你原本必須堅持的原則,你卻選擇了妥協,最終導致沒有主見的你們各自聽從父母的意見,開始過上了一個家庭兩種制度的日子,這已經為婚後的爭吵埋下了隱患,時至今日,你們已經是好幾個孩子的父母了,需要承擔起培養孩子,孝順彼此父母的責任了,本該相互妥協,各自說服彼此父母,結束一家兩制的家庭,組成一個正常的家庭,你們卻選擇了堅持,而不願意妥協。感覺你們是在心智模式沒長大的時候做了一件只有長大後才能做的事。最後給你們的建議就是,今天的生活狀態是你昨天選擇的結果,自己的日子自己過,要努力成為對家庭有擔當的人,事到如今,你和愛人各自說服自己的父母,承擔起自己已經為人父母的責任,與愛人相互欣賞,彼此信任,把孩子培養成品學優良的人,一起用你們自己的付出與擔當營造一個幸福溫馨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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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春夢飛花1
男方有錯,女方也有錯,最好是男方不要去女方家,女方也不要去男方家,自己另起爐灶,不要和家庭扯上關係,如果雙方都做不到就不要要求對方做到,一個半斤一個八兩,都婚後了來說這些事,很傷感情,且行且珍惜。
女方家是兩個女兒,男方家是兩個兒子,雙方是自由戀愛,水到渠成後女方家長去男方家看過後不滿意,不願意讓女兒嫁到那種地方,後雙方商議:
男方家擺酒是娶媳婦,女方家擺酒是招上門女婿,聘禮彩禮錢全部取消,雙方家距離一百多公里。
結婚三年生兩個女兒,大寶跟女方姓,小寶跟男方姓。
現在男方反悔,要求女方和女方父母同意女方是嫁給男方的。
現在經常因為這事鬧矛盾,男方父母處處刁難女方。男方態度大變,覺得這種婚姻形式自尊受到了傷害,可結婚前的都說好了的;女方覺得男方家裡人品有問題,不誠信,對以後婚姻迷茫。男方現在工資上漲了。
請各位發表各自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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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不繼續得問你自己,再說了這年頭沒有實際到你手的東西,空口說的話誰會相信呢?就好比你把你的錢借給你的朋友,現金,沒有借條,沒有證人,什麼證據都沒有,事故人家不承認一樣。
這種話,你願意相信誰也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