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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的州牧和唐代的節度使哪個權力更大呢?我們要進行一一分析才能得出結果。
州牧:
漢武帝時期,為了加強對地方的監察,加強中央集權,在全國劃分了十三個州部,每部設一刺史。而此時的刺史只是一個監察官。到了漢成帝的時候,改刺史為州牧,後來廢設無常。到了漢靈帝的時候,為了有效地鎮壓農民起義,漢靈帝接受劉焉的建議,將各州刺史改稱州牧。於是,刺史成為地方的官員,從原本的中央和郡、縣之間加入州一級,成為中央、州、郡、縣的四級結構。州牧的權力位於郡守之上,並且掌管一州的軍政大權。
十三州部
節度使:
唐朝初期,唐帝國沿用了北周和隋朝的舊制,在重要地區設定總管統制兵馬。唐太宗時期,唐朝對遊牧民族採取的是主動出擊、外線作戰的戰略方針。當唐太宗去世,唐高宗即位後,唐朝變唐太宗時期的軍事進攻戰略為軍事防禦戰略。唐政府開始改革原來那種被地方政府控制的無數以幾百人為單位的小鎮的軍事部署,駐有集中指揮的龐大集團軍的邊防重鎮便應運而生,於是設定節度使一職。景雲年間,唐政府將節度使任職長期化、職權轄區化、鎮所固定化、官銜正式化。至玄宗開元、天寶間,北方逐漸形成平盧、范陽、河東、朔方、隴右、河西、安西四鎮、北庭伊西8個節度使區,加上劍南、嶺南共為10鎮,節度使總攬一區的軍、民、財、政,所併兼任駐在州之刺史。
由此看出州牧和節度使的權力好像是差不多的,但是權力大小並非如此。
東漢末年,政局動亂,起義不斷,在這樣複雜的形勢持續下,各個州牧紛紛利用天下大亂,名正言順在地方割據勢力,這就等於宣告東漢政府的實質統治力已經名存實亡。而當時各地分別有南陽後將軍袁術,冀州刺史韓馥,豫州刺史孔伷,兗州刺史劉岱,河內郡太守王匡,陳留太守張邈,東郡太守喬瑁,山陽太守袁遺,濟北相鮑信,北海太守孔融,廣陵太守張超,徐州刺史陶謙,西涼偏將軍馬騰,幽州奮武將軍公孫瓚,上黨行軍司馬張楊,烏程侯長沙太守孫堅,祁鄉侯渤海太守袁紹等割據勢力。這些割據勢力根本不聽從朝廷指揮和命令,已然成為東漢國體框架下的小朝廷。州牧所轄的各級官吏由州牧自己擢升、降職;財政也是自己收取,自己使用,不予上繳;軍隊也是自己招募,自己管理和使用。中央朝廷已經名存實亡,無力對各州牧進行武力征討。
東漢大亂
而唐節度使在安史之亂之前,節度使的僚屬,比如副使、支使、行軍司馬等都需要節度使舉薦,然後上報朝廷批准。而節度使管轄州縣的高階長官都是由中央任命,但是實際聽命於節度使。而地方財政則分為上供、送使、留州三部分,送使部分常佔最大份額,也就是節度使拿得最多。在安史之亂後,絕大部分的藩鎮是不割據的一個狀態,只有河朔等極個別的藩鎮割據。在一定程度上,唐朝廷頒佈的政策法令要在藩鎮施行,需要給予節度使一定的好處,比如加封官職等,但是中央的政策和法令也確實施行了。比如,河北地區州縣行政區劃的改易和廢置 ,官吏員額的增減。而且,有的割據藩鎮也曾解除過割據狀態。比如元和十四年(819年),宣武節度使韓弘入朝,並兩次貢獻大量絹帛、金銀、馬匹,要求留在京師。中央政府有一定的能力討伐叛鎮,比如元和元年(806年),西川節度使劉闢進行叛亂。憲宗派左神策行營節度使高崇文、神策京西行營兵馬使李元奕等率軍前往討伐。劉闢屢戰屢敗,最後徹底潰敗被俘,被送到長安斬首。再比如,元和十三年(818年)正月,淮西鎮被平定。
唐朝藩鎮割據
所以唐代藩鎮節度使是以唐朝封疆大吏的資格自擅一方的,其財政基礎依賴於國家的賦稅收入,其武力憑藉是法律上屬於國家的軍隊——即所謂“官健”。藩鎮裡的那些割據藩鎮既企圖遊離於中央集權之外,又不能徹底否定中央統治。
