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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結婚了,親家母是農村的,親家公在結婚不久後就生病去世了,結婚的費用基本都是我們這邊承擔的,房子也是我們這邊買的。但是婚後,兒子每個月要各種開銷外,還要給親家母2000元的生活費,我覺得這真的是太虧了,你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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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葉上風荷

    公婆在兒子結婚後應該意識到以下問題。

    一、自己和兒子不再是一家人,而是變成了兩家人。

    不管是自己精心養大的豬跑了,還是自己培育的大白菜被豬拱走了,總之,結婚後,兒子就不再和自己是一家人。做父母的要接受這個資訊,並且逐漸適應沒有兒子的生活。

    二、兒媳和兒子是一家人。法律規定婚後的收入為雙方共有。不論兒媳婦有沒有收入,在法律上她都享有家庭收入的一半。

    給不給親家母生活費,和兒媳有沒有工作沒有關係。它是小兩口對他們收入進行規劃的結果,做公婆的沒有權利干涉。

    但是,我們不得不提,兒子和兒媳做法欠妥。

    孝敬父母指的是孝敬雙方的父母。給生活費是孝敬父母的一種非常好的表現形式。既然要給生活費,就要一碗水端平,不能厚此薄彼。

    父母心疼兒子不容易,不收生活費,或者收下了幫兒子攢起來,是父母的事情。但沒有給父母生活費,甚至非常明顯的搞偏向,這樣容易傷父母的心,是不可取的。

    希望兒子兒媳也能意識到這些,充分體諒雙方父母。

  • 2 # 高梘人

    我不知道別人是怎麼想的,我現在要是用了女兒女婿的錢,總覺得心裡不舒服,女兒女婿有一次給我兩千元錢,推推拿拿大半天,女婿要生氣了我才接。女兒有女兒的家庭要顧,能不花她的儘量不花,不過,如果是我兒子偶爾給他丈人丈母孃錢,我是不生氣的,如果是我兒媳瞞著我兒子給親家錢,我是不同意的,兒媳進了我家門,不管她以後是生病了,還是殘疾了,我家都應該傾其所有給她治,盡心盡意照顧她,反過來,她賺的錢也應該花在我家,你們別說我管得寬,我的兒子是我一把屎一把尿,一口飯一口水養大的,我都不能管,那誰還能管?親家有親家的兒子養,我的兒子只能在過年過節,丈人丈母孃過生日的時候給點錢,買點禮物,如果親家沒有兒子,只有這一個女兒,無話可說的能給,如果親家有兒子,還要我的兒子每個月給錢養活,免談,我兒子又不是上去當的上門女婿的,半不了那麼多,另外還有一個問題,現在我兒子把錢給了丈人丈母孃,省了親家兒子兒媳的開銷,如果有一天,我的兒子落難了,親家的兒子兒媳能幫我兒子多少?肯怕問他們借,還擔心我兒子什麼時候能還吧?這種事情我可沒少見。

  • 3 # 冰心翠美人

    兒子結婚後,由於他岳父去世,兒子每月需支付丈母孃2000元作生活費,你覺得太虧。你會覺得虧,說明你喜歡算帳,那我們就通過算帳的辦法來判斷吧。

    收入應該這樣計算。娶媳婦等於把媳婦的一切進行財產轉移。所以,你兒娶親,等於從媳婦家獲得:

    1、媳婦從生養到教育再到嫁到你家,她父母合計已支出的所有成本;

    2、你媳婦未來幾十年的收入;

    3、媳婦生孩子為你家省的代孕費;

    4、媳婦父母都去世後能獲得的遺產;

    5、其它的雞毛小費就不必估計了。

    支出應該這樣計算:每月2000元乘以12個月乘以還能活多少年。

    如果計算出收入等於或大於支出,你兒每月支付給丈母孃家2000元就不算虧,因為收穫了家庭幸福和兒孫繞膝,值得投資;

    如果收入小於支出,雖然也可收穫家庭幸福,但虧錢,得有取捨。你可以徵求兒子意見,建議兒子休妻止損,兒子聽話才有可操作性。

    二、你覺得虧,不是因為你兒出了生活費,而是你認為不該娶農村媳婦。

    你可能覺得你兒該娶個有嫁妝的城市女,娶個父母有養老金還有豐厚嫁妝的城市女,娶個收入高有事業有很多個人資產的城市女,甚至該娶個女企業家女領導女強人才划算。想法很好,只是你得判斷,你兒有那個心嗎?有那個條件嗎?有那個命嗎?覺得哪個更划算,要不你自己娶了?

