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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827547036087

    看了各位答案,加上自己思考,會做出如下策略:

    1.把情況彙報給科主任、護士長,透過他們通報領導。必須把該患者及其家屬作為潛在醫鬧對待。同事間相互轉告,共同提防。

    2.拿著簽名消失的原件找患者家屬簽字,最好別一個人去,科主任出面最好。態度必須溫和而強硬。表明態度:簽字消失即無法證明患方同意手術,所以只有重新簽字才能做手術。

    3.簽字請自備簽字筆,並且加蓋手印。如果患者家屬有多個,讓家屬全部簽字按手印,尤其是決定患者治療方案的主事者。

    4.家屬如果扯字跡消失的原因,你就要麼給患方臺階下,說自己工作疏忽但必須補簽字和手印,要麼直接頂回去,暗示不是醫方原因。

    5.如果患者要投訴你,必須告訴患者你不怕投訴。而且告訴患者這件事情領導已經知道了,領導指示如下處理,你就算投訴了也沒有用。

    6.如果患者方指責你拿患方的簽名做違法的事情,你一定要堅決否認,必要時指責患方胡亂猜測,侮辱他人人格。

    7.如果患者拿以上藉口之一強行拒絕簽字,那作為醫生絕對不能做手術了。此時處理只有跳過手術行其他治療,沒有住院治療必要就儘快出院。如果患者仍要做手術,建議患者轉院。

    8.亡羊補牢。此後和患者方的溝通全部錄音,談話在有錄影或監控的地方進行。提醒同事注意,大家共同提防,避免掉入患方其他陷阱。必要時將主要過程寫入病程記錄和出院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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