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殺妻案”始末:奔三青年酒後殺妻,四個月的女兒痛失父母導讀
青年時期,是人生中精力、體力的巔峰時期;青年,往往是激情澎湃、建功立業的代名詞。
在這個時期,一定要把無限的精力和體力投入到正向的活動中去,不給消極的想法和做法以可乘之機,因為人生的這一時期也是潛伏的危機最容易爆發出來的時期。
本案講述的就是一個20多歲的男青年,酒後揮刀殺死自己的妻子,留下了4個月大的女兒的悲劇故事。
據各種跡象表明,在案發前一天,沒有人發現吉星鵬與祁可欣出現反常現象。其中,祁可欣還在微博上表示自己在準備送給吉星鵬的生日禮物。
2013年4月26日,凌晨6時許,吉星鵬在外與朋友聚會喝醉酒後回到了家。但是他與什麼人喝的酒,在聚會中又發生了什麼事情,尚不知曉,吉星鵬是否在聚會中受到了什麼刺激,也不得而知。
2013年4月26日7時多一點,吉星鵬醉酒後回到位於南京市建鄴區西堤國際小區的家中,與妻子祁某在臥室內發生了激烈的爭吵,而後二人發生肢體衝突,吉星鵬用菜刀和水果刀對祁可欣砍刺。當時,吉星鵬的父母都在家,但制止不及,吉星鵬的父親打電話報了警。
祁可欣在送到醫院後,身上有幾十處傷口,經搶救無效死亡,致死傷是從祁可欣背部刺入的刀傷。警方也已及時將吉星鵬刑事拘留。
吉星鵬,80後,一說1988年出生,家境很好,愛玩網路遊戲,有一輛不錯的跑車,有喝酒嗜好。
2006年,吉星鵬17歲時,打砸了一處公共場所,被警方刑拘過,後來釋放。2012年與祁可欣結婚,時年25歲,次年女兒出生。
祁可欣,90後,一說1991年出生,家境不詳,長得很漂亮,愛曬微博。吉星鵬和祁可欣兩人婚後也時常發生爭執,尤其是在吉星鵬喝酒之後,爭執更多。
關於吉星鵬的性格,從吉星鵬的同學、朋友的說辭中,不難看出,吉確實挺有錢的,平時也不在乎花錢,是個“仗義”的人。
而祁可欣朋友的反應卻十分不同,說吉星鵬多次酒後對祁可欣實施家暴行為,甚至動手毆打祁可欣,祁可欣反而是一直在容忍著吉星鵬。
從這其中可以看出,吉星鵬和祁可欣的婚姻生活有些不和諧。
在看守所內,吉星鵬表現得很好,表示了自己的悔意和對祁可欣家人的歉意,表示自己願意認罪伏法。
法院在開庭審理中,吉星鵬有悔供的情況,但檢方提供的證據顯示吉星鵬使用了4把刀傷害的祁可欣,祁可欣身上出現60多處傷口,死於被傷後失血過多。
2013年11月4日,法院一審判決,祁可欣的父母提出索賠57萬元,吉星鵬說願意盡力賠償。法院最終判決吉星鵬死緩,還有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附加刑。
想不到的是,吉星鵬在緩刑期間,又二次傷害其他人,並致人輕傷,涉嫌破壞監管秩序罪。
由此可見,吉星鵬的性格上確有暴力傾向。
這是一起不該發生的案件,但卻真實地發生了。20多歲的年輕人,一個鋃鐺入獄,一個香消玉殞,留下了一個4個月大的嬰兒。雖然在法院判決前,吉星鵬有良好的悔罪表現,但是悔之晚矣。
透過本案,揭示出了一個淺顯的道理,不能借著酒精來發洩自己的情緒,尤其是不良情緒,激情殺人也是殺人,法律也不會因為是在酒後的行為而不追究責任;還有,情緒激動之時,不要做任何重大的決定。
