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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騎兵來搬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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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兆
隱私形成大資料,可以用來改進我們的產品,提升服務質量,但應該有個限度,其次,隱私資料應該被加密後使用,特別是和使用者切身相關的身份聯絡方式地址財產資訊。第三,應該禁止隱私資料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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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資料郭大俠
資料隱私和大資料問題是大家都比較困擾的問題。我的觀點,在授權情況下,資料不僅僅屬於個人也屬於社會(或授權組織)。在數字世界裡,我們不僅可以是一個存活幾十年的資料人,更可以是一個永生的“資料人”。
先說結論,我的結論是,在個人同意的情況下,個人的資料不僅僅屬於個人,而且屬於整個社會(包括你授權使用的組織)。
大資料所構成的數字世界是我們在現實世界的一個完美對映,在現實世界中,社會是人們以共同物質生產活動為基礎,按照一定的行為規範相互聯絡而結成的有機總體。構成社會的基本要素是自然環境、人口和文化。透過生產關係派生了各種社會關係,構成社會,並在一定的行為規範控制下從事活動,使社會藉以正常運轉和延續發展。
同樣,我們在數字世界中也是如此,我們在一定行為規範控制下貢獻自己的資料給這個虛擬世界,促進這個虛擬世界社會的整體進步,也從這個虛擬世界中找到更加精準有效的資訊,享受他人積累的資料模型和勞動成果。舉個例子,大家使用現在的導航軟體發現路況資訊比過去精準很多,這是為什麼呢?這是因為背後,大資料把每一個正在使用導航軟體的使用者的定位變化透過計算模型綜合到雲端,重新修正了整個路網的路況資訊,再幫助到每一個查詢使用的人——別人已經堵在路上,那麼你已經不必再去堵在路上了。這比過去透過中央路況系統釋出過時的路況資訊有效的多。
“人人為我,我為人人。”這可能是在大資料時代下,透過技術手段真的能實現的一句話吧
再回到社會學範疇,人這一生,最終會留下什麼?普通人可能是後代、固定資產,一些偉人可以留下偉大的公司、組織、知識等等非物質遺產。而大資料時代,給了每個人一個機會——除了實體資產之外,留下每個人自己的數字遺產。這個數字遺產不會隨著短短几十年的生命消逝,而是會默默一直為人類社會做貢獻,不停地為每一次人工智慧的模型迭代和演練提供支援。大資料和人工智慧技術,在你同意的情況下,讓你的行為模式,透過數字遺產的方式得到了永生。
所以,在授權的情況下,我們不僅僅是一個僅僅存活幾十年的“社會人”,更是一個可以永生的“資料人”。
當然,對於大資料來講,“君子愛數,取之有道”。並不是每一個希望自己的資料分享給別人的,也不希望和虛擬世界產生關係,甚至於留下數字遺產。所以,大資料都應有一些使用者協議告知你的資料將被用於什麼地方,也要像歐洲GDPR規定一樣,要有Option Out可以退出這個協議,永久刪除自己的數字痕跡。當然,相應的,不願意付出的人群,也應該無法享受數字社會給他的福利,他依然可以是在數字社會當中的那個孤島,要從眾多資訊當中透過傳統的方式獲取所需要的服務。
我個人觀點,相對於“資料人”這個數字時代的新物種來講,只以傳統方式生活的“社會人”可能進化的更慢一些,因為他還受限於五官在感受世界學習知識,還無法享受更精準的推薦、更精準的資料服務來獲取知識。總終有一天,“資料人”會佔據這個社會的大部分人群。
回到問題本身,在數字社會里,個人授權後,個人的資料不僅僅屬於個人,而且屬於整個社會。而且,我們應該期待著這個“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資料人時代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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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資料最大的好處就是龐大使用者群導致的行為,習慣,位置,產品使用路徑等生活軌跡的記錄,這些在大資料前是隱私,在大資料後,被某些公司收集形成分析,以便提供更好的產品或服務,但如果被歹人利用就容易照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