    三、你得摒棄養兒才能防老的舊觀念,養成養女也要防老的新思想。

    把人家女兒娶走,就扔下別人父母,這不道德。咱們生長在新社會,自然相信結婚是男女兩個人共同組建一個家庭,但哪對公婆不明白,新家是自己兒子的家,媳婦是來送錢生孩子的?得了便宜不認帳沒關係,適當承擔一些責任付出一些成本,還是很有必要的。養花兒不容易,花被看中了,連盆一起被順走。養女兒就像養花,等媳婦她母親去世以後,她家連地基石頭都是你兒姓氏的,得學會知足。

    新婚姻法確實明確了你兒沒有贍養岳父母的義務,但也明確了媳婦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你想老來被贍養嗎?想被贍養就少反對,多支援。你兒贍養岳母,媳婦就不會不贍養你。你兒去辛苦,最後你得益,何樂不為?且,你們兩公婆健在,雙份於人家,多賺一倍呢!

    兒子既已成家,他有能力且願意承擔,就不用過多操心了,做那個惡人幹什麼。別人的錢別人自己支配,操心老得快,不如讓自己活得開心點。跳跳廣場舞,做做廣播體操,旅旅遊,人生更美好。

    五、兒子依法只能配合承擔對岳母的贍養義務,你可以這樣辦。

    由於兒子媳婦恩愛,且媳婦有法定的贍養其母的義務,你兒也有法定的支援妻子贍養她母親的義務,不讓兒子養岳母比較困難,你可以選擇下述方案:

    1、說服兒子離婚,放媳婦回孃家自己去養母親;

    2、不惜與媳婦決裂,堅決不同意。不一定如你所願,但未來不被媳婦贍養可以預見;

    3、讓親家母住進兒子媳婦家,操作家事,照顧起居,用勞動換口糧。

    你覺得哪個方案是你想要的?,

  • 4 # 箬兮微情感

    我完全能夠理解您作為母親的心情。兒子永遠是母親的心頭肉,捨不得他受一點點的辛苦與委屈。您肯定擔心長期這樣您兒子的生活壓力會比較大,生活上可能要更多地辛苦一些!又有哪個母親能夠真正完全放心自己的孩子呢?

    但是,我仍然想勸你,想開點,孩子已經長大了,並且擁有了他們自己獨立的小家庭,他們只要不找您來啃老,就尊重他們的一片孝心吧!

    畢竟結婚後,您兒子也要喊她岳母一聲:媽媽!而且我相信您兒子如此對待他的岳母,您的兒媳婦也會看在眼裡,以後也會好好善待您的!

    其次我們再來說一說農村的境況,農村的老人普遍沒有退休金,國家發放的那點養老金可能連幾天的菜錢都不夠;大多數的老人養老還是隻能依靠自己的兒女。再加上年紀大的老人可能還涉及到身體不好,需要經常吃藥等等。

    2000這個數字在中國一般的農村來說,說多不多,說少不少,我想這個數字必然也是他們小夫妻倆仔細衡量的結果。只要他們自己覺得能承受,您又何必多操心呢?不如閒暇下來過好自己的晚年生活。否則您若積憂成疾,您的兒子不是更將雪上加霜?

    兒孫自有兒孫福!沒有什麼比全家人的身體健康家庭合睦更為重要的。付出一點身外的錢財,若能換來你兒媳婦對家庭,對您兒子,對您的一片真情,那就不虧,甚至是賺到了。您說是吧?

