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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愛看愛思考

    首先要扶養你侄子的人,應該是你的嫂子。她才是孩子們第一監護人。你最多也就第三監護人罷了,你侄子的爺爺奶奶和姥姥姥爺是第二監護人,你要排在他們之後呢。再說啦?你們家難道就只有你們兄弟倆?你侄子的媽媽難道也不在了?排在第二位的是你的父母,和你嫂子的父母。他們在法律的規定上叫第二順位繼承人,所以應該由他們出面來扶養你的侄子,一直到十八歲長大成人以後。

  • 2 # 光林782

    你大哥可能因病逝世、你如果有能力完全可以協助你大嫂培養你侄兒、在你大嫂沒有改嫁的時候你完全可以在經濟生活方面給予幫助、若是你你大嫂改嫁、你可以放棄這種義務。

  • 3 # 夢想成真365

    大哥去世,你不要問你有沒有義務照顧侄子,你只要問一下你的內心,假如大哥泉下有知,他希望你幫他照顧嗎?說句難聽的話,假如有一天你走了,你希望你的兄弟姐妹幫你照顧孩子嗎?孩子是大哥唯一的血脈與最大的牽掛,無論你有沒有能力,請你量力而為的幫幫這個可憐的孩子吧!好人會有好報的!將來孩子長大一定會感恩於你!

  • 4 # 閒庭信步141598427

    從法律責任上講叔叔是沒有對侄子的扶養責任的,嫂子也就是孩子的母親是法定責任人,

    從道義上講如果是嫂子扶養孩子有一定困難而在叔叔有能力的情況下,還是應該儘量幫一把的,種下恩德必收善果。

  • 5 # 不糊塗時塗糊不

    從法律意義上說,叔叔、伯伯,姑姑、姨媽、舅舅都沒有撫養侄子輩的法定義務。

    基於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這個事兒必須細說:法定的贍養、撫養、扶養權利義務首先是設定在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之間。當第一順序繼承人中相對應的人員都無存活了,法定的贍養、撫養、扶養權利義務就轉設與第二順序繼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之間。

    除了兩個法定順序的繼承人之外,法律沒有對其他人設定贍養、撫養、扶養的權利義務。

    舉例說明:

    一,對小孩的撫養權利義務,首先是父母享有或承擔。他人無權爭奪也無義務承擔。

    父母都不在了,由小孩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協商或爭奪。他人無權爭奪也無義務承擔。

    二,贍養老人的權利義務,首先是子女享有或承擔。他人無權爭奪也無義務承擔。

    子女都不在了,由老人的孫子、外孫、兄弟姐妹協商或爭奪。他人無權爭奪也無義務承擔。

    三,夫妻扶養的權利義務,首先是夫妻之間相互享有或承擔,他人無權爭奪也無義務承擔。

    一旦喪偶需要扶養的,由子女或父母協商或爭奪。他人無權爭奪也無義務承擔。

    喪偶且父母子女全無的,由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協商或爭奪。他人無權爭奪也無義務承擔。

    道德上的上述義務是另外一回事。

  • 6 # 鄉里婆婆

    兄弟過世,做叔叔伯伯的,不踩侄兒侄女就不錯了,有能力做叔叔伯伯,姑姑們願幫就幫一下,不願幫就讓他們自生自滅。當年我老公得癌症過世,孩子的叔伯中有一個人,對我講,你把錢全部給你老公治病,到時候,你人財兩空,帶兩兒子去討米,不要找本家。當然他們雖然不幫,但也沒有踩我和孩子。所以我就按照我的經歷來回答問題。

  • 7 # 大山裡面的芬姐

    我家就是這種情況,侄子的爸爸去世了,他媽媽在他1歲的時候就跟他爸爸離婚了,孩子是爺爺奶奶也就是我公公婆婆帶大的,後面他奶奶 爸爸 爺爺相繼過世,剩下孤苦伶仃11歲的孩子無依無靠 除了我老公還有3個姑姑 肯定就只有我老公帶了。不帶就只能去孤兒院 肯定不能送去孤兒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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