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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abCd6666和天下

    土地全部在父母名下,兄弟也分戶了,以後怎麼辦?我們還可繼承嗎?

    實際上你們兄弟也是父母名下確權承包土地的共有人。父母百年之後,其名下的確權承包地由你們兩兄弟繼承,合理合法,天經地義,沒得問題。這土地原本就有你兩兄弟的份額在裡面。

    需要注意的問題,並不在你兩兄弟是否有繼承權的問題,而在於你家的確權土地作為一種資產存在一個如何分割的問題。

    建議你趁父母健在,為避免以後兄弟間紛爭計,全家坐下來協商如何妥善解決所謂父母名下土地的分割問題。

    最好留一協議書,確切劃定某地塊、面積在你兩兄弟間的權屬歸屬。純屬家庭內部事務,兄弟間互諒互讓,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

  • 2 # 風豈能不留痕

    農人認為,土地理論為國家或集體所有,故不屬於私人合法財產,因此並不包含於可繼承遺產範疇。

    土地全部在父母名下,農人理解是其承包經營權都確權在父母名下,不知正確與否?按照這一思路,農人認為這要一分為開來看等。

    首先,要確定父母名下的土地是否為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田地。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其家庭成員都是共有成員,都享有承包經營權。但從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土地管理的有關要款來看,其發包物件為集體成員,故非集體成員不應享受農村土地的承包權。即使按當前三權分置方式來,非集體成員也僅有經營權。

    第二,如果父母名下的土地並非家庭聯產承包田地,那麼在合同有效期限其經營權和附屬物可認為是私人的合法財物,理應由繼承人按照繼承法分割。當然父母也可以按照自己意願處置。

    總之一句話,土地不可繼承,但在合同有效期內其經營權和其附屬物可以繼承。

  • 3 # 月季正紅

    這次農村土地確權涉及面廣,凡事農民從集體組織中承包到的土地,在四至界限清楚的前提下國家土地管理部門都給予土地確,使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種植經營權,將得到法律保護。

    這次農村土地確權歷時五年,今年在全國農村將全面完成,像有的地區已經確權,農民也領到了土地的身份證。但是,五年來很多農民還不瞭解國家的土地政策,曾有人問:“土地在父母名下,子女可不可以繼承?”這個問題,國家的土地政策是這樣的:

    一、農村土地屬集體所以,農民只能擁有土地的承包權和種植經營權,在承包期內也可以流傳土地,土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村集體徵用土地必須服從,村裡將給予徵地補償。

    二、農村土地確權以戶為單位,家庭成員為土地共有人,土地確權戶主名以戶口簿為準,家中誰是戶主就確權給誰。

    三、父母百年後,如土地沒有變動調整過,在土地承包期內子女有權種植父母名下的承包土地,任何集體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回,這是違反土地法宗旨的,任何個人都可以利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利益。

    四、土地不是父母的私人財產,子女是不可以繼承的。不過在土地承包期限內,子女還是有權繼續履行土地承包合同,直到2028年土地承包到期為止。如果按照國家土地政策,在第二輪土地承包的基礎上再延長30年,那麼子女就可以承包種植到2057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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