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說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是因為,在任何經濟社會和任何發展階段,國家治理的主體都是政府,財政則是政府履行職能的基礎所在。這個道理不難解釋。
政府做任何事或從事任何活動,都是需要花錢的,都是要以花錢為條件的。政府所花的錢,來自於財政支出的撥付。政府要花錢,就要籌錢,就得有錢的來源。政府所籌措的錢,構成了財政收入。這一收一支之間或財政收支的過程,實際上便是作為國家治理主體的政府履行職能的活動。沒有財政支出的撥付,沒有財政收入的籌措,就不可能有政府職能的履行,也就不可能有國家治理的實現。可以說,財政與政府、財政與國家治理如影隨形、亦步亦趨,系綁在一起、密不可分的統一體。此其一。
相對於其他方面的政府職能,財政職能所具有的一個特殊品質或突出特點,就在於其最具“綜合性”——覆蓋全部、牽動大部。由於財政收支既是所有政府活動的基礎,又是連線政府和家庭企業的最直接的紐帶,財政職能的履行,其範圍,能夠覆蓋於所有政府職能、所有政府部門和所有政府活動領域。其觸角,能夠延伸至所有家庭和企業、所有經濟社會活動領域。牽住了財政職能這個牛鼻子,順藤摸瓜,就等於抓住了政府職能履行、國家治理實現以及整個經濟社會運轉的全部內容。此其二。
作為政府的收支或政府的收支活動,自然要遵從一定的制度規範來進行。圍繞政府收支所形成的一系列財政制度安排,它的優劣不僅直接決定著財政職能的履行狀況,而且事關所有政府職能的履行狀況,進而決定著國家治理體系的執行狀況和國家治理的實現水平。所以,財政制度的現代化與國家治理的現代化息息相關。它們之間彼此依存,互為表裡,相輔相成。只有打下了現代財政制度的堅實基礎,才可能收穫現代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成果。此其三。
之所以說財政是國家治理的重要支柱,是因為,在構成現代國家治理體系的諸種要素中,財政幾乎是最重要的一種要素。這個道理也不難理解。
第一,縱觀當今世界各國政府所履行的職能,儘管專案繁多,表現各異,但從大類分,無非是“事”和“錢”兩個方面。前者主要涉及行政事務,後者主要指財政事務。與之相適應,國家治理的實現線索,無非位於兩個層面:事權與財權的界定和支出責任與財力的配置。只有各級政府和各個政府職能部門的事權與財權界定清楚了,各級政府和各個政府職能部門的支出責任和財力配置妥當了,各項政府職能的履行才可能落到實處,國家治理的相關活動才可能執行順暢。無論是就政府職能歸類的“事”和“錢”的兩個方面事務而言,還是就國家治理實現的“事權與財權”、“支出責任與財力”的兩個層面線索而論,財政都可謂是不可多得的重要支柱。
第二,無論從哪個角度看,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統部署中,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都是一場硬仗,也是一塊最難啃的骨頭。而在這方面,我們實際面臨著從“事”入手還是由“錢”入手來轉變政府職能兩種選擇。相對於各級政府之間和各個政府部門之間的權力歸屬和利益分配關係而言,有關“事”的方面即行政管理體制的調整,對其的觸動是直接的、正面的,有關“錢”的方面即財稅管理體制的調整,對其的觸動則是間接的、迂迴的。顯然,前者實施的難度較大,遇到的阻力因素較多。後者實施的難度和阻力,通常會弱於前者。以財稅體制改革為突破口,順勢而上,顯然有助於迂迴地逼近政府職能格局的調整目標。這意味著,財稅體制改革不僅可以也應當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支柱,而且可以也應當成為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支柱。
第三,在現代社會的國家治理體系框架中,政府預算絕對是一個重要載體。透過政府預算治理國家,更是迄今可以觀察到的有關現代國家治理活動的一個基本軌跡。作為政府財政收支安排的一個基本計劃,政府預算反映和規定了政府在預算年度內的工作或活動範圍、方向和重點。一本政府預算,就是一面反映政府工作的鏡子,就是一本有關政府活動的詳細記錄。透過政府預算,我們可以瞭解政府的工作,透視國家治理的活動;作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批的一個重要檔案,政府預算還是人大代表和全體人民監督政府收支運作的途徑和視窗。透過政府預算,我們可以評價政府收支運作的成本,考核國家治理工作或活動的績效;作為必須經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批才能生效的一部具有法律效力的檔案,政府預算也是控制政府支出規模的一個有效手段。透過政府預算,我們可以形成對政府支出規模和國家治理活動成本的有效控制。
