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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都紫薇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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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知情達理天馬909
父母的財產是平分給兒子女兒呢?還是大部分留給兒子?
父母的財產《生前》,多子女家庭,相繼成家,一般不會分。但也有按父母意願分割家產的,農村因重男輕女的舊傳統,傳男不傳女,這是家本位思想。雖法律有明文規定,兒子女兒都享有孝敬父母的責任和義務,並享有平等的財產繼承權。但法律是在充分尊重,財產持有人意願基礎上成立的。所以在農村傳男不傳女,也就約訂俗成,大行其道,不足為奇了。城市相對較少。
父母的遺產,《法律條文如上》,父母留有遺囑的,按遺囑辦。沒有遺囑的,子女協商解決,或經法院判決執行。農村習俗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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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漂渺一子
這個問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有的給女兒,有的給兒子也沒可比性。為人父母好些不是偏心。大部分都沒看清楚問題實質。國家愛良將,爺孃護慫兒。父母那個孩子沒能力他幫那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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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勤修煉
這種情況:在農村哪有什麼財產分給子女的?我們這一代人的父母也就留下幾間爛土磚屋,誰不怕倒死誰去住,況且也沒人要。作為祖基地去分嗎?一人一點起不了什麼作用。反正農村大把地方建房,出錢審批就可以了。
到了下一代,父母生前也不會留什麼遺產,孩子最多也就三個,哪個孩子買房或建房,就在自己能力下支援多少就多少,還得保留其它孩子到時的支援。不論男孩女孩,父母做的算數。也就不存在爭遺產的糾紛,當然也有個別沒出息的人鍋裡爭食那是難免的。
有關子女繼續遺產問題,雖然法律規定男女一樣,但舊風俗習慣重男輕女始終保持著,但現實中也沒有幾個女兒爭點遺產而得罪兄弟的,畢竟孃家這條路是不能斷的。贍養老人的義務,大部分的女兒也與兄弟共同承擔,都是自願的,也是樂意的,侍候父母比兒子還做的好。這是非常好的習俗,值得推廣和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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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傑簡人生
前幾天給老媽打電話。問他搬家了沒有?房子是父母買的,結果我媽跟我說。要把房產證過戶到他大孫子名下。當時特別不理解。現在也不理解。我父母有四個孩子。老大一直在啃老中,現在40多了。還在啃老。老二在大連,老三現在也在本地。(對我父母很好)家有兩個女兒。我是老四,遠嫁。他的孫子是大哥家的。今年過年的時候,恩跟大哥聊天兒。說父母這一輩子就為了他。讓他多照顧點我媽。結果他跟我說還有你三哥呢?輪不到他。當時真的太氣了。我這邊吶,我不能回去照顧我父母。但是我父母可以來我這裡。房子也有。聽我媽說把房子過戶給他孫子。當時心裡邊兒想的是,為了孫子,自己都不顧了。如果他真的做了這個決定。估計三哥以後也不會像現在對他們一樣。就是明顯的偏心。關於我家的房子。以前是我買的平房。後來拆遷了,拆了兩套樓房。一樓給大哥住。六樓父母住。現在父母年齡大了。他們買了一個二樓。其實我也挺苦惱的。我遠嫁一個朋友都沒有。身邊只有老公一個人。曾經想過要回東北養老。但是聽老媽這樣一說,真的不想回去了。他們愛怎麼辦就怎麼辦吧。如果父母沒有。我也可以拿錢出來給他。如果我父母有。偏心就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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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鄉的風俗習慣,嫁出的女兒沒有分孃家的財產。現在也有部分比較富裕的家庭,分一些財產過女兒的。但我從來沒有想我孃家分財產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