  • 5 # 言人不敢言

     大姐,你好。我雖然才三十,但還是喊你大姐,不敢喊你阿姨,怕你生氣。因為女孩子都不喜歡別人把自己喊得太老。你兒子每個月給丈母孃兩千塊,這個事情我覺得隨他們去吧。你擔心你兒子辛苦的錢花在不必要的地方,但他們自己的生活應該會有自己的打算,他們都是成年人,不是小孩子了,你為他們辛苦操勞了一輩子,是時候要放手讓他們自己過自己的了,你也不可能陪著他們一輩子,以後他們的路還是要自己去走。放寬心,做一個開心闊達的老人就可以了,你不去幹涉他們的生活,我相信一家人會更和諧,你如果要你的兒子過得好過得開心過得長壽,也最好不要去幹涉他們的生活,大家住在一起,一定要保持尊重保持空間。再說了,你兒子他們給丈母孃錢,也沒有說給五千八千,也沒有說給一百兩百,這個數字肯定是他們深思熟慮過的,既能夠讓丈母孃有生活保障,自己也能夠負擔得起。這個事情如果你介入,可能會更糟糕,我給你好好算算這一筆賬,你介入,你兒媳婦肯定不開心,她不開心不敢對你表現出來,但回頭會在你兒子那邊發洩,你也是女人,你知道女人發洩的方式就只有三種,第一種是買衣服,第二種是買衣服,第三種還是買衣服。每個星期一次,每次一千塊,這就又讓你的兒子增加了四千塊的開支,是不是得不償失?

    當然了,兒子兒媳婦這樣做是有點不妥,既然每個月給了岳母兩千,我覺得每個月怎麼也要給自己媽媽兩千,下次我碰到你兒子的時候,要好好的批評他,我倒要問問他是怎麼做人兒子的,不知道百善孝為先嗎?自己都不對自己的父母好一點,難道指望別人指望自己的老婆主動對婆婆好不成?大姐,你大可放心,我一定幫你討回一個公道。

  • 6 # 冰清韻a

    我覺得做為父母,無論是男方父母,還是女方父母,都不應該干涉孩子的生活、孩子的決定。

    人們常說:緣,妙不可言。兩個孩子有緣在一起,那是上天賜給的綠分。做為男方父母,你不能把成家兒子的所有財產當成你家的私有財產。你兒媳上班掙錢吧?如果不上班。,也是為你們生兒育女 。也是你們的家人 。孝敬雙方父母,天經地義。

    我們都是過來人,更應該瞭解做父母、養育孩子的艱辛。所謂親家,不應該親如一家嗎?親家母在農村,獨自生活,她沒有要求去你兒子家生活,如果她想離女兒近些,租房子一個月要多少錢?生活費呢?算一算2000並不多,你兒子也是一個好姑爺,他能孝敬岳母,也是家中樣板,有能力,有擔當,你應該為之驕傲與自豪,為他點贊!

    我們這嫁女兒,不要彩禮,陪嫁似條件而定,買車買房,陪嫁10萬到50萬的不佔少數。按著你的邏輯,我們這些做丈母孃的虧不虧?養了二、三十年的女兒,白送給男方,還陪送大部分家產?孩子過的好,才是真正的好。孩子都在一起了,還分的那麼清?又不是做買賣?

    我同事老公的姐姐,給弟弟買了兩輛車,60多萬,他姐夫願意,她兒子結婚也拿了10萬。有錢人多了,但是不一定捨得。

    我老公戰友,女兒結婚陪送50萬,現在還幫著看孩子,出一半保姆費。無論貧富,換位思考,如果你獨居鄉下,無養老費,你兒媳阻止你兒子給養老費,給了你親家母也不開心,覺得虧會如何?

