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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貴陽陳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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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6465294513
夫妻感情的好壞不是由透過什麼樣的方式結婚所決定的。我讚美自由戀愛,但並不反對相親結婚,天上無雲不下雨,地下無媒不成雙,我們的父輩大都是透過三媒六證作合而成,他們患難與共,相儒以沫,白頭到老,不論富貴貧賤,從不輕言離婚二字。因為離婚在他們的生活口語中是犯禁的。有人說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是封建枷索,但它根深蒂固的能傳承至今,也充分說明了一個問題:那就是道德約束。我們的祖先認為,無論男女雙方誰先提出離婚,都屬於悔盟,何為盟?因為在結婚的那一天,夫妻雙方上跪蒼天,下跪父母,這三拜九叩之禮就是誓盟,姻定三生,決無反悔。一但反悔,即失信於媒人,又不孝於父母,逆天違理,必遭眾人唾罵。
相反,現在的年輕人打著自由戀愛的幌子,把婚姻視為兒戲,心猿意馬,見異思遷,仗著父母有幾個臭錢,稍不隨心,今天娶,明天離,已司空見慣,更有道德敗壞者把結婚當作玩樂消遣,離了再娶,娶了再離,反正不犯國法,誰又賴我何?
俗話說的好:百年修的同船渡,千年修的共枕眠。婚姻是人生最美的殿堂,不論以任何方式一但成為事實,就應該互相尊重,嚴肅對待,既是有不如意的時候,也應加以訓導,待以時日,透過磨合而達成盡善盡美,不到萬不得一,絕不應該輕言放棄。
當然,任何事情都不是絕對的,相親也有離異,戀愛也有離異,婚姻的好壞需要經營,善待別人就是善待自己,只要用情至深,石頭也會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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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談天說地道東西
有好有壞。
好的感情讓夫妻之間恩恩愛愛、相濡以沫,壞的當然也就以離婚收場。不管是相親認識還是自由戀愛,方式其實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彼此得有眼緣、感覺,得有真正的感情,在一起是開心快樂的,也是有共同語言的,也有比較契合的三觀,那在一起就容易幸福快樂。相親認識,更多的是旁人的眼光,而自由戀愛則是自己的眼光,本質上還是有所區別,現在大多比較排斥相親,問題主要就在這裡,雖然相親認識也有過得比較好的,但相對來說,比自由戀愛過得好的比例要低一些,畢竟自由戀愛更多的是站在彼此的角度,這樣更容易清楚彼此是不是真心喜歡對方,也為以後的生活幸福與否奠定基礎。
所以,相親認識或者自由戀愛都不是關鍵,關鍵還得看彼此之間是否是真心喜歡對方。
回覆列表
夫妻感情與跟什麼認識的沒有關係:
過去,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基本上都是介紹認識的,可能大家只見過一面,但是婚後,大家還是過得很好,80年代以前的婚姻都是比較牢固的,離婚率非常低。
而現如今,提倡自由戀愛,自主婚姻,但是婚姻卻越來越不牢固,越來越容易出現問題,離婚率更是居高不下,這就說明怎麼走在一起的和夫妻感情沒有太大的聯絡。
那麼,為何現如今夫妻感情這麼容易出現問題呢?
我認為,首先是男女平等被很多女權主義者打破,很多女性追求的不再是平等,而是想要更多的特權,同樣在婚姻關係中也是如此,希望得到更多。
其次,就是這個社會的風氣變得越來越物質,現如今的婚姻很多都跟物質掛鉤,不管是女孩還是起父母,都要求有物質條件,有房有車,什麼都需要現成,很少想過結婚以後共同創造,可以共富貴,很難共富貴。再反觀父母哪個年代,我們所擁有的都是兩個人相互扶持,相互鼓勵,共同創造的,他們會更加珍惜。
再有,這個社會誘惑太多,出軌率更是居高不下,道德崩壞,過去,出軌是一件是一件難以啟齒的事情,但是現在呢,出軌多如牛毛,而且出軌以後還覺得自己很有理,會找出各種藉口為自己辯駁,同時還要努力去爭取別人努力購置的財產,已經到了不知禮義廉恥為何物的地步。
最後,就是我們對婚姻過錯方的懲罰太小,比如一般的通姦,基本上沒有任何懲戒,反而法律還要保護她的夫妻共同財產權利,導致很多出軌者肆無忌憚。
這個社會環境需要淨化,婚姻觀念更是應該扭轉,家是一個社會的根本,如果家不穩定,必將帶來社會的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