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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香椿綠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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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銀行不懂金融
一,存款時不要將自己的存款交於銀行人員代理辦理業務
二,大額業務一定要儲存好業務回單,不得是手工填寫,必須有業務印章(現在多是電子章)
三,密碼和驗證碼之類的支付依據,正常情況銀行人員不會索取
四,切勿相信高息承諾,銀行所有產品不存在特別高息,理財、基金、大額存單也只比普通定期存款高一兩個點
五,不排除部分沒有職業道德的銀行員工,推薦的業務多問幾處或在官網查詢,就會發現破綻
如果不幸中招,首先固定證據,去銀行交涉均錄音錄影,同時向銀保監,人民銀行舉報,達不成合理協議,及時起訴。法院判決後,雙方無上訴行為十五天後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整個過程中,銀行不配合可向媒體求助。
題主所說判決了也沒拿回錢,首先要看判決內容,和後續處理情況,只要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拿回損失問題不大。
作為銀行人對這種沒有職業道德的敗類也非常不恥,雖然沒辦法完全杜絕此類情況,但銀行內部透過科技手段已大大降低了案件風險,只要做到我說的上面幾點,基本可以保證不會被不良份子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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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牽住夕陽的手
錢可以說是老百姓的第二生命,沒有錢,生了病,有可能就保不住命。經常在網路上看到有些人生了重病,家裡經濟困難,不願意給兒女增加負擔,硬是拖著不治。
前年在媒體上還看到雲南某地老夫妻倆身體不好,為了不拖累子女,雙雙跳河自盡。如果說他們家裡有錢,老人就不會尋短見,那個人不願意多活幾年,有時候自我了斷也是無奈之舉。
老百姓存在銀行裡的錢都是血汗錢,一旦被銀行工作人員監守自盜,銀行若是不管,老百姓真是哭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如果類似的事情在銀行系統出現的多了,老百姓手頭有一點餘錢,還敢存銀行嗎?
曾經在媒體上就看到過一個案例,一戶人家,有幾萬元的積蓄,不敢存銀行,放在自己家裡的炕洞裡,結果忘記了,燒炕的時候,把錢燒燬了。想起來後,把毀掉的錢拿去銀行兌換,最後連一半都沒有兌換到。還有一個人,把一萬多元埋在家中的地下,最後拿出來全黴爛了。
老百姓存錢到銀行就是為了錢的安全,如果安全做不到,誰還敢存錢呢?
幾年前,男方某地一女士把上千萬託付熟人存在北方某地一個銀行裡,一年後這位女士需要錢,結果錢沒了,被幫忙存款的人拿走了;
最典型的是西南某地一位六十多歲的大爺,把自己辛苦積攢的六萬元存在當地一個儲蓄所,結果有天晚上手機簡訊不斷提醒錢被轉走了。次日老人去儲蓄所檢視,得到的結果是錢被儲蓄所的一個工作人員轉走了。
在此想提醒大家:
1.若是要存錢,請去幾大國有銀行,儘量避免在一些商業銀行裡存錢;
2.存錢儘量去大銀行,不要圖近去小儲蓄所。大銀行安全係數相對高一些;
3.存錢儘量自己親自去銀行視窗辦理,不要讓銀行裡的熟人或者朋友代理,以免錢被轉移;
4.若是存錢給贈送禮品的,請不要在此地存錢,不要因為貪圖小便宜最後吃大虧。
5.在銀行存款時,儘量不要聽信那些大額高息的資訊,以免被銀行裡的賣保險的忽悠,把存款變成了保險。
存款變保險,這是銀行裡出現的最大陷阱。本人也曾經差點上當,辛虧遇到了一位善良的大堂經理,直接把正在填寫的單子撕碎了。
總之,錢是自己的,存錢時自己要搞清楚,選擇清除,否則一旦錢出了問題,有些官司可以打贏,但是贏了官司後是否能夠及時拿到自己的錢就很難說,所以,還是自己謹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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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薺菜糰子
咋辦?法辦唄!一經發現,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是正途。不過如果金額不太大,客戶沒有報警,責任人及時足額賠補,銀行為怕影響聲譽考慮也可能會大事化小,開除了事或讓員工自己辭職。客戶報警了,那就得走法律程式。但不管責任人如何處置,只要握有真實無誤的存單存摺一類物證憑據,儲戶的錢是不會有損失的。但題主所言案例,原告手裡的存摺記錄是被告偽造的,這些錢根本就不在原告的銀行賬戶裡。原告出於輕信被告,並未本人到櫃檯把款項按照正常程式存入銀行。所以法律上講,原告應該向被告案犯追索款項,銀行是不會為此負責的。
回覆列表
直接坐牢,沒有別的選擇。銀行工作人員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根據金額多少,定刑。金額越大,刑罰越高。
所以,每個人都應該腳踏實地,認真工作。歪門邪道的事情不要碰。
手必伸,必備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