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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春的無尚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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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育兒慢時光
我不清楚為什麼孩子給前夫帶,因為正常來講兩歲以下的孩子都會判給母親,除非母親自動放棄或者有傳染疾病等不適合帶孩子的原因。
孩子不是寵物更不是玩具,想他就去接來住幾天,再送回去孩子怎麼哭你還都清楚,這就匪夷所思了,或許是前夫留下孩子並且告訴你孩子如何傷心,只是為了挽留你。
每一個當媽的都捨不得孩子。如果你沒什麼照顧不了孩子的疾病,為了孩子身心健康還是要把孩子接過來的。錢可以再賺,孩子成長不會倒流。
不管經常去看還是不去看,都對這個年齡的孩子沒什麼好處。如果不為了孩子好,那索性狠心別問那麼多。
孩子那麼小你有勇氣離婚,那你就要相信,屎幹了放涼了不臭了也還是屎,別一回頭以為是巧克力又想咬兩口,要是確定離婚了就斷乾淨,哪天找個臺階“為了孩子將就過”又復婚了,日子還不是自己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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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跳跳媽03
當然應該經常看望孩子了。
也許你有不得已的苦衷,一般兩歲以內的孩子是要判給媽媽的,因為三歲之前是孩子建立安全感的黃金時期,而這個安全感主要是由媽媽帶來的。
你一下子跟孩子分離,孩子經常哭,這說明孩子的安全感受到了破壞,這是非常不好的情形,對你們的親子關係來說,是個巨大的挑戰。
心理學家說,在孩子三歲之前,不要跟孩子有超過七天以上的分離,否則,傷害是無法彌補的。
我兒子一直是我帶大的,在他四歲的時候,跟奶奶回老家待了一個月,等我再見到他,他跟我陌生了很多,連媽媽都不叫,也不讓我抱,當時心裡特別難過。我天天陪著他,陪了一個月之後,他才開口叫媽媽,才願意跟我親近。
這是四歲孩子的表現,而且是我從小帶大的孩子,如果是從小就不跟媽媽在一起的話,那情況就更嚴重了,黃聖依和兒子的關係就是典型的例子。
你們是離婚了,但你還是孩子的母親,這一點是永遠都不能改變的,你有權利經常去看望孩子,其實這也是你的義務,如果有可能,儘量跟孩子待在一起,能24小時陪伴更好,因為孩子這個時候,最需要的就是你。
孩子永遠是你的孩子,如果你現在不管他,等以後他也不會對你有感情,為了孩子的未來,為了他能有更多的母愛,多陪陪他吧,盡你最大的努力,如果能自己帶著更好。
抱抱你,你一定也很辛苦,再堅持一下吧,走下去,天會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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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燕子快樂育兒故事
在這個問題上你不用糾結,為了孩子的健康,無論身體健康還是心理健康你都該盡到一個母親該做的陪伴。
一歲多正是需要媽媽關愛陪伴照顧的年齡,你們卻分開了,這對孩子的傷害是很大的。你的常不出現,以及出現了又很快走了的表現讓孩子很沒有安全感,他心裡感覺到悲傷、和被拋棄感,所以每每哭到岔氣,這對孩子身體也很不好的。
我倒覺得事情到這種兩難地步,你是不是可以和前夫商量,在孩子六歲之前你來帶呢?起碼給孩子一個快樂的童年,和一個不缺失母愛回憶的日月。待孩子大點,懂事了,你再慢慢引導他回到爸爸身邊。當然這需要循序漸進地來,慢慢地交接。畢竟這不是一個物品,你給他就給他了,這是一種情感的轉移,起先孩子和你那麼親密,一下子給了丈夫,孩子肯定不適應。我覺得你丈夫如果愛孩子,如果懂那麼一點育兒知識,如果還有那麼點良心的話,會答應你的。
即使離婚,也請雙方都給孩子關愛、盡到父母該盡的責任。商量好,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
堅強點,難得日子總會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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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美麗人生cyl
當然要去看。孩子那麼小!我前夫在我懷孕時就出軌,後來還賭博,不順心還打我,為了孩子我是含著淚,兒子到十歲那年,他打了我,進了醫院,出院後我我徹底死心了,離婚,婚姻維持了12年,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帶兒子走,那時他威脅我,如果帶走兒子,他就殺了我全家,最後我還是淨身出戶離開了那個傷心地,兒子沒有跟我走!我兒子那時都以經十歲了,我想起兒子還淚流滿面,如今年兒子19歲了,我還是每年都會去看他!如果時間倒流,我拼死都會把兒子帶走!就算是現在,我想到兒子,我都覺得對不起他!個人覺得,你應該去看孩子,還可以為了孩子著想,和你前夫商量讓他出錢,你把孩子帶到上一年級!那時候對孩子的傷害會小一點!
我每次都想兒子,經常接他過兩天,送回去,他睡醒就哭著喊媽媽,我是該經常看他還是不經常看他?孩子哭容易大憋氣,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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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我建議你把孩子的撫養權爭取過來。
孩子的成長非常的關鍵,如果沒能形成良好的習慣,長大了以後會非常的讓人操心。孩子是你的,多見幾次又能怎麼樣呢?就一定是以為你跟前夫有複合的可能嗎?做自己該做的事情,我想身邊的人也能夠理解你。
儘自己做母親的責任。其次才是其他的身份。