    將心比心,多親多近多好,閒時去鄉下玩玩。看看鄉下風景,走進大自然多好。我鄉下同學,女兒嫁到城裡,她養了兩頭豬,她在瀋陽的親家、親家的兄弟姐姝,來了21個人。她把豬肉、養的雞、鴨、鵝全送給了雙方親屬,過年自己買了一個大公雞吃了。去鄉下走走,他們樸實又熱情。

    不問兒女事,玩好你自己。我們既是女兒,也是兒媳,也是婆婆,也是丈母孃。孝敬父母,天經地義。我公婆他們在縣裡,但是也是從農村搬進。沒有勞保,結婚後,我們就年年交生活費,婆婆住院共花了4000,我們離的遠,照顧的少,給了1000O。我媽有的,婆婆就有。結婚後,老公家貧,給了200,那是88年。我同事結婚應有盡有。

    我老公結婚時住我家房。後來單位兩次分房,直到現在也如此。我一直比老公工資高,按你的邏輯,我老媽虧不虧?婆婆從未看過孩子,給孩子買過衣服,我們每年回家過年,不到三天,萬元散盡。但是,我記住老媽一句話:誰都有爹媽,不論多少。老媽說我老公一個人在外不容易,身邊沒有家人,讓我對我老公好點 。她對我老公特好。好是相互的。

    能成為兒女親家,也是上天賜予的緣分。我覺得成為一家人,一家子不說兩家話。愛是相互的,你兒子對岳母的愛,她岳母和妻子能感受到,同樣,你也會得到她們的愛。如果你不介入小夫妻平靜的生活,給予理解與關懷。視兒媳為女兒,別把事情分的那麼清,你會有意想不到的驚喜:那就是愛與尊重……

  • 7 # 牽住夕陽的手

    如果你覺得兒子給岳母錢太虧了,這還不簡單,讓你兒子離婚,重新找一個有房有車有錢的媳婦,不就不用你兒子花一分錢了。只要你兒子或者你的本事夠大,能找到這樣的兒媳婦。

    人家媽媽十月懷胎,把女兒生到世上撫養的二十多歲,然後送到你們家,過你們的日子,受苦給你家傳宗接代,人家虧不虧,你兒子給人家錢,你就覺得虧。

    人心不要太自私,你大度一點,只要兒子兒媳過得好,這就是你的幸福,否則,你老了沒人贍養也是活該。

    有個老人,兩個人子三個女兒,偏心於小女兒,小兒子。

    大兒子婚後,她跟媳婦吵鬧,和幾個子女打媳婦,最後兒子離婚。

    兒子再取時,沒花他們家裡錢,沒辦酒席。

    她鼓動老頭問兒媳婦要錢,兒媳婦不想撥她的面子,給了200元,那時候工資才40出頭。

    可是她夫妻倆給接老頭班吃公家飯的小兒子清理食堂欠款,一次就是三四百。大兒子知道後,心裡很不舒服,讓媳婦問公公要錢。公公沒有給,從此大兒媳不管家裡任何事情,平時住在單位也不回家。

    她最寵愛的小兒子結了兩次婚,最後還是一個人生活。

    她晚年一個人的時候,大兒子兒媳沒臉去麻煩人家,小兒子堅決不讓她在家裡住。最愛的小女兒也不管他。大女兒小時候就被她罵的疏遠了。她只能依靠二女兒。那時候二女兒也傷透了心,但是親媽不能不管,只能送養老院。

    她臨死前在病床上,身邊守著伺候她的是花錢僱來的孃家侄女,你說她可悲不可悲。

    自己兒子給岳母錢還不是想討好兒媳婦,如果沒有媳婦,跟岳母有啥關係。

    兒媳婦如果跟兒子過得不安寧,你的日子也別想安寧。

  • 8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從你的提問和口吻來看,這個母親是一個比較市儈,且喜歡斤斤計較的人,特別是用“虧”這個片語,感覺你們家兒子的婚姻就是一場交易,如此想法,作為母親和婆婆,是非常恐怖,也是非常容易遭人反感的,這就是部分大媽級女人,部分沒文化、低層次大媽毛病多、勢利眼,或市儈、心態不好,讓人反感的原因。你需要明白:

    第一、婚姻不是交易,不是誰吃虧的問題。你們家兒子選擇如今的兒媳婦,他是成年人,是經過謹慎考慮,是有感情的,因為親家母沒有工作和生活來源,你就覺得兒子找了這樣的家庭,虧了,你要明白,婚姻是神聖的,不容易你用“虧了”來玷汙。

