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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籃視野

    我認為不會。哈登的球迷不要跟風,庫裡的三分球引領了小球時代,越來越多的球員開始注重三分是事實,但像哈登這種“造犯規”的能力可不是每個人就能輕鬆掌握的。三分球說白了還是投籃,就是看你離得遠近而已。而造犯規相比三分可就難太多了,有些造犯規的大師,比如哈登威少這種球員,場均怎麼著也能來個10次左右的罰球。

    但NBA之中還有一些球員不喜歡身體對抗,就是想空位投,人家不愛造殺傷,場均下來也就2~3個罰球。比如歐文這種球員,能過人就一步過了,生涯場均也就4.4次罰球,不喜歡造犯規。歐文殺入籃下有101種終結方式把球送進籃筐,別人根本摸不著,怎麼犯規?

    每個人打球的型別不太一樣,身體素質也有高有低。而且球員一直造犯規,容易受傷。犯規本來就不是個正常動作,你還找犯規,多找幾次犯規,對抗能力差的球員就只撐不住了,不適用於每一位NBA球員。而且題主所言的“2+1比三分更有殺傷力”,那前提是得在犯規的同時還要把球打進,難度頗高。嘴上說得簡單,但這種情況畢竟少見。

    一場正常的NBA比賽,雙方球隊能投進20個左右的三分屬於正常的範疇,有20次犯規和罰球也很正常。但這場比賽絕不可能出現20次“2+1”的情況,每場比賽有3~4次“2+1”的情況就頂天了。2+1可比投三分要難太多了,三分球就是投籃的基本功,平時訓練的時候就可以練。而造犯規只能在實戰中演練,訓練的時候誰會練習這些。

    因此,就算哈登如今是聯盟大熱的球員,也是NBA球迷的寵兒,同時哈登的造犯規能力很強,但聯盟是絕不會開啟一個“造犯規”時代的。NBA也是要看收視率的,一場比賽老犯規,雙方球隊沒有什麼競爭性,看著都沒意思。而如果比賽全是投三分,雙方回來跑,回合數多,比賽激烈程度更高,那收視率和上座率肯定就上來了。

  • 2 # 域外風塵

    今天想談一談關於哈登的個人能力以及打法。

    看比賽的都知道,哈登今天又獲得了27次罰球,一個人幾乎可以媲美其他球隊一個球隊一場比賽的罰球,那關於哈登的打法,你們是怎麼看待的呢?

    就我個人而言,我還是比較認可哈登的能力的,不管是持球突破還是後撤步投籃,都是非常有衝擊力,並且效率也很高,但是我個人不喜歡哈登的打法,尤其是他博取罰球的打法,這可以說是有點違背競技的感覺,當然這是我個人看法,他的這種打法再很大程度上表現的很軟弱,給人感覺就是會找空子鑽,無真才實學的取巧者一樣,雖然在規則的邊緣說,你不能說他違規,但他確確實實不在競技的對抗體系當中,更多有投機和利用肢體語言來博取裁判同情的態勢。

    當然了,從能力上而言,他依然是很具天賦的支援選手,無論是觀察對手的動作,預判對手的想法,處理球的細膩都是值得人肯定的,但總有點聰明用在歪路上的感覺,這點我個人不是很喜歡,並且他在NBA聯盟的口碑也不是那麼好,最主要就是他的打法讓其他運動員很不認可,這不是能力上的不認可,而是行為上的不認可,如果哈登的這一技能被其他球員廣泛學妍並傳遞,那不得不說這或許是籃球這一領域的一種災難。

    如果說庫裡用投籃改變了現在NBA的打法,讓防守佔線越拉越遠,增加防守距離和難度,那如果哈登的打法得以普及,那或許就是真正改變籃球的定義了,這或許不是球迷們希望看到的,更加不是現在NBA球員們想要看到的,那以後的防守或許真的就是眼神防守了,真正失去競技的意義了。

    不過話也說回來,哈登的碰瓷也有他獨到之處,別人也未必學的來,這得益於他自己的籃球理念和他個人對對手的防守預判

  • 3 # 打好基礎好發展

    造犯規一直存在,幾乎每個球員都喜歡罰球得分,但是喜歡歸喜歡,要看防守隊員肯不肯送你上罰球線,別以為造犯規這麼容易,你在侮辱防守球員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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