“富二代殺妻案”始末:奔三青年酒後殺妻,四個月的女兒痛失父母導讀
青年時期,是人生中精力、體力的巔峰時期;青年,往往是激情澎湃、建功立業的代名詞。
在這個時期,一定要把無限的精力和體力投入到正向的活動中去,不給消極的想法和做法以可乘之機,因為人生的這一時期也是潛伏的危機最容易爆發出來的時期。
本案講述的就是一個20多歲的男青年,酒後揮刀殺死自己的妻子,留下了4個月大的女兒的悲劇故事。
案發之前據各種跡象表明,在案發前一天,沒有人發現吉星鵬與祁可欣出現反常現象。其中,祁可欣還在微博上表示自己在準備送給吉星鵬的生日禮物。
2013年4月26日,凌晨6時許,吉星鵬在外與朋友聚會喝醉酒後回到了家。但是他與什麼人喝的酒,在聚會中又發生了什麼事情,尚不知曉,吉星鵬是否在聚會中受到了什麼刺激,也不得而知。
案發時分2013年4月26日7時多一點,吉星鵬醉酒後回到位於南京市建鄴區西堤國際小區的家中,與妻子祁某在臥室內發生了激烈的爭吵,而後二人發生肢體衝突,吉星鵬用菜刀和水果刀對祁可欣砍刺。當時,吉星鵬的父母都在家,但制止不及,吉星鵬的父親打電話報了警。
祁可欣在送到醫院後,身上有幾十處傷口,經搶救無效死亡,致死傷是從祁可欣背部刺入的刀傷。警方也已及時將吉星鵬刑事拘留。
吉星鵬、祁可欣其人吉星鵬,80後,一說1988年出生,家境很好,愛玩網路遊戲,有一輛不錯的跑車,有喝酒嗜好。
2006年,吉星鵬17歲時,打砸了一處公共場所,被警方刑拘過,後來釋放。2012年與祁可欣結婚,時年25歲,次年女兒出生。
祁可欣,90後,一說1991年出生,家境不詳,長得很漂亮,愛曬微博。吉星鵬和祁可欣兩人婚後也時常發生爭執,尤其是在吉星鵬喝酒之後,爭執更多。
頗有爭議關於吉星鵬的性格,從吉星鵬的同學、朋友的說辭中,不難看出,吉確實挺有錢的,平時也不在乎花錢,是個“仗義”的人。
而祁可欣朋友的反應卻十分不同,說吉星鵬多次酒後對祁可欣實施家暴行為,甚至動手毆打祁可欣,祁可欣反而是一直在容忍著吉星鵬。
從這其中可以看出,吉星鵬和祁可欣的婚姻生活有些不和諧。
在看守所內的表現在看守所內,吉星鵬表現得很好,表示了自己的悔意和對祁可欣家人的歉意,表示自己願意認罪伏法。
法院在開庭審理中,吉星鵬有悔供的情況,但檢方提供的證據顯示吉星鵬使用了4把刀傷害的祁可欣,祁可欣身上出現60多處傷口,死於被傷後失血過多。
2013年11月4日,法院一審判決,祁可欣的父母提出索賠57萬元,吉星鵬說願意盡力賠償。法院最終判決吉星鵬死緩,還有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附加刑。
想不到的是,吉星鵬在緩刑期間,又二次傷害其他人,並致人輕傷,涉嫌破壞監管秩序罪。
由此可見,吉星鵬的性格上確有暴力傾向。
小結這是一起不該發生的案件,但卻真實地發生了。20多歲的年輕人,一個鋃鐺入獄,一個香消玉殞,留下了一個4個月大的嬰兒。雖然在法院判決前,吉星鵬有良好的悔罪表現,但是悔之晚矣。
透過本案,揭示出了一個淺顯的道理,不能借著酒精來發洩自己的情緒,尤其是不良情緒,激情殺人也是殺人,法律也不會因為是在酒後的行為而不追究責任;還有,情緒激動之時,不要做任何重大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