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袁琢

    這個問題真是太難了,而且遇到這樣問題的人也太多了。我並不知道別人是怎麼有效解決的,我只能勉強提出一個解決辦法“躲”!

    為什麼會有這麼無奈的選擇呢?因為我們國家法律還不健全,對待這樣的情況並沒有特別合適的強制手段。即使你申請了禁止令,但大家都知道,其效力幾回可以忽視。因為違反禁止令而產生的後果,這些前夫們完全能夠承受的起。更別說,絕大多數女性對保護自己權利的法律基本一無所知。

    遇到這種情況,即使你鼓起勇氣去報案了。那解決的辦法也是以調解為主,即便是因為損害財務,傷害他人被處罰,也是及其輕微的。這些前夫們根本不在乎。

    那你能怎麼辦?調解無效,說服無效,暴力衝突會加劇矛盾。只能“躲”的遠遠的,期望用距離和時間讓兩個人都淡忘。

    但這並不是一個好辦法,遇到盲目固執,反社會人格的前夫,即使你“躲”也有一定機率被他挖出來給你造成傷害。

    所以,我認為避免傷害的無奈選擇就是“躲”開。可以是移居他地,也可以是找人阻攔不再見面。

    也許有人會推薦你採取更激烈的手段。但是,毫無疑問這樣的手段給你自己造成傷害的機率會更大。我們只能期望法律的健全和加重對此類行為的懲罰,只有他覺得他這種行為的代價他付不起的時候,你才能夠得到真正的安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羊絨類衣物比較容易粘毛髮,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