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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無名老律師陳維國

    兒女對父母有同等的贍養義務,應該如何照顧自己的父母,這個問題還需要討論嗎?多子女的家庭,對於贍養父母的事情,應該自覺踐行義務,不需要他人提醒和說明。至於兄弟姐妹是輪流照顧,而是由一人照顧,其他人出資,這個事情可以由兄弟姐妹協商確定。此類問題是不需要在網上討論的,它是天經地義的道理。

  • 2 # 踽踽獨行李修竹

    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如果大家都沒有錢,那就輪流。至於照顧的質量那就憑良心了。也是檢驗父母建立起的家風的時候。

  • 3 # 紅姐來自鳳城

    父母年齡漸漸大了,雖不用時常陪在身邊,倒也需要三五不時地前去看看,聊天。

    家裡有弟弟妹妹,弟弟是生意人需要走南闖北,妹妹是名師,桃李滿天下,投身教育事業,需要付出更多心血。他們都忙事業,也儘量抽時間陪伴父母。

    我呢,倒是有時間陪父母,但有時因為有代溝,對母親大人參加社會上那些專案經常勸阻,反倒惹她生氣最多的也是我,母親大人經常說:別人家的孩子都能給父母幫忙,你怎麼就不行。

    對,我和弟弟妹妹都在盡力做好為人子女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但願父母健康,長生不老!!!

  • 4 # 牧熙聲聲

    就說我姑奶奶吧。多年前姑奶奶得了阿爾茨海默症,跟前必須有人陪著。小姑正好退休,星期一到星期五小姑白天,(大叔每天中午過去給姑奶奶餵飯)。

    晚上二叔和小叔輪著。星期六星期天是大叔。姑奶奶兩年前去世,那時候姑老爺身體已經不行,兄妹四個還是輪著照顧,九年過去了,從大叔到小叔可能是休息不好滿臉滄桑。

    鄰居家姐弟四個,老二下崗了,那三個上班,這三個給老二支付工資,有老二照顧父母,那三個經常回家看望。

    再說一個,老爺子三個兒子一個女兒,老爺子腦出血,醫生說搶救過來也是偏癱,大兒子和女兒說搶救,二兒子和三兒子說放棄。

    老二和老三提前宣告,你倆願意搶救錢你倆出,出院以後你們伺候,與我們無關。

    老二老三說到做到,父親出院以後他倆不聞不問,老爺子偏癱在床多年,有大兒子和女兒伺候。

    女兒的孩子高考,她想陪考,大哥有事走不開,她給二哥打電話說明情況,二哥說:我沒時間,當初你讓搶救的,孝名你落了,憑啥讓我伺候?自己想辦法!

  • 5 # 使用者快樂的小蜜蜂

    這個好說,先問老人家,是輪著養,還是就待在那個子女家,其他的兄弟姊妹就出錢唄!說好一家出多少,醫藥費另算,待在這家就不用出生活費了。我老公村裡就有一個就是這樣做的,哥哥在外面工作。照顧老媽不方便,就讓他兩個妹妹照顧,每個月都給生活費,另外還給兩個妹妹好幾千塊錢。看病住院都是哥哥出,哥哥混得不錯!

    其實養父母老出多出少得看家裡的條件來,有錢多出點,過得辛苦的少出一點。無所謂,都是一家人何必分得那麼清楚,那一個的就不養父母啦,老了還不是要把他們送上山啊!

  • 6 # 龍江山翁

    每一個公民都有贍養義務,不論是女兒還是兒子!我們要尊重老人家的意見,看他們如何打算。老人一輩子把兒女養大不容易,做兒女的一定要盡到義務,展現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每一個人都有老的時候,都要以孝為先!不管你是貧窮還是富有。心中無孝者,難以立足於天地間!

  • 7 # 信步閒庭00

    老爹今年90歲,如何養,在我們家沒有可選項。父母一直在弟弟家,哥四個其他三個不伺候也不給錢。花錢的事就是我這個女兒。父母倒是沒受委屈。兜裡零錢不斷,吃的零嘴陳的接新的。弟媳伺候得好。所以我為他們花錢也是心甘情願。

  • 8 # 郭三姨

    贍養父母做子女的。應盡的義務。父母養你小,你就得養父母老。百善孝為先,天經地義的。我自己家。姊妹哥兄弟13個。他們哥六個。我們姐七個。我們的父母。我們做子女的贍養從來就不爭。多有的多掏少有的少拿一點。一家人手足之情沒必要你多我少的。

  • 9 # 筆映凡塵

    這是一個很難完美回答的問題!我們即是兒女也是家長,兄弟姐妹多是好事,贍養父母是兒女應盡的義務,大家各自盡力就好,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不必互相計較,最好是照老人的意願,他們喜歡住在那就住在哪,不要像要飯的那樣輪流養老,我覺得那麼做對老人家本身就是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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