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年來,我們這裡就有:“冬至不過冬,過冬死公公”的說法。就是說,冬至這天,出嫁的女兒不能回孃家吃飯,必須要回婆家。否則的話,對公公可是大不吉利的。為此,我是百思不得其解。兒媳婦在孃家過冬至和老公公的幸福災難有什麼相干呢?雖然,大家可能都有這樣的想法,然而,誰也不敢故意去違犯,萬一碰巧老公公有了災病的,誰擔當得起責任呀。因此,冬至這一天,嫁出的女兒都要回婆家過的。這裡,無外乎有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其一:在過去,媳婦在婆家日子是很艱難的。“三從四德”的封建禮教對媳婦來說受約束是最大的。於是,早年的媳婦,一到農忙(秋收種完小麥)結束後,就會打點行裝回孃家住了,一住就是一冬天。畢竟,常言說:女兒在孃家雞蛋大的地方也感覺自由自在;在婆家呢,是斗大的地方也覺得委屈。還有,舊社會,女兒不住孃家,外人是要笑話呢,你看他家的女兒,常年在婆家住,也不回孃家來,多沒出息,離不開男人吧。於是,農忙結束了,都要回孃家住上一冬天的。話是這麼說,然而對於那些小夫妻來說,肯定是一種難能的煎熬。有了“冬至不過冬,過冬死公公”的規定,到了冬至前一天,丈夫就可以堂堂正正的把妻子接回了家。妻子呢,有的還會裝腔作勢的說:要不是節氣了,我可不想回去的。其實,那只是嘴上說說而已,夫妻團圓也是妻子的願望。 其二:在日常生活當中,夫妻之間,婆媳之間難免產生矛盾糾葛。那些慪氣的媳婦們動不動就會鬧性子回孃家住。儘管丈夫及婆家的執事長老會多次去請,個別任性的媳婦仍然不給面子。這不,冬至又快到了,還明事理的父母就會說:婆家的人再來接你,就回去吧。如果再不回去,人家可要笑話我們了。於是,慪氣的媳婦就會順水推舟,順著臺階下了。一場家庭矛盾也就結束了。 其三:在過去那貧窮的日子裡,一般的人家平常誰肯吃餃子改善生活呀,即使大戶人家,也不捨得。有了冬至不吃餃子凍掉耳朵的說法,一冬天吃一頓餃子都可以冠冕堂皇了。窮戶的人家也要想方設法給孩子們包頓餃子。吃餃子意味著團圓,兒媳婦不回家吃能算團圓嗎?所以,接媳婦回家也理所當然。不過冬至吃餃子對現代人的生活來說,已經是毫無意義了。 然而,現在的媳婦很少有長期住孃家的了。結過婚有孩子就別說了,除了工作還有家務孩子,誰有那麼多時間住孃家呀。就是沒結婚正在談戀愛的青年男女,未婚同居現象也比比皆是。“冬至不過冬”早已失去意義了。 另外,老年人還規定了許多條律呢。什麼:“臘八不摸孃家的勺(兒),摸勺死她婆。”正月十五是燈會,就有規定說:“看燈不過燈,過燈死公公。”這些都是對公婆不利的說法。還有對孃家不利的呢。比如:“拜節不住節,住節死她爹。”(‘節’——指的是年節,春節。)在立春那天,更忌諱在孃家住了。什麼:“打春不住春,住春斷娘根”。厲害吧,立春那天誰還敢在孃家住,孃家的根就會斷呀。這些雖說是無稽之談,但是也確實在某種程度上對家庭關係的緩和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願這些所謂的陳俗陋習能作為我們民族文化的一部分,一代一代影響下去。
多少年來,我們這裡就有:“冬至不過冬,過冬死公公”的說法。就是說,冬至這天,出嫁的女兒不能回孃家吃飯,必須要回婆家。否則的話,對公公可是大不吉利的。為此,我是百思不得其解。兒媳婦在孃家過冬至和老公公的幸福災難有什麼相干呢?雖然,大家可能都有這樣的想法,然而,誰也不敢故意去違犯,萬一碰巧老公公有了災病的,誰擔當得起責任呀。因此,冬至這一天,嫁出的女兒都要回婆家過的。這裡,無外乎有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其一:在過去,媳婦在婆家日子是很艱難的。“三從四德”的封建禮教對媳婦來說受約束是最大的。於是,早年的媳婦,一到農忙(秋收種完小麥)結束後,就會打點行裝回孃家住了,一住就是一冬天。畢竟,常言說:女兒在孃家雞蛋大的地方也感覺自由自在;在婆家呢,是斗大的地方也覺得委屈。還有,舊社會,女兒不住孃家,外人是要笑話呢,你看他家的女兒,常年在婆家住,也不回孃家來,多沒出息,離不開男人吧。於是,農忙結束了,都要回孃家住上一冬天的。話是這麼說,然而對於那些小夫妻來說,肯定是一種難能的煎熬。有了“冬至不過冬,過冬死公公”的規定,到了冬至前一天,丈夫就可以堂堂正正的把妻子接回了家。妻子呢,有的還會裝腔作勢的說:要不是節氣了,我可不想回去的。其實,那只是嘴上說說而已,夫妻團圓也是妻子的願望。 其二:在日常生活當中,夫妻之間,婆媳之間難免產生矛盾糾葛。那些慪氣的媳婦們動不動就會鬧性子回孃家住。儘管丈夫及婆家的執事長老會多次去請,個別任性的媳婦仍然不給面子。這不,冬至又快到了,還明事理的父母就會說:婆家的人再來接你,就回去吧。如果再不回去,人家可要笑話我們了。於是,慪氣的媳婦就會順水推舟,順著臺階下了。一場家庭矛盾也就結束了。 其三:在過去那貧窮的日子裡,一般的人家平常誰肯吃餃子改善生活呀,即使大戶人家,也不捨得。有了冬至不吃餃子凍掉耳朵的說法,一冬天吃一頓餃子都可以冠冕堂皇了。窮戶的人家也要想方設法給孩子們包頓餃子。吃餃子意味著團圓,兒媳婦不回家吃能算團圓嗎?所以,接媳婦回家也理所當然。不過冬至吃餃子對現代人的生活來說,已經是毫無意義了。 然而,現在的媳婦很少有長期住孃家的了。結過婚有孩子就別說了,除了工作還有家務孩子,誰有那麼多時間住孃家呀。就是沒結婚正在談戀愛的青年男女,未婚同居現象也比比皆是。“冬至不過冬”早已失去意義了。 另外,老年人還規定了許多條律呢。什麼:“臘八不摸孃家的勺(兒),摸勺死她婆。”正月十五是燈會,就有規定說:“看燈不過燈,過燈死公公。”這些都是對公婆不利的說法。還有對孃家不利的呢。比如:“拜節不住節,住節死她爹。”(‘節’——指的是年節,春節。)在立春那天,更忌諱在孃家住了。什麼:“打春不住春,住春斷娘根”。厲害吧,立春那天誰還敢在孃家住,孃家的根就會斷呀。這些雖說是無稽之談,但是也確實在某種程度上對家庭關係的緩和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願這些所謂的陳俗陋習能作為我們民族文化的一部分,一代一代影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