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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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浪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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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陀叔拍案
不接受但不噴。因為,雖然我的生活觀念與態度不同意同性戀,但還應該尊重別人的生活方式和態度。這讓我想起名人魯迅。魯迅先生有一女性朋友,特別喜歡穿著打扮,每天花枝招展、妖豔十足的來見魯迅。魯迅自己對穿著隨便,甚至有鼠塌之嫌,但他十分尊重這位朋友,對她的每次造訪,魯迅都要認真的評品一番她的服飾,並加以讚揚。偉人的胸懷——不用自己的好惡要求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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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遇見逗逗
高中時候,我曾被一個校花表白過。
後來我轉校了,她得知了,也跟著轉校到我那個學校,我去哪她就跟到哪……
當她看到我跟別的女孩子玩,她就會跑到我面前說:我很生氣!吃醋的樣子很可愛。
多年後,我才回想起來,覺得好可惜。
那時候的自己太笨了,居然什麼都不知道,只把那種沉重曖昧的感情當做是友情,完全是自己親手葬送了一段感情。
對於別人男男或女女同性相愛,我覺得他們更需要尊重和理解,相愛不易。
如果是我自己的孩子話,我想我會慢慢接受,並尊重他的感情,同時也會告訴孩子做自己想要做的事,媽媽會支援你的。
對這樣的問題如果我碰上,我不會接受但也不會指責岐視,因他人有自己想要的生活,有自己的權利,在自己喜歡的選擇上人人平等,如果他願和我做一般的朋友我也不會拒絕,會跟他交往下去,但我會守住自己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