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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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馬閃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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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凡的我pfdw
謝謝邀請!夫妻是能夠互相關心,互相愛護,並且彼此生活在一起;夫妻是彼此之間平等互助的關係,雙方能夠商知商量的維護家庭生活;夫妻的愛是從日常生活中,一點一點的事情中結累後產生出的感情;夫妻是沒有性別的避諱,共同來擔當養育後代的責任和義務。夫妻相處的時間比跟父母相處的時間更長更親近。
當然,在這個社會主義的法制時代,夫妻還必須的有合法的手續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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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三金的幸福生活
組成小家庭,創造自己的小寶貝!夫妻兩人不一定要很愛,但是要覺得這個人,是要和我過一輩子的!往後餘生,全都是你!
什麼是夫妻,第一,單從夫妻的概念上講,簡單從字面上講,夫妻就是丈夫和妻子組成的一種婚姻關係。更直白地說,就是男人和女人透過一定合法程式與手續,當然也包括一定的儀式,組成的以異性生活為基礎和條件的一種合法婚姻關係。這裡兩個必要性要件,一是必須是異性地結合,同性結合不能算夫妻,在中國也不允許,不合法;二是必須經過法定的手續與程式,不合法的不能算夫妻。即使在古代夫妻結合也要經過父母之命,媒約之言,家禮族規,明媒正娶等才能算合法,國外也有透過一定宗教儀式結婚的,在那裡也是一種合法。偷偷摸摸的男女苟合,或者雖未經過任何合法程式與手讀自由組成的一種男女關係或性夥伴,不能算夫妻,也不具備婚姻關係。最多隻能算性夥伴或性伴侶,或者叫同居。目前,在中國並不少見。這種關係如果他們公開稱為夫妻的話,顯然是一種違法行為。
第二,合法的夫妻,他(她)們最先結合是性生活為先決條件的,但同時夫妻結合後,相互就形成了一定的權利與義務。這是從權利與義務方面講的。據我的理解有以下幾點:
(1)享有正常性生活的權利與義務,這是首要的。之所以組成夫妻,就是男女比彼成為固定的性夥伴,享受性生活,解決彼此的生理需求問題。如果一對夫妻,在沒有特殊的情況下,長期沒有性生活,比如,我們經常在電視上看到,夫妻結婚幾年不同房,同房沒有性生活,那是不正常的,也是違悖人倫的,從某種意義上講,也是違法的。這種夫妻已經算不了夫妻,最多隻能算同一屋簷下住在一起的兩個人。請同胞們注意,夫妻性生活是重點,是關鍵,是根本,誰違反跟誰急,不能遷就,即使離婚也在所不辭,不要失掉這樣一個夥伴就忍讓,那是對自己的殘忍,也是對別人的不仁道。因為他或她,違背的不的不僅是人性,還是一種自然屬性。連雞鴨鵝,豬貓狗,都有七情六慾。即使花草樹木都有雌雄相交,何況人呢?人連這點權利都被剝奪,那還有什麼意義?在沒有特別原因的前提下,夫妻一方不滿足性的需求,就是禽獸不如。與其如此,不如離婚。天下好的男人或女人多的是,究竟誰怕誰還說不清。生活都是要有原則的,有些人沒有了原則,就放縱了極度自私與齷齪,也帶壞或教壞了社會上的人,讓那些好人、善良的人受到別屈,過得窩囊。當然,凡事都有特別,疾病,因為某種原因導致沒有效能力,或者其他合理合法的理由,或者其他雙方都能接受的原因除外。
(2)享有共同生養後代的權利與義務。生育後代和享有性一樣,它是一種自然屬性。當然更是一種社會屬性。一對夫妻,只要有生育的能力,就有生育的權利和義務。人的繁衍,是靠一代一代傳下來的。為什麼過去講,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就是講的這個道理。現代社會,一些年輕人為了怕承擔責任,不生育孩子,這不僅僅只是自私,更是對人性的一種違背,對人類社會的一種極不負責任。至於那些同性戀者,更是對人性和社會的一種反動。因此,我個人認為,作為夫妻應該把生、育後代既作為一種權利,一種義務和一種責任。任何一方無故違悖的,都可以對他或地說不,不要讓自私成性,毀了這社會。
(3)夫妻享有有相互依靠,相互養護,相互理解體貼,相互信賴信信等物質和精神方面的權利與義務。在這方面,國家有很多法規與政策要求,社會輿論也有廣泛的監督,特別是在心裡和精神上的問題,還有心裡諮詢輔導師,我在這裡不多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