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的概念
詩歌是文化的先河。最早的詩歌與音樂、舞蹈是合為一體的,但當時的詩與歌都有各自特定的含義。不合樂者稱為“詩”,合樂者稱為“歌”。《毛詩序》中曾這樣記載:“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也。”可見,詩與歌在當時是同出一源的兩種藝術形式。後來,隨著社會生活的日益繁複和歷史的發展,詩歌逐漸合流,統稱“詩歌”或“詩”。古代的詩歌包括律詩、詞曲等諸種文學樣式,當代的詩歌專指詞曲以外的狹義的詩歌,是一種與小說、散文、戲劇並列的文學題材。我們可以這樣定義:詩歌是一種飽含情感和想象,以富於節奏和韻律的語言集中精練地反映社會生活、抒發情感的文學體裁。
二、 詩歌的分類
詩歌的種類繁多,根據不同的劃分標準,其類別也有所不同,常見的主要有以下分類。
(一) 按內容和表達方式分,有抒情詩和敘事詩。
1、抒情詩。以抒發感情為主要表達方式,側重表現作者對社會生活的內在感受和體驗。一般不具體敘述生活過事物的全過程,沒有完整的故事情節,也不塑造完整的人物形象,只是透過對一些生活片段或事物形象的描繪,表達作者內心的情感。如方瑋德的《追傷徐志摩》寫在徐志摩死後三年,追憶懷想,表現了懷念友人,感懷身世的惆悵與傷感。“我現在只能空空地記起了你,/正同你也只能空空地記起了我們;/你身後的寂寞原是件尋常的是那,傷心的是我們身前全有顆寂寞的心。/當你走的時候,你走了再不回頭,/人們都喊著說你變成神,變成了星;/變成泰山上的彩霞,你死是奇蹟,/我知道你心上說:我死了,完了,你們再不用費神。/如今你真走得遠了,不見你半個蹤影,每份記憶裡早疏遠了你,你如同秋天樹葉落地;/你聽,在這深深的夜裡,可曾有一絲聲音?/‘志摩,你走了,你走了整三年了,我記著你!’”抒情詩又有直接抒情和見解抒情。前者直抒胸臆,後者,依附於人、事、物、理的抒情,主要是借景抒情、寓情於理、託物言志、因事緣情等。如金昌緒《春怨》“打起黃鶯兒,莫教枝上啼。啼時驚妾夢,不得到遼西。”
2、 敘事詩。透過敘述故事情節、塑造人物形象來反映社會生活,書寫作者對社會、人生的認識和情感。它介於詩與小說之間。但不像小說那樣做細緻的描述,而是以詩的形式作精練的概括,注重表現詩人其中的情感。如《孔雀東南飛》、了《木蘭辭》、《王貴與李香香》等。
(二) 按表現形式分,有格律詩、自由詩、民歌、散文詩。
1、格律詩。按一定的格律寫成,體式整飭,格律嚴謹,每句的字數、平仄、對仗、韻腳都有嚴格的規定,可謂詩有定行,行有定字,字有定韻。如古代的律詩、絕句、詞、曲等。
2、自由詩。相對詩歌的格律限制而言,就是詩歌的句式、章法、押韻都比較隨意,作者可以根據抒情的需要自幼組織排列字句。但也不是“絕對的自由”,仍然要有語言和節奏形成的韻律。如胡適的《烏鴉》:“我大清早起,/站在人家屋角上啞啞的啼。/人家討嫌我,說我不吉利:——/我不能呢呢喃喃討人家歡喜!”
