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搭乘高鐵可以攜帶洗衣液。
一、根據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品公告,洗衣液不屬於下列三種類型攜帶品,符合《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等規定。旅客可以攜帶其搭乘高鐵。
1、易燃易爆物品;
2、劇毒性、腐蝕性、放射性、傳染性、危險性物品;
3、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
二、根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五十一條規定每人免費攜帶品的重量和體積是:
兒童(含免費兒童)10千克,外交人員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0釐米,桿狀物品不超過200釐米,但乘坐動車組列車不超過130釐米;重量不超過20千克。
擴充套件資料:
旅客違章攜帶物品按下列規定處理:
1、在發站禁止進站上車。
2、在車內或下車站,對超過免費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應補收四類包裹運費。對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動物,按該件全部重量補收上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
3、發現危險品或國家禁止、限制運輸的物品,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按該件全部重量加倍補收乘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危險物品交前方停車站處理;必要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對有必要就地銷燬的危險品應就地銷燬,使之不能為害並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沒收危險品時,應向被沒收人出具書面證明。
4、如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價值低於運費時,可按物品價值的50%核收運費。
5、補收運費時,不得超過本次列車的始發和終點站。
旅客搭乘高鐵可以攜帶洗衣液。
一、根據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品公告,洗衣液不屬於下列三種類型攜帶品,符合《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等規定。旅客可以攜帶其搭乘高鐵。
1、易燃易爆物品;
2、劇毒性、腐蝕性、放射性、傳染性、危險性物品;
3、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
二、根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五十一條規定每人免費攜帶品的重量和體積是:
兒童(含免費兒童)10千克,外交人員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0釐米,桿狀物品不超過200釐米,但乘坐動車組列車不超過130釐米;重量不超過20千克。
擴充套件資料:
旅客違章攜帶物品按下列規定處理:
1、在發站禁止進站上車。
2、在車內或下車站,對超過免費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應補收四類包裹運費。對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動物,按該件全部重量補收上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
3、發現危險品或國家禁止、限制運輸的物品,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按該件全部重量加倍補收乘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危險物品交前方停車站處理;必要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對有必要就地銷燬的危險品應就地銷燬,使之不能為害並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沒收危險品時,應向被沒收人出具書面證明。
4、如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價值低於運費時,可按物品價值的50%核收運費。
5、補收運費時,不得超過本次列車的始發和終點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