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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長春四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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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少俠請留步啊
艾弗森當然很棒了!剛進聯盟就是狀元秀。而且他是96屆的狀元秀!說起96屆,我覺得他是NBA歷史上成材率最高的一屆選秀了!湧現了一大批全明星和超巨。而且艾弗森當年獲得最佳新秀。後來又拿到四屆得分王還有mvp而且闖進總決賽雖然最後雖然輸給了強大的湖人!但沒有人能忽視艾弗森的強大!還有艾弗森把街頭和紋身帶進了NBA。對後面的球員有很大的影響!是NBA歷史長河中閃亮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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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王說財經
可以說他是我們那一代的精神圖騰,也是一代人的文化啟蒙:美國式自由主義文化的啟蒙,他好像永遠天不怕地不怕,在還沒有著裝令的nba,他的地壟溝,hiphop裝扮,塑造的是一個對抗全部世俗套路的角色。透過他,很多人開始嘗試去了解美國的黑人街頭文化和說唱音樂。
他從來不訓練,身上每個關節都有傷,就是靠著與生俱來的天賦和精神力打球,一個人帶隊,對抗巔峰時期的ok組合。沒開打的時候,光憑紙面實力,76人就已經敗了,但是這個系列賽硬生生的變成了他的舞臺,打的血性十足,像他的人生,永遠在和偏見鬥爭。
他是一段人的記憶,希望以後的小朋友們能夠看到這段文字,可以去網路上找下他影片看下,這肯定會讓你有所收穫。
諸星皆眾人,艾弗森是艾弗森
按理,我是喬丹時代的人。打球一直模仿基德和納什。艾弗森曾經一度是我比較排斥的球員。獨……但是隨著年齡增長,卻越發喜歡他。
不論球技。那種不服輸的精神,就足以讓人肅然起敬,血脈噴張……
精神太重要了。他支配了身體和意志。
現在我的鞋櫃裡珍藏了銳步艾弗森的鞋。也是絕版和絕唱了。
我已經老了。原來助跑雙手抓籃筐的大爺,被痛風困擾,已經不能運動了。每次打球之後,立刻犯病,需要一週緩釋。但是,每次我拿到球,球場上的小朋友都說我看上去很自信,甚至還可以蹣跚過人。無他,精神即氣質。
艾弗森/答案是:別過來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