    第二、親家母老公去世,你兒媳婦是她唯一的女兒,作為一個家庭的女兒或者女婿,給她生活費,贍養她,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換位思考,如果你老公去世,沒了生活來源,你的兒子或者兒媳婦不管你,你會是什麼感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你不願意的,自然就不要強加給別人。

    第三、給兒子買房出錢結婚,是你們應該負的責任,有什麼好拿出來說的呢?你說,兒子結婚,所有費用是你們出的,難道你們買房子和其他開銷,要讓女方來出嗎?如果女方有錢,出一些,無可厚非,但看女方條件,確實不好,你要娶兒媳婦,自然需要付出了。

    第四、婚姻是自願原則。你們家兒子娶老婆,是自願的,你們作為父母,既然知道兒媳婦家庭情況,同意了,那說明你們也認可了,如今,兒子每個月給親家母2000元,你覺得虧了,覺得是做了賠本生意,又回到把婚姻當做生意來交易的套俗套話題了。

    第五、兒子願意,沒用你的錢,你管那麼多幹嘛?兒子成家立業,他能夠自己掙錢,他願意給丈母孃多少,他自己的事情,作為長輩,少去幹涉,不然,得不償失。

  • 9 # 武漢夕林熊

    這個怎麼會虧呢,她本來有個女兒贍養她,現在她女兒嫁到你家了,就沒人照顧她的生活起居,而你卻多了一個人幫你養老,不管如何算這筆賬,你都是賺的呀。

    第一,你兒子每月也就給她2000塊錢,你兒媳婦一個月的工資就算在5000左右,也足夠有能力養活她的母親,兒媳婦不光只有工作,平時有空還要照顧小孩,所有的家務也是由她做,就算她女兒沒有嫁給你兒子,隨便找個保姆的工作,也有6000以上的工資,有她女兒養著,生活絕對比拿這2000塊錢過的更好。

    第二,這個錢雖然對外說是你兒子出的,但是你本人不可以這樣認為啊,你兒媳婦出不起這個錢嗎?以你兒子的名義,明擺著給你兒子臉上貼金,討個孝順女婿的名聲,她的母親現在孤零零一個人生活,給點錢怎麼了,作為女兒養自己的母親有錯嗎?

    第三:你對這贍養費這麼計較,可你兒媳婦有跟你計較他丈夫養你們倆老嗎,本來她家碰到這麼不幸的事了,你一點同情心都沒有,將來兒媳婦讓你兒子不養你,你又是何種心情?

    建議:親家母就這麼一個女兒,給點贍養費是應該的,女兒嫁到你家,盡了本職做一個好兒媳,兩邊都照顧的周到,你就不應該再有怨言,非要逼得兒媳婦離婚去照顧她母親嗎?老話不是說“家和萬事興”嗎。

  • 10 # 小胖豆兒

    這種家庭的事兒,說出來也就是讓人評論的,沒必要聽到不喜歡的就不高興。你說結婚的錢,房子的錢都是你出的,本身就是希望大眾現在你的角度為你說話,說你多麼無私多麼能奉獻。然後說你的兒媳,你的親家多麼無理。可是現在不是扮弱者就行的。大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你本身也不是一個大事兒化小小事化了的容人的婆婆。否則不會在這裡求掌聲。我們不說這贍養費應不應該。也許之前發生過什麼我們也無從得知。但是單純從你扮弱者出來贏得好評的行為我就不支援。有啥事兒大家攤開說就好。你要是不滿意和你兒子兒媳你就直說。婚姻中就是這種背後的話最傷人。別人不知道啥情況,說了會變成你攻擊兒媳無理的武器。如果因為你的話,讓兒媳兒子生氣打仗才是最不值當的。如果要是兒媳給你贍養費或者親家給小兩口錢,你也不一定會感恩,你會覺得你兒子多優秀,讓兒媳親家這麼聽話。所以啊人不能太自私也不能太心急。如果你是善意的,你兒子兒媳自會感到,從而孝順你。十年看婆十年看媳。這才多久你就著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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