之所以說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是因為,在任何經濟社會和任何發展階段,國家治理的主體都是政府,財政則是政府履行職能的基礎所在。這個道理不難解釋。
政府做任何事或從事任何活動,都是需要花錢的,都是要以花錢為條件的。政府所花的錢,來自於財政支出的撥付。政府要花錢,就要籌錢,就得有錢的來源。政府所籌措的錢,構成了財政收入。這一收一支之間或財政收支的過程,實際上便是作為國家治理主體的政府履行職能的活動。沒有財政支出的撥付,沒有財政收入的籌措,就不可能有政府職能的履行,也就不可能有國家治理的實現。可以說,財政與政府、財政與國家治理如影隨形、亦步亦趨,系綁在一起、密不可分的統一體。此其一。
相對於其他方面的政府職能,財政職能所具有的一個特殊品質或突出特點,就在於其最具“綜合性”——覆蓋全部、牽動大部。由於財政收支既是所有政府活動的基礎,又是連線政府和家庭企業的最直接的紐帶,財政職能的履行,其範圍,能夠覆蓋於所有政府職能、所有政府部門和所有政府活動領域。其觸角,能夠延伸至所有家庭和企業、所有經濟社會活動領域。牽住了財政職能這個牛鼻子,順藤摸瓜,就等於抓住了政府職能履行、國家治理實現以及整個經濟社會運轉的全部內容。此其二。
作為政府的收支或政府的收支活動,自然要遵從一定的制度規範來進行。圍繞政府收支所形成的一系列財政制度安排,它的優劣不僅直接決定著財政職能的履行狀況,而且事關所有政府職能的履行狀況,進而決定著國家治理體系的執行狀況和國家治理的實現水平。所以,財政制度的現代化與國家治理的現代化息息相關。它們之間彼此依存,互為表裡,相輔相成。只有打下了現代財政制度的堅實基礎,才可能收穫現代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成果。此其三。
之所以說財政是國家治理的重要支柱,是因為,在構成現代國家治理體系的諸種要素中,財政幾乎是最重要的一種要素。這個道理也不難理解。
第一,縱觀當今世界各國政府所履行的職能,儘管專案繁多,表現各異,但從大類分,無非是“事”和“錢”兩個方面。前者主要涉及行政事務,後者主要指財政事務。與之相適應,國家治理的實現線索,無非位於兩個層面:事權與財權的界定和支出責任與財力的配置。只有各級政府和各個政府職能部門的事權與財權界定清楚了,各級政府和各個政府職能部門的支出責任和財力配置妥當了,各項政府職能的履行才可能落到實處,國家治理的相關活動才可能執行順暢。無論是就政府職能歸類的“事”和“錢”的兩個方面事務而言,還是就國家治理實現的“事權與財權”、“支出責任與財力”的兩個層面線索而論,財政都可謂是不可多得的重要支柱。
第二,無論從哪個角度看,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統部署中,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都是一場硬仗,也是一塊最難啃的骨頭。而在這方面,我們實際面臨著從“事”入手還是由“錢”入手來轉變政府職能兩種選擇。相對於各級政府之間和各個政府部門之間的權力歸屬和利益分配關係而言,有關“事”的方面即行政管理體制的調整,對其的觸動是直接的、正面的,有關“錢”的方面即財稅管理體制的調整,對其的觸動則是間接的、迂迴的。顯然,前者實施的難度較大,遇到的阻力因素較多。後者實施的難度和阻力,通常會弱於前者。以財稅體制改革為突破口,順勢而上,顯然有助於迂迴地逼近政府職能格局的調整目標。這意味著,財稅體制改革不僅可以也應當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支柱,而且可以也應當成為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支柱。
第三,在現代社會的國家治理體系框架中,政府預算絕對是一個重要載體。透過政府預算治理國家,更是迄今可以觀察到的有關現代國家治理活動的一個基本軌跡。作為政府財政收支安排的一個基本計劃,政府預算反映和規定了政府在預算年度內的工作或活動範圍、方向和重點。一本政府預算,就是一面反映政府工作的鏡子,就是一本有關政府活動的詳細記錄。透過政府預算,我們可以瞭解政府的工作,透視國家治理的活動;作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批的一個重要檔案,政府預算還是人大代表和全體人民監督政府收支運作的途徑和視窗。透過政府預算,我們可以評價政府收支運作的成本,考核國家治理工作或活動的績效;作為必須經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批才能生效的一部具有法律效力的檔案,政府預算也是控制政府支出規模的一個有效手段。透過政府預算,我們可以形成對政府支出規模和國家治理活動成本的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