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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孫同學吶

    我就是老二,上邊有個哥哥,下邊有個妺妹,這個問題我最有發言權。

    我好歹念完初中,媽媽就不讓我念書了。剛剛十五歲的我就出去打工。第一次在養雞廠幹活,一天干十八個小時,日工資五塊錢。幹了一個月,雞出籠了,我就回家了。整好掙了150塊錢,老闆獎了5塊錢做了路費,其餘的全部交給我媽了。

    繼續打工,上交工資。自己不捨得買衣服,二十歲以前都沒捨得拍過照片,怕浪費錢。因為哥哥需要錢說媳婦,妹妹需要錢唸書。我活脫脫的是一個小大人了,幫爸爸減輕負擔一起賺錢養家餬口。天天死心塌地的幹活,還得忍受暴脾氣的媽媽辱罵。

    頭生子嬌,老生子慣,夾了中間不稀看。我就是那個不稀看的孩子。文化水平低,只能幹力氣活。現在看看學業有成的妹妹,看看從未往家裡交過錢的哥哥,父母幫忙買房子看孩子。而我因為自己處了個物件,當時沒叫我媽作作死。有了孩子父母也從未幫忙看過,十個手指頭不一樣長短,天下沒有不偏心的父母,一切都是命吧!

    我媽媽還天天掛了嘴上,說什麼三個孩子她是一樣對待的,從不偏心。哪一個她不餵奶,哪一個就活不了。是不是一樣對待的我不反駁,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即然把我養大,我依然會像以前那樣不遺餘力的為父母排擾解難,在父母身邊伺候著。

    我不靠父母,不依靠公婆,我依然挺過來了。雖然老公和孩子體質都不太好,但我努力的活過來了。我努力經營一個家,讓我的孩子不再受我受過的苦,讓他好好讀書,以後有個輕鬆的工作。

    當初我不是不想讀書,是因為我沒有那個條件。條件不允許,我也很無奈!

  • 2 # 不再是十八啦

    如果算上二十年前已經離開人世的弟弟,我家有四姐弟,我排行第二,說到孝順,我肯定是最差的一個。姐妹三人中我嫁得最遠,一年只回家兩次,基本上家裡有事都幫不上什麼忙,最大的功勞就是給些錢幫補家計。姐姐十年前因為爸爸中風住院,將時間都花在了照顧爸爸身上,前姐夫籍這個理由離開了姐姐和他們的女兒。

    姐姐是中學老師心地善良,性格開朗,畫得一手好畫也寫得一手好字,平時除了畫畫寫字最大的愛好就是看書學做美食。任教二十年收入在農村來說也算可以。離婚後她所有的精力及錢財都用在家裡,大事小事都是她一手操辦(妹妹嫁隔壁村子也常回家幫忙)。從11年初爸爸中風到18年底爸爸離開人世,家裡的收入停止、爸爸的醫藥費支出等等,開銷就像流水一樣,家裡的裡裡外外也只能靠姐姐支撐、以及妹妹從旁協助了。

    爸爸不在後除了姐姐的工資家裡其他收入都基本為零了,除了日常生活基本開支,孩子的學雜費用,姐每個月還會拿出一部分錢鼓勵老媽出去旅遊,理由是怕她在家會悶出病來。

    所以說到孝順我是連我姐的一點皮毛都比不上的。但是說到受寵,我感覺自己才是家裡最受寵的一個。從小到大家裡的活我幹最少,因為我怕蟲,所以地裡的活基本都不用我去,再大點出外面讀書、工作再到嫁人,家裡的事我更沒幫上什麼忙了。每次我回家,好吃的大家都給我們準備好了,離開時大家也會把家裡最好的塞給我們。

    所以我覺得題主說的只是部分人吧(順便附幾張姐姐的作品給大家欣賞)

  • 3 # 星辰哥弟

    我家3姊妹,一個哥一個妹妹。我就是老二。

    我哥比我大兩歲,因為他是家裡的男丁長子。爺爺奶奶爸媽叔伯都比較疼他的。我6歲的時候就要帶妹妹,還要燒火煮飯,洗碗掃地。我哥在家裡都不用幹家務活的。媽媽總是說家務活是女孩子乾的。

    到我稍微大一點,10歲左右,家裡的家務活幾乎我全包了,洗衣做飯,扯豬草垛豬草餵豬,撿柴放牛這些差不多是我每天的必修課。而哥哥就跟爸媽上山下田。妹妹小就更不用幹家務活了。

    我15歲就南下廣東打工了,打工賺的錢每個月留夠零花錢,其餘的郵回家給爸媽。後來哥哥高二不上了也出來打工。有時候還要找我要錢花。

    等我們大了各自成家了,爸媽幫哥哥和妹妹帶孩子。從小帶到現在大的上初二了,最小的也上5年級了。我的就大兒子我媽幫我帶了6個月。

    我因為是遠嫁,以後爸媽老了也不像哥哥和妹妹那麼近好照顧。所以爸媽怎麼樣我也不在意,我也不跟哥哥妹妹比誰孝順得多。我的想法就是子女各盡各的道。我有錢就多給點。沒錢就少給點。

    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其實在父母眼裡。對孩子有很多原因不能說絕對公平。但是最起碼他們是給了我們生命並養我們成人的人。所以不管受不受待見,只要我們做到問心無愧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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