絕大部分節度使由不割據狀態改為割據狀態是從黃巢之亂之後,唐王朝才失去了對大部分藩鎮的控制,導致出現了普遍的藩鎮割據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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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的州牧和唐代的節度使哪個權力更大呢?我們要進行一一分析才能得出結果。
州牧和節度使簡略發展史州牧:
漢武帝時期,為了加強對地方的監察,加強中央集權,在全國劃分了十三個州部,每部設一刺史。而此時的刺史只是一個監察官。到了漢成帝的時候,改刺史為州牧,後來廢設無常。到了漢靈帝的時候,為了有效地鎮壓農民起義,漢靈帝接受劉焉的建議,將各州刺史改稱州牧。於是,刺史成為地方的官員,從原本的中央和郡、縣之間加入州一級,成為中央、州、郡、縣的四級結構。州牧的權力位於郡守之上,並且掌管一州的軍政大權。
十三州部
節度使:
唐朝初期,唐帝國沿用了北周和隋朝的舊制,在重要地區設定總管統制兵馬。唐太宗時期,唐朝對遊牧民族採取的是主動出擊、外線作戰的戰略方針。當唐太宗去世,唐高宗即位後,唐朝變唐太宗時期的軍事進攻戰略為軍事防禦戰略。唐政府開始改革原來那種被地方政府控制的無數以幾百人為單位的小鎮的軍事部署,駐有集中指揮的龐大集團軍的邊防重鎮便應運而生,於是設定節度使一職。景雲年間,唐政府將節度使任職長期化、職權轄區化、鎮所固定化、官銜正式化。至玄宗開元、天寶間,北方逐漸形成平盧、范陽、河東、朔方、隴右、河西、安西四鎮、北庭伊西8個節度使區,加上劍南、嶺南共為10鎮,節度使總攬一區的軍、民、財、政,所併兼任駐在州之刺史。
由此看出州牧和節度使的權力好像是差不多的,但是權力大小並非如此。
州牧和節度使的權力比較東漢末年,政局動亂,起義不斷,在這樣複雜的形勢持續下,各個州牧紛紛利用天下大亂,名正言順在地方割據勢力,這就等於宣告東漢政府的實質統治力已經名存實亡。而當時各地分別有南陽後將軍袁術,冀州刺史韓馥,豫州刺史孔伷,兗州刺史劉岱,河內郡太守王匡,陳留太守張邈,東郡太守喬瑁,山陽太守袁遺,濟北相鮑信,北海太守孔融,廣陵太守張超,徐州刺史陶謙,西涼偏將軍馬騰,幽州奮武將軍公孫瓚,上黨行軍司馬張楊,烏程侯長沙太守孫堅,祁鄉侯渤海太守袁紹等割據勢力。這些割據勢力根本不聽從朝廷指揮和命令,已然成為東漢國體框架下的小朝廷。州牧所轄的各級官吏由州牧自己擢升、降職;財政也是自己收取,自己使用,不予上繳;軍隊也是自己招募,自己管理和使用。中央朝廷已經名存實亡,無力對各州牧進行武力征討。
東漢大亂
而唐節度使在安史之亂之前,節度使的僚屬,比如副使、支使、行軍司馬等都需要節度使舉薦,然後上報朝廷批准。而節度使管轄州縣的高階長官都是由中央任命,但是實際聽命於節度使。而地方財政則分為上供、送使、留州三部分,送使部分常佔最大份額,也就是節度使拿得最多。在安史之亂後,絕大部分的藩鎮是不割據的一個狀態,只有河朔等極個別的藩鎮割據。在一定程度上,唐朝廷頒佈的政策法令要在藩鎮施行,需要給予節度使一定的好處,比如加封官職等,但是中央的政策和法令也確實施行了。比如,河北地區州縣行政區劃的改易和廢置 ,官吏員額的增減。而且,有的割據藩鎮也曾解除過割據狀態。比如元和十四年(819年),宣武節度使韓弘入朝,並兩次貢獻大量絹帛、金銀、馬匹,要求留在京師。中央政府有一定的能力討伐叛鎮,比如元和元年(806年),西川節度使劉闢進行叛亂。憲宗派左神策行營節度使高崇文、神策京西行營兵馬使李元奕等率軍前往討伐。劉闢屢戰屢敗,最後徹底潰敗被俘,被送到長安斬首。再比如,元和十三年(818年)正月,淮西鎮被平定。
唐朝藩鎮割據
所以唐代藩鎮節度使是以唐朝封疆大吏的資格自擅一方的,其財政基礎依賴於國家的賦稅收入,其武力憑藉是法律上屬於國家的軍隊——即所謂“官健”。藩鎮裡的那些割據藩鎮既企圖遊離於中央集權之外,又不能徹底否定中央統治。
絕大部分節度使由不割據狀態改為割據狀態是從黃巢之亂之後,唐王朝才失去了對大部分藩鎮的控制,導致出現了普遍的藩鎮割據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