3、 民歌。人民群眾集體創作並能口碑相傳。情感真摯,有濃厚的生活和勞動氣息,格調清新剛健,形式活潑自由,語言樸實,常用比興和誇張來創造詩歌意象。如《子夜歌》:“始欲識郎時,兩心望如一。理絲如殘機,何悟(誤)不成匹。”劉大白《賣布謠》:“嫂嫂織布,哥哥賣布。賣布買米,有飯落肚。”還有些如“打油詩”:“江山一籠統,井上黑窟窿。黃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腫。”又如十七字詩:“發配在鄖陽,見舅如見娘。兩人齊下淚,三行。”
4、 散文詩。近、現代發展起來的,兼有抒情詩和抒情散文的特點。是詩的某些表現性元素與散文的某些再現性元素的巧妙融合。它採用散文自幼靈活的形式來傳達精練內蘊的詩歌意象,它雖不像詩歌那樣分行排列和押韻,但它的語言仍然是具有內在的節奏感和音樂美。它在藝術手法上多采用暗喻和象徵,在幾百字的短小篇幅中,把詩情、畫意、哲理融為情景交融的詩境。泰戈爾的《新月詩》、魯迅的《野草》、郭風的《葉笛》都是優秀的散文詩。
(三)按藝術表現手法還可分為朦朧詩、諷刺詩、朗誦詩、街頭詩等等。
詩歌的概念
詩歌是文化的先河。最早的詩歌與音樂、舞蹈是合為一體的,但當時的詩與歌都有各自特定的含義。不合樂者稱為“詩”,合樂者稱為“歌”。《毛詩序》中曾這樣記載:“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也。”可見,詩與歌在當時是同出一源的兩種藝術形式。後來,隨著社會生活的日益繁複和歷史的發展,詩歌逐漸合流,統稱“詩歌”或“詩”。古代的詩歌包括律詩、詞曲等諸種文學樣式,當代的詩歌專指詞曲以外的狹義的詩歌,是一種與小說、散文、戲劇並列的文學題材。我們可以這樣定義:詩歌是一種飽含情感和想象,以富於節奏和韻律的語言集中精練地反映社會生活、抒發情感的文學體裁。
二、 詩歌的分類
詩歌的種類繁多,根據不同的劃分標準,其類別也有所不同,常見的主要有以下分類。
(一) 按內容和表達方式分,有抒情詩和敘事詩。
1、抒情詩。以抒發感情為主要表達方式,側重表現作者對社會生活的內在感受和體驗。一般不具體敘述生活過事物的全過程,沒有完整的故事情節,也不塑造完整的人物形象,只是透過對一些生活片段或事物形象的描繪,表達作者內心的情感。如方瑋德的《追傷徐志摩》寫在徐志摩死後三年,追憶懷想,表現了懷念友人,感懷身世的惆悵與傷感。“我現在只能空空地記起了你,/正同你也只能空空地記起了我們;/你身後的寂寞原是件尋常的是那,傷心的是我們身前全有顆寂寞的心。/當你走的時候,你走了再不回頭,/人們都喊著說你變成神,變成了星;/變成泰山上的彩霞,你死是奇蹟,/我知道你心上說:我死了,完了,你們再不用費神。/如今你真走得遠了,不見你半個蹤影,每份記憶裡早疏遠了你,你如同秋天樹葉落地;/你聽,在這深深的夜裡,可曾有一絲聲音?/‘志摩,你走了,你走了整三年了,我記著你!’”抒情詩又有直接抒情和見解抒情。前者直抒胸臆,後者,依附於人、事、物、理的抒情,主要是借景抒情、寓情於理、託物言志、因事緣情等。如金昌緒《春怨》“打起黃鶯兒,莫教枝上啼。啼時驚妾夢,不得到遼西。”
2、 敘事詩。透過敘述故事情節、塑造人物形象來反映社會生活,書寫作者對社會、人生的認識和情感。它介於詩與小說之間。但不像小說那樣做細緻的描述,而是以詩的形式作精練的概括,注重表現詩人其中的情感。如《孔雀東南飛》、了《木蘭辭》、《王貴與李香香》等。
(二) 按表現形式分,有格律詩、自由詩、民歌、散文詩。
1、格律詩。按一定的格律寫成,體式整飭,格律嚴謹,每句的字數、平仄、對仗、韻腳都有嚴格的規定,可謂詩有定行,行有定字,字有定韻。如古代的律詩、絕句、詞、曲等。
2、自由詩。相對詩歌的格律限制而言,就是詩歌的句式、章法、押韻都比較隨意,作者可以根據抒情的需要自幼組織排列字句。但也不是“絕對的自由”,仍然要有語言和節奏形成的韻律。如胡適的《烏鴉》:“我大清早起,/站在人家屋角上啞啞的啼。/人家討嫌我,說我不吉利:——/我不能呢呢喃喃討人家歡喜!”
3、 民歌。人民群眾集體創作並能口碑相傳。情感真摯,有濃厚的生活和勞動氣息,格調清新剛健,形式活潑自由,語言樸實,常用比興和誇張來創造詩歌意象。如《子夜歌》:“始欲識郎時,兩心望如一。理絲如殘機,何悟(誤)不成匹。”劉大白《賣布謠》:“嫂嫂織布,哥哥賣布。賣布買米,有飯落肚。”還有些如“打油詩”:“江山一籠統,井上黑窟窿。黃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腫。”又如十七字詩:“發配在鄖陽,見舅如見娘。兩人齊下淚,三行。”
4、 散文詩。近、現代發展起來的,兼有抒情詩和抒情散文的特點。是詩的某些表現性元素與散文的某些再現性元素的巧妙融合。它採用散文自幼靈活的形式來傳達精練內蘊的詩歌意象,它雖不像詩歌那樣分行排列和押韻,但它的語言仍然是具有內在的節奏感和音樂美。它在藝術手法上多采用暗喻和象徵,在幾百字的短小篇幅中,把詩情、畫意、哲理融為情景交融的詩境。泰戈爾的《新月詩》、魯迅的《野草》、郭風的《葉笛》都是優秀的散文詩。
(三)按藝術表現手法還可分為朦朧詩、諷刺詩、朗誦詩、街頭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