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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牽住夕陽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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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拾喔噢
村子有兩個家族,世代有仇,無法化解,可這麼一年,一家的帥小夥喜歡上另一家美姑娘,故事曲折自不可說,美姑娘的堂哥殺了帥小夥的摯友,帥小夥殺了美姑娘的堂哥,深仇裡又添一筆血債。帥小夥被村子驅逐,美姑娘被家裡強行要求嫁給村裡村支書的兒子。一個即將出走,一個即將出嫁,但愛讓他們不忍分離。最後一場誤會,讓帥小夥服毒而逝,美姑娘也用柔軟的胸腔撞入帥小夥的劍裡。愛,對於他們來說,就是不能同生,那便共死!他們的故事還不曲折嗎,但愛從來不復雜,答案就是愛與不愛,愛就在一起,不論生死。我不知道你們的故事有多複雜,複雜到彼此相愛也無法複合嗎,那可能不是愛吧!
所謂:不怕最相愛,只怕相愛不得!
不知道你們為什麼“在一起一年,分手了兩年”,一般人分手一次,就不可能在一起了,因為破鏡不可能重圓。你們竟然可以在一起一年,然後分手兩年,現在“彼此都還喜歡著對方”,這樣的相處,實在是彼此都有點不負責任吧。
既然“彼此都還喜歡著對方”,那還有什麼猶豫的,喜歡就在一起,不喜歡就分開吧。
至於說“故事情節複雜”,到底有多複雜,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別人不知道,也不好猜測,只能自己看著辦了。
有個熟人,婚後已經生了一兒一女,夫妻倆不和離婚了。分開後一年多,兩人又復婚繼續一起過日子。在此期間,又生了一個兒子。小兒子四五歲的時候,又再次離婚,然後兒子留給男方,女方去了另一個地方重新成家,男方也另找一個女人再婚。前妻留的小兒子沒人管,生活很苦,後來姐姐接走小弟弟。帶著弟弟一起生活。
夫妻倆離異後,對他們的三個孩子不聞不問,孩子的爺爺奶奶也不管他們,孩子們如同流浪兒一樣生活。
離異的兩夫妻有了各自的新家以後,都再生了孩子。現在遺棄的三個孩子長大了,離異的這倆個都伸手像孩子要錢,要孩子贍養。這樣的父母真的很讓人瞧不起。
題主所言的在一起一年,分手兩年,在這兩年裡,還彼此喜歡著對方,真不可思議。
總之,你們的故事,只有你們自己明白,是否可以複合,只有你們自己心裡清楚。冷靜想想吧,想明白了再做決定也不遲。
你說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