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理解集合競價的作用,集合競價主要是產生開盤價,在9:25之前的所有掛單只是為了產生開盤價,不會有成交發生。至於從10%-0.34%的變動很正常,這個只是在漲幅在10%和0.34%的時候出現了符合開盤價的條件,系統會自動提示出來,但是不會作為最後的開盤價。在10%的掛單被撤掉了,不符合集合競價產生開盤價的原則。
集合競價產生開盤價原則:成交量最大原則確定基準價格,確定基準價格也就是開盤價,然後在確定了開盤價以後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這裡的成交也只會在確定了開盤價,也就是在9點25分的時候,系統自動成交。不會提前成交。
集合競價的申報規定:9:15——9:20這五分鐘,交易主機可接收買賣申報,也可接收撤單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做處理,也就是不產生成交。9:20——9:25的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滬市交易主機不接受撤單申報;9:20——9:25、14:57——15:00,深交所交易主機不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撤銷申報。
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的產生大體為:所有申報價中能夠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定為成交價,所有符合條件的申報委託依此價位成交,並提示出來成為開盤價。也只有在9點25分提示出來的開盤價才算是今天的開盤價,然後系統自動成交符合條件的申報單。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收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以中國競價交易制度為例,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是: 1、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 2、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兩個以上價位符合上述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若仍有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條件,取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深圳證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位為成交價。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集合競價未成交的部分,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2006年7月1日,深滬證券交易所實施開放式集合競價。即:在集合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實時揭示集合競價參考價格。開放式集合競價時間為9點15分至9點25分。深證14點57分至15點00分,即時行情顯示內容包括證券程式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虛擬開盤參考價格、虛擬匹配量和虛擬未匹配量;9點15分至9點20分可以接收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9點20分至9點25分可以接收申報,但不可以撤銷申報。
集合競價主要產生了開盤價,接著股市要進行連續買賣階段,因此有了連續競價。集合競價中沒有成交的買賣指令繼續有效,自動進入連續競價等待合適的價位成交。而全國各地的股民此時還在連續不斷地將各種有效買賣指令輸入到滬深證交所電腦主機,滬深證交所電腦主機也在連續不斷地將全國各地股民連續不斷的各種有效買賣指令進行連續競價撮合成交。而無效的買賣指令主機不接受。如:股票價格漲跌幅超過限制等(當日上市的新股除外)。 具體來說,集合競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開盤之前,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在集合競價時間裡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下單,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計算出最大成交量的價格,這個價格就會是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到9:25分以後,就可以看到各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的公司因為要釋出訊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因為集合競價是按照最大成交量的價格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當然如果按漲停價買或按跌停價賣則保證優先成交。所以,散戶如果希望在集合競價時優先買到股票,通常可以把價格打的高一些,目的是獲得優先成交權,因為你的成交價是較低的集合競價。另外,散戶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一般不會對該股票的集合競價價格產生什麼影響。
首先要理解集合競價的作用,集合競價主要是產生開盤價,在9:25之前的所有掛單只是為了產生開盤價,不會有成交發生。至於從10%-0.34%的變動很正常,這個只是在漲幅在10%和0.34%的時候出現了符合開盤價的條件,系統會自動提示出來,但是不會作為最後的開盤價。在10%的掛單被撤掉了,不符合集合競價產生開盤價的原則。
集合競價產生開盤價原則:成交量最大原則確定基準價格,確定基準價格也就是開盤價,然後在確定了開盤價以後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這裡的成交也只會在確定了開盤價,也就是在9點25分的時候,系統自動成交。不會提前成交。
集合競價的申報規定:9:15——9:20這五分鐘,交易主機可接收買賣申報,也可接收撤單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做處理,也就是不產生成交。9:20——9:25的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滬市交易主機不接受撤單申報;9:20——9:25、14:57——15:00,深交所交易主機不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撤銷申報。
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的產生大體為:所有申報價中能夠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定為成交價,所有符合條件的申報委託依此價位成交,並提示出來成為開盤價。也只有在9點25分提示出來的開盤價才算是今天的開盤價,然後系統自動成交符合條件的申報單。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收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以中國競價交易制度為例,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是: 1、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 2、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兩個以上價位符合上述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若仍有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條件,取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深圳證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位為成交價。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集合競價未成交的部分,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2006年7月1日,深滬證券交易所實施開放式集合競價。即:在集合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實時揭示集合競價參考價格。開放式集合競價時間為9點15分至9點25分。深證14點57分至15點00分,即時行情顯示內容包括證券程式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虛擬開盤參考價格、虛擬匹配量和虛擬未匹配量;9點15分至9點20分可以接收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9點20分至9點25分可以接收申報,但不可以撤銷申報。
集合競價主要產生了開盤價,接著股市要進行連續買賣階段,因此有了連續競價。集合競價中沒有成交的買賣指令繼續有效,自動進入連續競價等待合適的價位成交。而全國各地的股民此時還在連續不斷地將各種有效買賣指令輸入到滬深證交所電腦主機,滬深證交所電腦主機也在連續不斷地將全國各地股民連續不斷的各種有效買賣指令進行連續競價撮合成交。而無效的買賣指令主機不接受。如:股票價格漲跌幅超過限制等(當日上市的新股除外)。 具體來說,集合競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開盤之前,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在集合競價時間裡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下單,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計算出最大成交量的價格,這個價格就會是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到9:25分以後,就可以看到各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的公司因為要釋出訊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因為集合競價是按照最大成交量的價格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當然如果按漲停價買或按跌停價賣則保證優先成交。所以,散戶如果希望在集合競價時優先買到股票,通常可以把價格打的高一些,目的是獲得優先成交權,因為你的成交價是較低的集合競價。另外,散戶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一般不會對該股票的集合競價價格產生什麼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